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
——王尔德
英国作家D·H·劳伦斯的小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首次出版于1928年,出版后饱受争议,曾经被禁30多年,一直到1960年,通过一场官司,该书在英国宣判无罪后才开始广泛出版。
而这本书的中译本在1936年就出现了,最早的译者署名“饶恕一”,那么这个意味深长的笔名到底是谁的呢?这成了文坛的一桩公案,到现在依然是个谜。
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为什么他的出版发行费尽周折?而中译本的译者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呢?
①情节概述
小说的主人公康妮出生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是一位名气很响亮的皇家艺术学会会员——麦尔肯·勒德爵士;她的母亲也颇有文化修养。康妮和姐姐希尔达在艺术的熏陶中长大,她们游历过很多地方。
康妮形象较好,她俏脸红润,身段结实,有一头棕色秀发和滴溜溜的大眼睛,动作慢条斯理的,精力可是奇盛。
康妮和姐姐两人都在十五岁被送到德勒斯登去留学,主要是学音乐,她们在那里过了一段好时光,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和男生辩论哲学、艺术和社会学的问题,表现得和男人一样好,甚至更出色。
在那里她们跟带吉他的小伙子到森林健行,并且在十八岁时都尝了禁果滋味。正在她们沉浸在自由的天地中无忧无虑过活时,“一战”爆发了,父母催她们回了家,
一九一四年,两个人的德国情郎都死了,姐妹俩哭了一场,生活继续。
康妮在工作时认识了克里夫·查泰莱。克里夫当时二十二岁,他本来在德国波恩学采矿技术,因为战争才赶回国的。以前他也曾经在剑桥读过两年书,战争发生时他在一个军团里当了中尉。
克里夫·查泰莱的阶层比康妮高,他是贵族,父亲是位男爵,母亲则是子爵之女。
一九一七年克里夫·查泰莱休假返乡的那一个月,康妮嫁给了他,一个月后,克里夫回到法兰德斯的战场,六个月后,又支离破碎的被军舰运回来。
那一年康妮二十三岁,克里夫二十九岁。他活了下来,但腰部以下永远瘫痪。
康妮和克里夫一起回到他的老家——勒格贝。克里夫的父亲过了世,他继承了男爵的位子还有一处庄园,康妮成为查泰莱爵士夫人。他们在萧条的查泰莱老宅里,过起了家常的夫妻生活。
在这种死水微澜的生活中,康妮日渐消瘦,她像一朵花在逐渐地枯萎。
她越来越心神不宁。她不和人接触,一颗心老是没来由的猛跳,人越来越瘦。
而克里夫在庄园里开始写作,并且已经小有名气。
但是康妮觉得克里夫小说的内容空洞而没有内涵,克里夫很多文友或者朋友也都夸夸其谈。
那些男人们,特别是年华已去的男人,都对她很奉承,可是只要她稍露一点风情,克里夫就非常难受。
所以她拼命压抑自己,对人不苟言笑,她一味含蓄、沉默,不想和他们有瓜葛。
过了几年,她还是偷偷出轨了克里夫的一个远方的文友,虽然她对这个人也不很满意,但偶尔会和他保持联系。
后来唐妮与庄园里的守园人梅乐士心意相通,他们避开别人耳目尽情狂欢。
终于,康妮决定离开克里夫,她怀了梅乐士的孩子,她要和梅乐士一起生活。
②作者劳伦斯的困境
这部书一问世就掀起轩然大波,劳伦斯遭到了很多人残酷地辱骂,当然也有部分人对他狂热崇拜。
劳伦斯这部作品被非议的最多的是其中的情 色描写。
书中那种诚实而直率的性 爱描写,遭到了卫道士的围追堵截。直至法庭宣判“无罪”后,该书才得以广泛流传。
另外,主人公康妮跨越了阶层的爱情也遭到当时贵族的“围追堵截”。
英国是个等级制度特别严重的国家,小说中的康妮与克里夫分居多年,日渐消瘦。
她的父亲劝她给自己找个情人,丈夫克里夫也表示他们可以有一个孩子,康妮的姐姐也把她带出家门。
但是他们显然都默认她的情人必须同样是贵族,康妮也有很多机会找一个贵族情人的,但她却选择了守园人梅乐士。
这不仅在书中遭到大家都激烈反对,就是出版后也不被当时的贵族认可。
这部小说当时被非议,而现在体现其非凡的地方应当是作者借书本所传达出的价值观。
