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洋诀4.1.2法律生于诡辩---自然Vs人权

4.1.2法律生于诡辩---自然Vs人权


小武点了点头,道:“好吧,就当法律是刻在石头上的条文,不可再更动。可我就有点不明白了,既然石刻的内容如此明确、应该没有什么争议,也没办法去偷偷篡改,那为何搞法律的人总是会争论个不休?”


八角微微一笑,道:“法律的事情有些争议是很正常的,因为它的诞生就来自于诡辩。”


“也就是说,从有法律的那一天起,争论就从未停止过。而且任何法律条文都是在争论中诞生、成长,在争论中发展、壮大,直到它走向消亡或废弃为止。”


小武大为惊讶,有点儿口吃道:“法律诞生于……诡辩?还有这等事?为什么这么说呢?”


八角点了点头,捋须笑道:“法律完全是一些人为的规则,体现的是社会人群的价值观。然而人的价值观是随地域和种群不同而不同、跟着时代而变化的。所以法律内容是否被人们所认可,必然是需要争论的事情。”


“我可以用西方的法律发展来举几个例子,你就明白了。比如,法律和宗教是什么关系?法律和正义又是什么关系?你怎么看?”


小武想了想,开口道:“在我看来,法律和宗教必须要分开,两者应各管各的。而法律应该要维护正义,所以它同正义应该是一致的。”


八角低了一低头,微微一笑,又抬起头来、注目小武而缓缓道:“在欧洲最早的古希腊文化里,法律和宗教在很大程度上是合一的。因为宗教代表神的意旨,而人都应该服从于神意,所以宗法合一、乃是上古之人的普遍认识。”


“然而传到了今天,已经很少还有人接受这种价值观了。唯一幸存的一个例外,就是伊斯兰法系,他们依然保留了神与人对规则的统一认识。然而在伊斯兰法系中,神的价值观也是基于人的普遍价值观来塑造的。”


小武点了点头,笑道:“是这样呀。我有点明白了,古人认为法律要同宗教思想一致;而现代人大都认为法律并不需要同宗教思想一致。大概这就是争论了数千年才有的结果吧。”


八角点头微笑道:“宗教既然代表了神意---一些诡辩家认为‘神意即自然法则’,宣称自然的命令是必然的和不可抗拒的。任何人只要违反自然法则必会受到严惩,这也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相一致。”


小武笑道:“难怪很多人说,儒家也是一种宗教呢。”


八角微微颔首、捋须道:“但是法律完全是人为的规则,并不存在‘神权天授’或‘君权天授’的事情。所以法律自创立伊始,其实质就是人权挑战自然的行为。”


“所以古时候的人争论起来也是胆战心惊---有的人认为人权并不能违背自然,有的人认为人可以撇开神来决定自己的权利。”


“在不断的诡辩之下,最终‘自然Vs人权’的PK出现了逆转。法律由跟宗教保持一致、逐渐变为跟宗教不保持一致。作为一种历史性的后果,后世的法务人员和宗教人员似乎总会自行其是、保持两大系统的‘井水不犯河水’。”


小武哈哈一笑,道:“原来是这样,当法官或律师的、就不应该信教,是吧?”


八角呵呵笑道:“有点这个味道吧。另外,自然法或者说神权又逐渐演化成强权---即强者之权利(Right of Strong),这是相对于弱者---即大部分普通人而言的。然而人们普遍认为法律应当倾向于弱者,这样大部分普通人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更吊诡的是,法律又应该是支持‘正义’的。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强者代表着正义,还是弱者代表着正义?”


小武非常诧异道:“‘正义’不应该是客观存在的真理吗?为什么还要分强者和弱者?”


八角哈哈大笑,吹起了胡子道:“也许你是这么认为的,可是哲学家们、或者说诡辩家们却不这样想!谈到宗教,人们还相对比较容易达成共识;而谈到‘正义’,情况更复杂得多了,争议是巨大的!法律试图使人人平等,然而人在本质上却是根本不平等的。这是先天的、也是自然的现实。”


“所以,当柏拉图谈到‘正义’的定义时说:‘我断言,正义不外乎是对强者有利的东西’。试想,如果没有人为干预,那么盛行于世间的应该是动物丛林法则---即强存弱亡的自然法则。根据这种‘自然法’的原理,法律就应该服务于统治集团的利益;而正义者就是遵守此种法律的人,不正义者就是无视此种法律的人。”


小武沉默了半晌,苦笑道:“我好像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是不是我的思想也陷入到了诡辩漩涡中去了?”


