《易经》水天需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建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在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需于血”,顺以听也。“酒食,贞吉”,以正中也。“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你可能感兴趣的:(《易经》水天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