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我思故我在,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思,而是我。我是什么?这还用问。我不就是我啊!我的肉身,我的思想,不就是我的一部分吗?不妨分析一下,当我们说我的肉身时,应该说是感知到自己的肉身,是因为感知而存在,如果没有感知,肉身因而消失,当然这是不能想象的,因为感知是先验的。如果分析我的思想的语义,通常指的有两层意义,要不是单纯的逻辑活动,例如思考数学,要不就是感知与逻辑混合活动,例如阅读小说。 “我” 很多时候指的是上述活动,或应该说是意识 (will) 到上述活动,简单来说,我就是意识 (Consciousness)。如果内心里寻找意识的主体(subject),找到的是仅仅是意识,但找不到主体。读者可能不明白我在谈论什么,我指的是找到的是意识运动(客体),但找不到意识本身(主体),因为这已经超越感知与理性的范围,因此无法探讨。我与世界万物不过是意识运动。
人生的最大荒谬莫过于此 : 我们无法理解自我。所谓的理解自我,不过是感知与理性的运动。可能有部分读者已经忍无可忍,心里把我骂了数十遍,认为满屏荒唐言。正常,连我都觉得荒谬,但事实就是如此荒谬,反而不如影视表现得现实。也有人觉得挺有道理,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就忘。正常,因为这是无法探讨的,忘了它更好。这就是充足理由律的第四重根(或叫第三重根,因为我把第三重根归类为第二),因为它,才会有感知与理性存在,或应该说感知与理性不过是它的运动,但感知与理性没办法理解意识本身。
比起哲学,可能艺术与文学更加 “接近”意识,因为哲学更多的是理性的活动,但艺术与文学触动的是情感,情感则能表现意识的活动。意识流与印象派想要表达的是意识的活动,想要表达景象受到意识(情感)的影响,或突然脑海浮现的回忆。艺术与文学终究是情感与理性的活动,它们所指的意识仅仅是情感的活动,不是意识本身,意识是无法(理性)探讨或(情感)表达的。

你可能感兴趣的:(6.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