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同命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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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日起,云南省全省法院启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赔偿标准试点工作。

重要意义

这一《试点通知》的发布,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具有重大意义。这意味着,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农村居民可以获得和城镇居民平等的赔偿。

回顾历史

试点之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时,需要区分受害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

试点工作脉络

云南省并不是首个开展统一城乡标准赔偿试点工作的省份。

1.中央

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改革人身损害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

2.最高院

201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授权各省高院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并要求今年内启动。

3.地方

随后,安徽、陕西、河南、湖南、山西、山东等多地启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

开展“同命同价”试点的缘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后,司法实践中,对于城乡赔偿标准不统一的规定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有时同一个案件当中,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但受害人得到的赔偿相差甚远,这样的赔偿结果,即使从任何一个人的一般观念来看,都是不合理的,因此,法律在慢慢试图改变这一现状。

以案说法

这是发生在2017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之所以印象非常深刻,不仅是因为这场事故就发生在身边,还因为这场事故造成了4名学生死亡,其中还有即将走上高考考场的孩子。后来这场事故又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就是关于事故赔偿的问题。

关于该案

后续无法准确获悉赔偿的具体数额,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别赔偿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按照常人的思维,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接受赔偿的结果,而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和判决又比比皆是。

结语

生命本无价,但如若要将生命量化成可以衡量的物质,生命应该是同价的,应当遵循《宪法》所倡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社会经济在不断进步,城乡发展差距逐渐缩小,加上人口频繁流动,种种因素导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界限不再十分明显。因此,城乡赔偿标准不统一将逐渐成为过去式。虽然目前还有些省份还尚未推行,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城乡标准统一将会在全国范围形成一股巨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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