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初级考试小知识点

以下内容很乏味,请勿犯困。本章是初级考试的重点章节,内容很多,很碎,有许多小的知识点,特别容易混淆,现总结一下也促进记忆。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税收的特征三个: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构成。其中主体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和海关,千万不能把海关忘了。

税法的要素10个: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

征税对象即对什么征税,不同的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其中累进税率又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我国的土地增值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

计税依据包括: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

纳税期限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税收优惠措施中的起征点是指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额征税。而免征额是指对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对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

海关征收的税有:关税、船舶吨税、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住宿业、建筑业和鉴证咨询业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税务机关不再代开。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销售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进口货物、非经营活动的界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兼营。

销售货物中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也包括在内。

销售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2技术、2辅助、文化影视、鉴证咨询八个)、生活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贷款服务。工程勘察勘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打捞救助、装卸搬运、仓储、收派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车辆停放、道路通行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租赁服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纳税人经营中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为兼营。自2017年5月起,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使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纳税人发生兼营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增值税税率为0。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税;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在以后购买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计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适用税率计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以以旧换新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吸收存款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

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有: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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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掌握了第二节的增值税知识,第三节的消费税就比较容易接受了。以上内容仅仅写了我个人比较容易忘的知识点,还有好多好多好多的知识点没有写上。个人感觉,离开学校后再学习,还是报培训班比较好,好多授课老师经验丰富,知识总结的特别好,促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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