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孟子和杨墨之学

原创 刘长志

孟子辟杨、墨至于“无父无君”。二子亦当时之贤者,使与孟子并世而生,未必不以之为贤。墨子“兼爱”,行仁而过耳;杨子“为我”,行义而过耳。此其为说,亦岂灭理乱常之甚,而足以眩天下哉?而其流之弊,孟子至比于禽兽、夷狄,所谓以学术杀天下后世也。

今世学术之弊,其谓之学仁而过者乎?谓之学义而过者乎?抑谓之学不仁、不义而过者乎?吾不知其于洪水、猛兽何如也!孟子云:“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①。”

① 语出《孟子·滕文公下》,原文“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② 语出《韩昌黎全集》,卷十八《与孟简尚书书》。

孟子批评杨朱和墨子,说他们是“无父无君”。其实在当时的时代,杨、墨也是一代贤士。假如他们与孟子同在一个时代,孟子也未必不认为他们贤者。墨子提倡“兼爱”,是行仁过了头;杨朱提倡“为我”,是行义过了头。

杨朱和墨子的观点是不一样的,杨子取“为我”,即“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理论核心是世界如果要想好的话,只需要每个人都做好自己,世界自然就好了。每个人的重点是修好自己,把自己的事情干好。一部大机器,每个零件都干好自己的事情,机器没有道理转不好的。如果中间有齿轮不好好干活,机器就没办法保持正常运作了。事实上,希望每个人都能做到做好自己本分,是很难实现的,有人反而会以此作为自私自利的借口。所以孟子说杨朱是行义过了头。

墨子讲“兼爱”,《孟子·尽心上》“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赵岐注:“摩突其顶,下至于踵。以利天下,己乐为之。”摩:磨。放:至,到。意谓墨子为推行兼爱,损伤身体,亦所不顾。(墨子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墨子·兼爱中》)

墨子讲兼爱,从政治正确角度来说,是绝对正确的,但因为道德标准定的太高,不符合人性的真相,大多数人无法真正做到,结果就会培养出一堆伪君子。

《吕氏春秋》有个典故《子贡赎人和子路受牛》,原文“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译文:鲁国有一条法律,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如果有人能把他们赎出来的,回国后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端木赐)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国后不接受国家报销。孔子说:“你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你如果接受了国家报销,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钱,别人就不肯再赎人了。”

又有一次,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为了感谢他就送了他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说:“这下子鲁国人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子贡赎人”用自己的钱做了一件好事,本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夫子为何反而要批评他?子贡的错误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样使很多人对赎人望而却步。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本身就已经是恶了,道德标准的无限拔高,或者把个人的私德当作公德,结果就是让道德尴尬,让普通民众闻道德而色变,进而远道德而去。

孟子说墨子是行仁行过了,也是同样的意思。孟子认为太走极端了,导致的结果会让社会更糟糕。我们的文化讲“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是互生共长,一个方向太过自然就会出问题,而且会出大问题。杨墨的学说太过偏执,虽然讲的不是灭理乱常,迷惑天下的东西,但是,其所产生的流弊,孟子则将他们比喻为“禽兽夷狄”,原因就是杨墨家的学说就是所谓的用学术来灭杀天下后世。

要知道,道德只能解决是非对错的问题,不能解决具体问题。如果人人都站在道德制高点高谈阔论,站着说话不腰疼,社会只会变得更糟糕。这种过于强调仁或者过于强调义的风气,都会对后世有不可估量的坏影响。

杨、墨之道塞天下,孟子之时,天下尊信杨、墨,当不下于今日之崇尚朱说。而孟子独以一人呶呶于其间。噫,可哀矣!韩氏云:“佛、老之害甚于杨、墨②。”韩愈之贤不及孟子,孟子不能救之于未坏之先,而韩愈乃欲全之于已坏之后,其亦不量其力,且见其身之危莫之救以死也。

当今的学术弊端,能说是学仁过份了吗?能说是学义过分了吗?还是说学不仁、不义过分了呢?但这种不好的开端,将来流弊起来,无异于洪水猛兽的危害。我站出来讲,也是人在江湖生不由己,不是因为我想标榜什么,或者想哗众取宠等等。借用孟子的话来说,只是个“予岂好辨哉?予不得已也。”

杨墨的学说曾经大行于天下,在孟子的时代,天下的人们之崇信杨墨之学,不亚于今天的人推崇朱熹的学说,孟子在当时并不显达,名气影响都不大的情况下,还是一个人挺身而出,这是一件很悲壮的事情,所以孟子说“自反而缩,虽万千人吾往矣”的话。