劳伦斯认为一个人不必一定要求幸福,不必一定要求伟大,但要知道生活,要做一个真正的人。而要做真正的人,要过真正的生活,便要使生命澎湃般的激动。
他认为当时的道德、习惯、社会制度,束缚着人性的自然发展。教化与文明的进化本来是要使人类更适合于生存的,但是当时的教化和文明却使人们陷入一种机械化的黑暗中,生命的本身引不起人们的兴趣。
总有一些人在机械的教人们怎么走死路,人们习惯于做金钱的奴隶,被所谓的现代文明所束缚。
他借小说告诉人们要脱离过去所有的禁忌,从我们人生所最需要最深切的地方出发,用爱去产生新道德,新生活,新生命。
劳伦斯在这篇小说发表两年后,在大家的围攻中郁郁而终。
③三位主要人物的象征意义
克里夫代表着当时主流的成功人士。
他出身贵族,娶了娇妻,在战场上赢得了荣誉。他发表小说,受到人们的追捧,后来他又搞起了实业——发展家族的采矿业。可谓名利双收。
克里夫高高在上,他交往的对象都是有身份和地位的人,如果非得跟村民打交道不可,他便摆出一副尊贵、傲慢的架子。凡是不属于他那个阶层的人,他一律嗤之以鼻,维持高高在上的身份,丝毫不假辞色。
他对现代文明趋之若鹜,他始终相信机器的力量。在他坐着轮椅深陷杂草中时,他相信自己的轮椅可以帮助他摆脱困境,而不是旁边站着的梅乐士。当然结局是梅乐士靠着自己的力气帮他走上大道。
他执着地想证明自己依靠机器可以做到像正常人,但现实让他沮丧。
他花大价钱为自己配置了一套宁收音机设备,来收听到马德里,或是法兰克福的广播。 他常一坐好几个小时,独自听那扩音机声嘶力竭的喊。
就是这样一个“成功”人士,作者却偏偏给他安排了下半身瘫痪的命运,他失去了享受生命最本真乐趣的机会。
康妮喜欢自然,喜欢真正的艺术。
书中多次交代即使她出身名门,但是她像一个乡下丫头一样。
她喜欢自然,在勒格贝的庄园,她常常喜欢在其中散步,她会因为触摸一只小鸡而潸然泪下。
她与克里夫越走越远,并不全是因为克里夫的身体出问题,主要在于两人的思想差距越来越大。
她是善良的,好多年都与克里夫厮守在一起,她尽着一个妻子的责任,照顾他饮食起居,可是她忍受不了克里夫的高高在上的做派和肤浅空洞的创作,当一个女佣人代替了她从生活上照顾克里夫,他们之间就渐行渐远了。
这时候她遇到了梅乐士。
梅乐士身上寄予着作者的希望,他健康、有力、懂得生活。
梅乐士不同与克里夫还有他的贵族或者成功人士朋友们,他活得更真实。
克里夫一个朋友梅得认为:跟一个女人睡觉,不会比和她跳舞或是闲聊天气,会对她造成更大伤害。那只不过是以感性交流来替代性交流。
而梅乐士显然没有那么随便,他出去打仗,妻子与人私奔,他回来后一人独居。
他热爱生活,做着克里夫的守园人,照料一些小动物,遇到康妮前他生活得很平静,事实上他一直处于禁欲中。
他希望再也不要和任何女人有牵扯了。只想要一个人过日子,保有隐私,独善其身。
他其实有机会成为“成功人士”的,他成绩优秀,会几门外语,他在军队混得非常好,但是他放弃了军队的升迁机会,回到乡里,回到自己生活的地方,选择与自然为伴。
他认为
英国中产阶级每吃一口东西,都得嚼上三十遍,因为他们的肚肠很窄,芝麻豆大的东西都会把他们堵住,他们是创世纪以来最坏的一群娘娘腔,自大得要死,可是连鞋带没系好都要害怕,脑袋瓜子腐败得像臭掉的猎物,可事事都是他们对。
他选择离开上流社会的原因是:磕头、拍马屁、舔屁 股,舔到舌根都僵了,还都是他们对!最可恶的就是装模作样。
作者把梅乐士这个人物形象塑造成贵族的对立面。
他生活在自然中,自己觅食、生火、做饭,与自然为伴,平静而简单。
所以最后康妮和梅乐士的交融既是身体上的,也是思想上的。而康妮决计要离开克里夫,主要也是他们思想上的无法相通。
梅乐士在给康妮的信中说:“我感觉到空中有无数白色,贪婪的大手,只要有人发心要过真正的日子,超脱金钱之外的日子,这些怪手都会一把按住那些人的脖子,硬生生搾掉他们的生命。”
确实如此,他们在小说结尾依然无法真正生活在一起,梅乐士的妻子在闹,克里夫也不同意与康妮离婚。
但他们都在为未来做着准备,为那种真正的生活。
王尔德说过,爱自己,是一生浪漫的开始。这篇小说问世快一个世纪了,很多人依然还是在追名逐利中活着,忘记了自己这个生命的个体。这部小说依然让人羞于谈起,这可能是译文作者一直没有公开自己真实姓名的原因吧。
“名缰利锁,和天也瘦”,爱自己,从尊重自身的感受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