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昂中过状元吗

      最近有学者根据宋人《唐登科记》、明人《玉芝堂谈荟》和清人《登科记考》有关垂拱三年(687年)状元陈伯玉的记载,得出陈伯玉是四川的第一个状元的结论,其理由是:陈伯玉即射洪陈子昂。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据陈子昂生前好友卢藏用的《陈氏别传》记载:“陈子昂,字伯玉,梓州射洪人也……以进士对策高第。”陈子昂死后,妻子儿女均被好友照料抚养,可见陈卢二人关系之密切。这么密切的关系,卢藏用在《陈氏别传》中怎么没有陈子昂中状元的只言片语呢?虽然当时还没有“状元”之说,但能考出进士及第第一位是何等重要,怎会不写呢?更何况其它正史中也为提到陈子昂中状元之事。

        开科取士是隋文帝杨坚所创,及至唐代得到完善并形成制度,考试分为制科和常科两类,制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内容很复杂;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等五十多种,其中明经和进士最为重要,每年分期举行,进士录取率很低,约为百分之五,进士第一名在唐代称为状头,后称为状元。据目前史料记载,陈子昂参加进士科考试是在开耀年(682 年)正月,永淳元年(682年)二月才揭的榜,以对策中了个乙科进士(彭庆生考辨),嗣圣元年(684年春》上《谏灵驾入京书》后得武后召见,拜将仕郎,不久授麟台正字。任此官职在随后四年的政绩考核中,他均未得到升迁,直到永昌元年(689年)才随例迁官一阶为正八品下阶的右卫胄曹参军。如果垂拱三年(687年)陈子昂再考进士,其目的是什么?当然是为了升官。如果真的考取了进士第一名(状头或状元),为什么官职没有变化呢?这可能不合常理吧!如果状元都不升迁,他又何必再考多此一举呢?

        事实上,陈子昂擢麟台正字后,一直在专心政务,寻找建功立业的机会,《谏灵驾入京书》《谏政理书》《复仇议状》《上军国利害事三条》《谏用刑书》等就是入仕后的重要奏章。垂拱二年(686年)三月,他和乔知之、王无竞等诗友随刘敬同将军北征,同年九月才返回洛阳,继续任麟台正字,继续忙自己的政务,先后写出了《吊塞上翁文》《燕然军人画象铭》《为人陈情表》《为乔补阙论突厥表》《上西蕃边州安危事三条》等散文和奏章,没有任何迹像看得出他在备考或考进士。

      《唐登科记》记载垂拱三年(687年)进士及第六十五名,排在第一位的确实是陈伯玉,但这个陈伯玉何许人也?生卒年龄籍贯等均不详,正史无名,身世失考,而陈子昂的年龄籍贯在正史中均有记载,仅凭陈子昂,字伯玉,就认定陈伯玉就是射洪人陈子昂,显然缺乏说服力。

        在古代,一个人的名和字的称谓是有严格要求的。唐代孔颖达在为《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作注时曾说:“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直呼其名,故冠而加字。”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成年之后,由长辈原来所起的和多年来被长辈所称呼的“名”就不便在公共场合呼来喊去,必须要另取一个供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即“字”。近人章太炎在《国故论衡》中也曾指出古人名、字的区别:“人生幼而有名,冠而为之字……名不可二,孽乳最多谓之字。”这就是说,名是父辈所定,终身不变,字是成人之后所拟,可以多个。同辈、朋友、下对上、一般场合使用字,长辈、老师、上对下、正式场合称其名。进士及第张榜这种正式文书所写的一定是用名而不用字,绝不会弄错!所以,垂拱三年(687年)丁亥科状元的陈伯玉一定是名而不是字,不是字陈伯玉的陈子昂,不是梓州射洪的陈子昂,而是名陈伯玉,字不详的另一个人,至于这个状元陈伯玉是谁,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要言之,陈子昂一生只中过一次进士,没有中过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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