韩愈所处的那个时代,佛教对社会的危害已经成型了,即使振臂一呼也不见得一定有结果,韩愈的贤德程度比不上孟子。孟子尚且没办法在事情不是很糟糕的时候完全搞定,更何况韩愈面对已经完全糟糕的形势呢?这么做完全是自不量力的做法。但是韩愈还是选择振臂一呼,与孟子当时的悲壮是一模一样的,亦是一个“自反而缩,虽万千人吾往矣”。为儒者,应该具有的情怀和本分,即便有些事情明知其不可为,也要为之。

关于韩愈反佛的事情简单说一下,元和十三年,唐宪宗派人前往法门寺再度奉迎佛骨,第二年正月,将佛骨迎至京城长安。宪宗敕令先在宫中供奉三天,此举煽起了全国性宗教狂热。当时,朝野震动,王公士庶,奔走相告,有焚顶烧指燃臂为供养的,有倾家荡产以作施舍的。

面对这种日益高涨的崇佛狂潮,韩愈挺身而出,给宪宗的《谏迎佛骨表》中,以南朝梁武帝为例,梁武帝时代佛教很兴盛,佛教寺院是不纳税的,于是很多农民为了避税,就把土地献给寺院,再私下里租种,租金比国家税收要低得多;有些贵族之家不断的把财富捐赠给寺院,寺院占据的财富就越来越大,同时寺院还会隐秘一些人口,导致国家劳动人口和赋税收入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而这种趋势还愈演愈烈。周武帝毁寺四万后还俗者300多万,相当于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显然是对国家有利的。所以五代的时候灭佛,不能完全归结于统治者残暴。

韩愈提出应将佛骨交付有关部门毁掉,以“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甚至表示:如果佛真有灵验,能作祸祟的话,那么,所有的灾难请都落到我的身上吧!

《谏迎佛骨表》触怒了皇帝,韩愈几乎性命不保,被削去了刑部侍郎的职务,贬为潮州(治所在今广东潮安)刺史。对于这件事,韩愈始终无悔,在赴潮州途中有诗云:“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欲为圣朝除弊事,岂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兰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举个反例,冯玉祥在《我的生活》“赴俄途中”一章讲述1926年经过外蒙古的经历,说:“其次谈到人口,蒙古本有一千二百万人。在满清长期统治之后,今已减少至五十万人(注:此处引用的蒙古人口有误,但原则没错)。一九四0年七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的《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题纲》中说:“满清政府曾利用喇嘛教来毒害蒙古民族。当时满清政府极力提倡喇嘛教,建立寺院,尊重活佛,优待喇嘛,赐与特权,使蒙古民族迷信喇嘛达于极点,喇嘛在蒙古人口中达到百分之二十五至三十的惊人数目,遂影响到蒙古人口锐减、性病激增、生产停滞、民族意识消沉等种种严重恶果。”《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20年性病防治回顾》中说:建国初期“民族地区的性病流行更为严重……内蒙古个别地区的梅毒患病率高达48%。”

关于佛教的评价,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一段比较客观的论述,可以作为参考,原文如下:

颖州吴明经跃鸣言,其乡老儒林生,端人也。尝读书神庙中,庙故宏阔,僦居者多,林生性孤峭,卒不相闻问。一日,夜半不寐,散步月下,忽一客来叙寒温。林生方寂寞,因邀入室共谈,甚有理致。偶及因果之事,林生曰:圣贤之为善,皆无所为而为者也。有所为而为,其事虽合,无理其心已,纯乎人欲矣。故佛氏福田之说,君子弗道也。客曰:先生之言,粹然儒者之言也。然用以律己则可,用以律人则不可;用以律君子犹可,用以律天下之人则断不可。圣人之立教,欲人为善而已。其不能为者,则诱掖以成之;不肯为者,则驱策以迫之,于是乎刑赏生焉。能因慕赏而为善,圣人但与其善,必不责其为求赏而然也;能因畏刑而为善,圣人亦与其善,必不责其为避刑而然也。苟以刑赏使之循天理,而又责慕赏畏刑之为人欲,是不激劝于刑赏,谓之不善;激劝于刑赏,又谓之不善,人且无所措手足矣。况慕赏避刑,既谓之人欲,而又激劝以刑赏,人且谓圣人实以人欲导民矣。有是理欤?盖天下上智少而凡民多,故圣人之刑赏,为中人以下设教;佛氏之因果,亦为中人以下说法。儒释之宗虽殊,至其教人为善,则意归一辙。先生执董子谋利计功之说,以驳佛氏之因果,将以圣人之刑赏而驳之乎?先生徒见缁流诱人布施,谓之行善,谓之得福;见愚民持斋烧香,谓之行善,谓可得福。不如是者,谓之不行善,必获罪,遂谓佛氏因果,适以惑众,而不知佛氏所谓善恶,与儒无异。所谓善恶之报,亦与儒无异也。林生意不谓然,尚欲更申己意,俯仰之倾,天已将曙,客起欲去,固挽留之,忽挺然不动,乃庙中一泥塑判官。

你可能感兴趣的:(【183】孟子和杨墨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