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家日记(一)

                  chapter1  酒

        这是我颓废的大概第一百还是两百多天来着?当然,颓废的人是不会花心思记住这些具体日期的。

        我只记得和她分手后朋友陪我喝了两个月的酒,每一夜我都在借酒消愁。

        这大概通常是男孩子会做出的事情,但我一个女孩子,因为另一个女孩子,就这么没完没了的喝酒麻痹自己。

      我曾经也以为酒是个好东西,能够让你忘记烦恼。但是在我不间断的喝了两个月后我发现,我从一个朋友口中的“交际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社恐”。

        除此之外,我好像的确记忆力减退了,但忘掉的不是难过的回忆,而是该记住的东西。

        我忘掉了很多爱我的朋友,不再会想起他们。有时候我忘了今天是周几,忘了自己吃过午饭,于是傻乎乎的再点一份饭,然后若无其事的吃掉。

        在我每天晚上借酒消愁听着朋友吐槽他喜欢的女孩的种种的时候我就只是那么听着,他说的越多笑得越狠,我的心里就越宁静。

        久而久之,我开始自己一个人喝酒,因为我发现自己一个人喝,酒管够,不需要分享,可以抱着一瓶46度的Gin酒从清晨喝到日落。

        烟一根根抽,酒一瓶瓶下肚,身材渐渐走样(喝的越晚越瘦),发型渐渐凌乱。

        再然后,不回复任何信息,不出门,不点外卖,不吃饭,不打扮。每天就穿一个oversize的大T恤往沙发上一坐,看烟圈一点点弥散,缓缓上升到房顶。

        然后再猛吸一口,吐出,把即将上升到屋顶的烟雾吹散。同时手上的酒杯开始越来越重,眼神越来越迷离。

        最后凭借着残存的那一点点力气把烟头掐灭,躺在沙发上等待第二天的到来。

        我就这么混沌的感受着自己的灵魂在一点点脱离肉体,感受着亲人朋友在一点点远去。

      唯一能提起精神的是给学生上课的那两个小时,我会点一根刚好能走到工作室的烟,在学生进教室的前五分钟掐灭,然后给自己泡一杯浓浓的绿茶,一口气闷了。

      在见到学生的那一刻调动身体里所有的多巴胺high那么两个小时,漫长的两个小时里我依旧是那个严厉中透着风趣和智慧的老师。

      当目送每一个学生渐渐远去后,再从左边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慢慢踱步回家。

      我曾经以为自己很爱走路,在我和她刚认识的时候,我会每天凌晨四点起床,走到她家附近的面店,点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和那群同样早起但只专注于吃面的安静的“朋友们”一起吃完,走到她家楼下静静地等她醒来。

        每天傍晚我也会散步到她家楼下,和她一起在楼下花园里聊聊萨特,聊聊一天的感受,看她神采飞扬的时候拥抱,接吻。

        然而当她离开之后我才发现,我原来不喜欢走路。也对,我多少有点平足,本来也不是走路的料,我好像只在那个当下热衷于走去她家楼下。

      而后来的我,只走从家到工作室来回的那十分钟,而且每次走的时候,我只希望自己是段誉,能步影顺行。

      我大概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大众所知的那种女生。我不喜欢男孩子,我不会化妆穿裙子,喜欢英雄所以爱看武侠,喜欢墨镜和短发。

      我只知道我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可是我是谁?我喜欢我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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