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通缉犯

张九久——

我叫张九久,我的男朋友是刘则,我是一个摄影师,今年26岁,研究生毕业了,前两年从阿姆斯特丹回来,找房子的时候碰见了我的男朋友,当然,当时我们并不是情侣,我是同性恋,从8岁我妈跟别的男人在家里做爱而我在衣柜里看的清清楚楚后,每次有性欲的时候,我就想起我妈的样子,后来我对女生也提不起来兴趣。后来我妈也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10岁,我去外婆家,我妈跟一个高个子洋人走了,一直到18岁高中毕业,我都没见过她,我外婆也在我上大学的第一年去世,我按部就班的读书,考上研究生,出国留学,26岁研究生毕业,做一位摄影师。我跟男朋友还住在租的房子里面,我们现在有能力在北京市里买一套普通的房子,但是赵则不想,他说这房子里大大小小的花草,可经不起搬来搬去,所以作罢,我们可能是第一个因为绿植而舍弃买房的人。其实我们去北京里面住也是挺怪的,赵则在我们这条街的一间酒吧驻唱,出门20分钟能到,我在哪也能拍照,没有固定的场所,所以,我们还是在一开始相遇的出租房里生活。

赵则——

我叫赵则,26岁了,巧了跟我男朋友同一天生日。我是一个通缉犯,嘘,别让我的男朋友听到。9岁我就成了孤儿,进了福利院,13岁福利院倒闭了,从来没听过福利院还能倒闭。我开始在外面流浪,被组织捡了回去,开始教我行窃、打架、骗人,慢慢的习惯了那里的生活,13岁别的小孩应该在上初中吧,我却成了那片地方的小混混,最主要的是每天去公交车上偷人钱包,头说“你的手挺漂亮的,偷钱也应该漂亮一点”。我看看的手指,是挺长的,或许,命中注定我就该干这一行吧。要不然也不会有后来的事。18岁,头被警察枪毙了,我们也都散了,有比我大几岁一个人想带着我,我看他贼眉鼠眼的就觉得还没干呢,就得住监狱,怎么可能跟他一起,找死么。没有其他本事,只会偷东西,离开了他们。偷小的东西我吃不饱饭,后来偷的越来越大,偷过顶级的宝石、珠宝,19岁我把一颗挺有名的宝石“猫眼”偷了,挺轰动的,哈哈,政府简直废物,通缉有屁用。22岁我偷的东西已经够我一辈子花的了,生活似乎也失去了意义。一直到24岁碰见了张九久。那小子189长的个子老大,却被租房的骗得一愣一愣的,后来一打听原来从外国回来的,怪不得,是我我也坑你。当初大发慈悲帮他省了一点钱。后来却把自己赔了进去。

张九久——

我的男朋友晚上10点去上班。白天酒吧里没什么人,晚上却灯火通明的。我去过一次,吵得我受不了,跟他打了声招呼就出来了,我在马路上坐了会,就回家拿相机了,那是我第一次去看他,结果却不太浪漫。我还是去拍照吧。其实我俩的工作时间是一样的,大晚上出没,白天日上三竿了才起床。我去做饭,做好了,叫他起床,他吃饭我去另一个房间洗照片,他吃好了刷碗,然后窝在沙发上听歌,170的身高在沙发上正好。缩成一圈,像一只小猫。赵则的声音很好听,说话的时候不觉得,但是一唱歌就觉得哇塞,我问过他,是不是学过,他摆摆手,说那有机会去学音乐,还不是自己听得多了就会了。那为什么我不会?可能是天生的吧。等我收拾好照片了。也就傍晚了,他在阳台弄他的花,一半是多肉,他说看着有食欲。其实,他吃饭不怎么多。有一盆晚香玉开的最好,我搜了搜花语是危险的欢愉,什么呀,还有这种不太好的意义。这些花草他最宝贝了,有一次,他把仙人球放在床边上,不小心扎了他的手,我让扔了,他说把我扔了。我竟然还不如一个球球。我翻过身有点委屈,他在被窝里扭来扭去,故意使坏,没办法,我抓住他的手,“诶呀,别生气了,消消气”又动起手来,这一招太犯规了。我把他压在身下,我知道一会还得去上班,就静静的看着,他的眼睛是下垂的,像小狗,嘴角有一颗痣,嘴巴好看,想亲。“干嘛,没见过啊,来啊”我亲了一下就不再继续了,陪他胡闹他怕他身体吃不消。“乖乖的歇一会,一会一起出门”最后他在我怀里拱了一会就不动了。