八角捋须微笑,道:“但是在争论中也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因为那是基于一种假设:人所约定的惯例,是与自然权利相互对立的。”


“一方面,无论是人还是动物,强者相对于弱者总是会持有先天的优势;另一方面,人之惯例、法则、规定都是由大多数人约定而建立的,而在现实中弱者总是占大多数。所以,若强者蔑视民众之间的约定,按自然法则行事,他就是‘非正义’的;而大多数人才是‘正义’的。”


小武皱起了眉头,道:“这恐怕永远也争论不出个输赢的吧!在我感觉,也许在古时候,法律会更倾向于强者、也就是帝王将相一些;而在现代社会,法律会更倾向于普通老百姓一些,更能保护弱者。”


“这样说起来,什么才是‘正义’?强者和弱者哪一方是正义的?的确是值得商榷的事情!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眼光里,‘正义’完全是不一样的。”


八角点了点头,咧嘴笑道:“所以说,法律是维护‘正义’的---这个说法本身并没有错,然而却固定不了法律的内涵,因为事实上‘正义’一直是在变来变去的。”


“然而,即使正义是靠不住的,法律却必须靠得住,因为它体现了人群的约定、惯例、规则---离开了这些,人在社会生活中将无所适从。”


小武陷入了沉思,好一会儿才道:“我知道法律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在人的集团之中,强者很可能是‘言出法随’的,而大多数弱者只能依从。这种情况在古时候相当普遍,甚至不仅在一个国家里,即使在一个山寨里面、头领都有制定规则的权力,何为‘正义’由他们说了算。”


八角呵呵大笑道:“你的确有些悟性。不光是在古时候,就算是今天、很多地方也还是有一些黑社会、或者强盗集团,把他们看成一个个小国家也无不可。”


“他们的‘正义观’显然与外界不同,但是内部治下仍然可能井井有条。即使这个占山为王的小政权被扑灭,也仿佛是一个小国被另一个更大的国家所灭,并非其本身‘法制’出现了问题。”


“但是不要再深究法律是否维护‘正义’了,否则你就被套入了哲学层面上的诡辩。毕竟法理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也从未有人能够确立永恒不变的法理。大多数人关注的,也只是在国家层面上的法律而已。”


小武点了点头,道:“明白了。那么,什么是法理呢?”


八角正色道:“法理,是形成国家内全部法律或单一部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学理。”


“然而,国家体制会随着时代而进化,法理当然也会随之而变。所以,你不要过于在意某一段时间、某一个国家、某一个族群对于法律的看法;要有开阔的心胸、眼光和见识,然后你对法律的认识才能跃上比较高的台阶。”


图表2法理的定义

图表2法理的定义


小武又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道:“好吧。”


见小武仍有些纠结,八角微笑道:“问一个简单的法理问题:人在法律面前有没有等级?”停了一下,八角自问自答道:“在古时候是有的。柏拉图将人分为金、银、铜、铁四级。金质的人是统治者、而且是哲学家,银质的人负责保卫国家、辅助统治;铜、铁两层的人组成生产阶层,也是被统治者。”


“在理想状态下,法律只是为了维护金质、乃至银质的人。当然这些人是社会的精英,假定其不会犯错误。而铜质、铁质的人只有守法的责任,却不能质疑金银两层的人违法。”


小武眨了眨眼睛,思索道:“这同中国古时候的‘刑不上大夫’思想、完全不谋而合!但是,这种思想在现代社会显然站不住脚……”


八角点了点头,捋须笑道:“所以从古今不同的法理上看,上古情况与现在情况不同,两者都存在过,都有其符合时代的意义。”


“所以你无须想得太多,到底哪个合理、哪个不合理。只要当时的法理、符合当时的主流哲学思想,也就罢了。”


“说了这么多,不是为了让你也陷入到诡辩中去的。但是你必须知道,法律正是在不断的诡辩、或者说争论之中,随着时代的演变而不断进化的。到了近代,法律已进化到了一定的高度,正如十九世纪的英国历史法学派亨利•梅因概括出来的结论:‘迄今为止的进步社会行动,乃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小武精神一振,喃喃地重复道:“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八角点了点头,解释道:“相对来说,身份是固有的、也可能是天生的。这是一种状态,在短时间内、人无法通过努力来否定这一状态。所以人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份,也就对社会秩序无能为力。”


“假定法律跟身份有关,那么有些人只能受到法律的束缚,而有些人却能为所欲为。”


“另一方面,契约完全是人为的约定,且应该是自愿订立的。人可以选择订立一个契约、或者不订立。所以,契约反映了人的意志,这与身份无关。由于人可以自行决定意志的行使,这就是一种自由,而且是后天的自由。”


小武恍然道:“也就是说,法律的进步乃是由先天的定位、转向了后天的自由。所以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而不是说大多数人生来就低人一等!”


八角点头微笑道:“正是。当法律转为以遵守契约为合法、以违反契约为非法,而不去管当事人的身份之时,这就是法律的进步!”


“说起来,全人类和大多数国家花费了两千年来发展法治,其实就获得了这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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