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计算小基数也有大文章-63-90-31-567

【案例解析加班工资基数到底怎么算,HR你知道吗?

案例一:小张入职A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5000元,如有加班,加班基数按2500元计算。入职3个月后,小张认为公司加班太多,按2500元基数计算加班太亏,于是要求公司依据月工资5000元计付,公司以合同为由拒绝。

案例二:小王是B公司的一位保安,合同约定工资2500元,同时根据公司福利办法,小王每月可获得夜班补贴、交通费、餐补等各项福利津贴1000元,实际工资3500元,在计算每月加班费时,小王认为应按照实际收入计算,而公司认为应按照合同约定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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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班工资基数的相关法律规定:

要对两个案例做出适当解答,作为HR首先就要对国家关于“加班工资”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到一定的了解,我国关于“加班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中关于法定休假日的相关法律条款如下: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劳部[1995]30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44第(3)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对于案例一,在劳动合同中公司和员工已经协商确定了加班费计算的基数为2500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2500元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的计算依据。

对于案例二,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从所有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加班费计算基数除了雇主和员工协商一致确定之外,所有的条款表述计算基数都是员工“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我们要注意工资总额计算是不包括某些项目的。

在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关于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的范围如下: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二)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因此可知,在案例2中,工资总额中应该不包括夜班补贴、交通费、餐补等各项福利津贴,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2500元/月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那加班费的基数应该为当地的最低工资。

二、如何降低公司加班成本:

首先,要明确什么时候可以补休: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由四十四条第二款可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由此,在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工作日加班后单位安排补休可不必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一)、(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平时延长劳动者工作时和晚和法定休假日的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平时的加班费是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法定休假日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平时大家在安排加班的时候,一定要分清楚哪些天是法定休假日,哪些天是双休日。比如刚刚过去的五一劳动节,放了5月1日-5月5日五天假期,只有5月1日1天是国家规定假日,如果安排劳动者在5月1日当天加班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而5月2日-5日就是普通的休息日,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优先安排补休,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补休后,就不用支付劳动者不低于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加班费。

其次,明确不同情况下加班费的计算: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由此可知,可以降低公司加班成本的方法如下:

1、尽量不要在法定假日安排员工加班,这样不论在哪种工时制度下都要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300%的工资的加班费;

2、公司的高管及外勤人员(比如销售)、后勤司机等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需要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审批),这样没有加班工资。但是必须注意,如果安排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假日工作的,还是要支付不就低于员工工资300%的加班费的,所以跟上一条一样,法定假日尽量不安排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加班。

Tips1: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如对加班费基数没有协商,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必须注意工资总额计算中不包括的项目。

Tips2:平时工作日加班及法定假日加班都必须支付员工工资,而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补休,休息日工作之后安排补休的,单位可以不用再给员工支付加班费。不论采用哪种公示制度,尽量不要安排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

Tip3:公司高管、外勤人员及后勤司机等尽量采用不定时工时制(需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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