赵则——

今天被仙人球扎了手,气死,要不是盆子里还放着一个蓝宝石,我反手就给丢楼下垃圾桶里,九久也让我把它丢了,不行啊,宝石还在呢。结果就给闹小脾气了,哈哈,消消气消消气,我把手偷偷伸进他衣服里,顺着脊柱往下探过去,腰线真好,屁股也好,前面……手被抓住了。一个翻身我就被压了,他在上面竟然不动了,看屁,“来啊”!哦,忘了一会还得上班呢,他让我安静一下,我趴在他胸口大口呼吸,九久和我用的同一个沐浴乳,为啥我总觉得他身上的味道好闻,真好闻。一会一起出去,我还得藏着处理了那盆仙人球。我也不知道啥时候注意他的感觉了,以前干这种事都是挺明目张胆的,大不了知道了分手,我并不是同性恋,只是,一个人久了,碰巧有人跟我说喜欢我,搭伙做伴还是可以的。而且每天还给我做饭。所以我不能这么白眼狼,平白无故伤他的心。而且男朋友很好哄啊,“消消气”“败败火”“乐一乐”就行了。我在床上也不是主动的那一个,至于为什么,因为,我不是专业的,很容易伤着他,而且,我也不乐于伺候人,最主要的是,和谐就好。想起第一次的时候,我硬撑着没让停,我也就奇怪了,荷兰不是让同性恋结婚吗,也挺自由的国家,他咋就没在那学习学习,连血都给带出来了。后来渐入佳境,发现男的男的也能爽的飞天,真他妈不知道这以后对女的还能不能行。

张九久——

我们一起出门,他去街口酒吧,我看着赵则有些清薄的身影,有些心疼,心里想着回去做些什么好吃的来养养。谁说,晚上的北京没有好看的景色,我拍了2年了,仍然觉得夜晚是最好的,安全,舒服,忙碌了一天的人回家。从小就喜欢黑。有的小朋友害怕黑暗,说有怪兽出没。我从小就喜欢夜幕降临的时候,特别安全。我喜欢躲在柜子里,结果看见了我妈私情,还喜欢暗室,白天我要在里面带好几个小时,就是看着水洗照片,照片也是黑白的。忘了说一件事,赵则不喜欢我给他拍照片,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拍他就特别生气,嚷嚷着要把我的相机摔了。北京晚上比白天还要亮,灯红酒绿,万家灯火,或者是老旧的街道上橘色的暖灯。这天地间,仿佛就我一个人在穿行,所到之处,全是我的国度。我要拍下来。一直到2点,大街上没有什么人了,我坐在长椅上,看着路面上垃圾,落叶,以及远处的斑马线,一个喝了酒的跌跌撞撞的女人,往这边走过来,坐在椅子上,开始吐,吐完了就靠着扶手睡了起来,已经是秋天了晚上的风有点不留情面,而且北京的晚上很多有歹心的人,一个女人在外面呼呼大睡,总有一点不合适。其实我有一点社交恐惧症,在外国也没有多大的改变。尤其是对女人,有一点……害怕。“小姐?小姐!”回应他的只有模糊不清的呢喃,好吧,先去我家,不过6点之前必须离开。因为赵则6点要下班,他可不喜欢有人来家里做客。我把烂醉如泥的她背回去,让她随意在沙发你上睡觉,我觉得够仁至义尽了,等到6 点,我把她叫醒,扶她出去。这时候,已经天微亮,清洁工也出去打扫卫生了,这时候,已经很安全了,我也应该收拾收拾,睡一觉了。我把女人的痕迹抹掉,收拾好了,躺在床上等待男朋友回家。

赵则——

今天上班的时候,底下热热闹闹的,比平时还要激动,不少情侣在打啵,情人节快要到了吗?我还是像平时一样,有人点歌我就唱,没人点歌就抱着吉他看底下的人,有刚分手喝的断片还喊着前任名字的,有成双成对手偷偷摸摸摸索的,还有一些朋友一起庆祝的,年少的模样,肆意的消费自己的时间,在夜里说什么不醉不归。有人说唱周杰伦的晴天,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底下的女生认真听歌还带着崇拜的样子,让我觉得有点意思,可是这个是个苦情歌,每个人都有故事,可能歌词勾起了她们的过往,她们的共鸣来自作词者,好像不是因为唱歌的人,管他呢,总之舞台上感觉挺好的,如果我真的完全见得了光的话,会不会去当一个歌手呢,还能出道呢,哈哈,白日做梦呢,我听得第一首歌是什么呢?孤儿院的祈祷歌,还是垃圾桶旁边有人街口献唱,还是我妈睡前儿歌,不清楚。我妈长什么样子呢,不清楚。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雨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吧

