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爱上夕爷的书

       昨天获得了一本《曾经:林夕90前后》,是夕爷研究生时代在各报刊杂志专栏作品的文集。每一篇字数不多,有些思考有些感悟,有些精巧也有些幽默。想起曾经同样20几岁的我,非常喜欢在QQ空间写东西,说这本书让我想起来自己写东西的那些时候,是我在高攀夕爷,但人人的青春都敏感,有感概,有无数的情感需要发泄和寄托。

        最近买了几本夕爷的书,年代有远有近,大多是散文或诗的文体。读得出一个人从青春入世,到悟世的一系列精神世界的成长和变化。其实要真从文笔的角度来讲,可能要看出夕爷用字的精妙还是得看他填的词。但是,若要谈及内容和体现的思想精神,他写的真切,读久了会感到亲切。没有华丽词汇的堆填,也没有刻意去营造一些高级文学作品的氛围,有些讽刺与自嘲的幽默,深刻又有共鸣。

      《曾经》这本书里有一段,他写想要租一间旧时唐楼,还得是旧得玻璃上贴满X胶带的那种,“我凭窗看街,街上人看我,这男子真是风雅。” 看到这一段不禁笑出声来,画面感太强,像是一边读文字,旁边有一部投影仪在帮忙配图。特别是这句“这男子真是风雅”,自称男子,又把在破窗边看街称为“风雅”,当真“痞”得俏皮。

        以前并未太留意夕爷的词,只知道听着感觉特别棒的词,查查作者大概就是他了。就好像知道一个人好久了,但最近才开始真正认识他一样,近年才关注他的一些访谈,真正从了解这个人开始,反过来研究他的作品。不曾想这一买就是好几本书,停不下来,也舍不得看完。还好大多是散文集,随手翻开一篇也没有哪里感觉不妥。

       午睡前又忍不住翻读了几篇,亦有忍不住笑出声来的时候,等感觉被子已经暖和得适合入睡了,街对面的小学校放学了。今天在夕爷的青春故事中香港一日游,明天要努力创作自己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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