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切莫在法律的界限来回“横跳”!

    7月31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发布消息,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已被刑拘。人民日报称法律面前没有顶流,明星在那儿也没有豁免权,外国国籍不是黄马褂,手上也没有尚方宝剑,让子弹飞会儿....我们静待结果!

       那么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拘。等待他的是什么样的结果呢?知名法律博主越深山表示强奸罪一旦刑拘是以重大嫌疑份子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后果可能非常严重,而针对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是否因为其外国国籍不受国内法律的管制?该法律博主也做出了介绍。制裁,而不会因为加拿大外国国籍,对外国人犯罪一般会被判处驱逐出境,是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强制驱逐出境,并且时间内不能入境。我国强奸罪一般为3~10年有期徒刑,但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二人、以上轮奸等几种情形之一的,法定刑升格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除非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否则国籍对追究刑事责任没有影响,在中国的土地就要遵守中国的规矩和法律。法律威严神圣不可侵犯!

       整个时间是以吴亦凡真的是一语成谶,他在7月19号早上8:06,微博曾经说如果有这些行为,不用大家说我自己进监狱。就在刚刚的7月31日吴亦凡先生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我们只说可能的后果。强奸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说一点确实有外交赦免权,但是是两个国家外交人员互相给予的这个事儿,适用于属地原则,意思是在哪里犯罪就由其所在的国家法律制裁。

        再说一起案件,说吴亦凡的粉丝们很可爱,建立了一个群,叫做要把哥哥救出来,要越狱。哎呦,我的天呐,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吗?317条刑法第二款聚众持械劫狱,对首要分子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死刑,其他参与者3~10年喽,小伙伴们,你们可能会说,我们不是还没砸呢吗?刑法也有一个概念,叫做犯罪预备,这个时候已经开始了,虽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但还是要抓你的这个嘴有点儿重,吴亦凡这事儿。走火入魔的粉丝该醒了!!!不要做出一些让自己后悔且不带脑子的事情。梦碎了该醒醒了,那么多好的中国好男儿不喜欢,喜欢三观不正,强奸罪刑事拘留的外籍人士,醒醒吧!

      此事件爆发后,各大央媒,官媒纷纷发声,可见此事带来的影响有多么恶劣,《法制日报》就写到这一次,曾经娱乐圈顶流的吴亦凡,彻底跌下神坛,,从全网吃瓜到吴亦凡方已否认姿态回应,从各大品牌方连夜解约,再到警方先后两次通报,彻底解开事实真相,吴亦凡世界早已不再是沾染着桃色气息的娱乐八卦,而是实实在在的涉法事件,也为全社会上了一堂很扎实的法制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面前没有顶流,人民日报社评论称,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有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子弹再飞一会儿,因为这件事的最终结果,不仅关乎着相关受害人,也关乎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正义会迟到,但永不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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