唱完了,掌声中我看见门口进来一个女人,长头发,红衣服。看样子不是一个经常混迹酒吧的人,果然不一会就找到老板,问着什么,还拿出了照片。当然,照片上的人就是我,以前的我,19岁的我,真年轻啊。我在灯光熄灭的时候躲了起来,一直等到2点,她竟然把酒往身上洒了半瓶,摇摇晃晃的有了出去,演技派啊。女人当警察,靠谱吗?有人点名让我再唱一个,唱什么没说,呐,快到情人节了,唱一个分手快乐吧。等到6点醉了的醉了,困了的睡了之后我就可以回家了。累啊,心累,我是不是又该走了呢。2年了,有点舍不得。那就再等等吧,女警长反应慢。回到家我就想瘫在门口,我摸着墙坐到沙发你上,无意间摸到一跟类似线一样的东西,一根长长的头发,女人的头发。我走到床边,把九久叫醒,“谁的头发?我不喜欢有人来家里”九久睡得正香被我问的一愣一愣的,他迷糊着,我却清醒的很,“女人的,红裙子,喝醉了是吧。”他反过神来,想了想说是。真巧,把警察领家里来了。他伸手抱了抱我的腰让我睡觉。我他妈已经炸了,睡个毛!“我警告你,以后别在往家里领人,否则我走”我不是开玩笑,我已经暴露了,说不定他们已经商量着怎么把我围住然后抓起来关在哪里。“我错了,困不困?”九久抱紧我,我挣脱出来,平躺着,九久以为我生气了,大大的眼睛有点委屈,“没事,睡觉吧”,我说。

张九久——

赵则发现了女人的到来,有点不高兴,以后再也不管流浪汉了。那个女人的头发怎么会留在沙发上,是不是故意的,想想她的行为确实有点不对,身上酒味很大,嘴巴里却没有,躺了一会,竟然坐起来开始打量房间,“你是摄影师?”我不想跟她有什么纠缠,“让我看看你的照片吧,我也喜欢拍照”边说边拐进了我的暗房,我让她出去,她指着一个我偷拍的赵则问“你朋友?”我没说话,等着她发完酒疯让她走,她看了一会,就又躺在沙发上睡了。赵则,生气了,抱抱都不让了。以后的几天,赵则都没去上班,每天在阳台上搭理他的多肉,晚香玉已经谢了,快到冬天了,好多花已经搬进屋子里。天气预报说明天可能会下雪。好久没见叫雪了,什么时候北方人开始像南方人一样看见雪也要大惊小怪了。“赵则,初雪的时候,你要不要出去” “好啊”他站在阳台上,有一点光照下来,还是那么清瘦,为什么长不胖呢,赵则走过来的时候,我还在恍惚,一直到他吻向我的脖子,我才听见他的喘息,不一会就滚到了床上,今天的赵则比平时要兴奋,叫着我的名字,我也说我在,我在。

赵则——

今天据说有雪,起来的时候确实外面白茫茫的一片,九久兴奋的在床上跳起来,要我赶紧收拾好一起出去看雪,他睡衣还没换下来就跑卫生间里洗漱去了。我听到敲门的声音,我也透过门眼看见外面穿警服的一队人。我把卫生间的门关死,一个人去开的门。“举手投降”我乖乖把手举起来,他们还有一点惊讶,难道你们还期待着我跟以前想拳打脚踢的开一条血路然后逃之夭夭,我可不想把我的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我也不想我的男朋友看见我逃命的狼狈样。“好,我跟你们走”我主动把手伸出来。“搜查这里”为首的男人说。“我警告你们,别动这里否则我打爆你的头”。我不知道他们后来有没有封锁那里,至少初雪那天,屋子里很平静。监狱的日子并不好过,还有不少的记者过来拍照,我最讨厌拍照了!除了审讯就是审讯,难得有空闲的时间,我可能快要被枪毙了,跟以前的头一样,脑袋开花,血浆迸裂。我看见警察局显示屏上的早间新闻,说北京一名青年发现家里的花盆里许多宝石,正在采访他呢。果然屏幕上出现了我男朋友的脸。呆呆地,有社交恐惧症的他,不知道说什么,就一句“物归原主”。马的,老子留给你的,让你花一辈子,你给献出去了,那我宁死不招还挨打,这找谁说去。妈的妈的!我今晚就跑出去了,我看见你打你一顿再回来。今天晚上是情人节。我想出去去见你,你打我一顿也行。然后两不相欠,再也不见。晚上我偷偷撬开了锁,大晚上我翻出来竟然没有一个清醒着的。长期的夜间工作真是有用。好久没在北京大马路上走走了,突然我看见一间展览馆开着门,走了进去,一幅幅相片挂在灯光下的墙上,不太现实,因为每一张都是我。“谁拍的,说了我不喜欢拍照”。我听见后面重物落地的声音。“相机坏了我可赔不起,九久”。我把相机捡起来,伸手递给他,“你这张我在阳台上浇水的照片,啥时候照的,我都不知道”我一个人自说自话,估计是吓着他了。我有一点生气,情人节呢,你不说点什么吗?那我走了。“那我走了,拜拜”,好大一会我觉得他好像动不了了似的。突然一把把我抓住,“你去哪?初雪都没陪我看,你还想走”边说边委屈,大眼睛流泪了。“那我不走了,我们逃吧,去荷兰去阿姆斯特丹”。他还在哭,止不住了的流眼泪,抱我更紧。“我们结婚,行不行?”我说。外面不知道啥时候又开始下雪了,一小片的雪花,慢慢的下。我听见他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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