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8

关于开展宝山区2022年度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鼓励文创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第8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2 亿元的文化创意、体育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5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40 万元一次性奖励;2 亿元后每增加2 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 万元(即首次突破4 亿元、6 亿元等均给予一次性奖励40 万元)”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生产经营均在宝山的文创企业;

2、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本次申报事项主营业务指《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列明的产业分类;

4、本次项目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值为2021年全年数据(以审计为准),基准年为2019年。首次突破指2021年与2019年和2020年的比较。

例:1、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2020年2500万,2021年为3000万,即首次突破3000万,给予20万资金支持;若2021年为2亿,即首次突破2亿元,则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2、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5亿元,2020年为3亿,2021年为4.5亿元,即2亿元后新增加了2亿元,则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若2021年为6.5亿元,即新增加了4亿元,则给予80万元资金支持。

3、某文创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2020年为3500万,2021年为3000万,即不满足首次突破,不予资金支持。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2、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文旅局负责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

3、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在“产业做优做强”栏目中选择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条目(编号Ⅲ-3-3)进行申报。

4、申报流程: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文旅局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

四、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表》:填报上传;

2、《申请表》企业、街镇园区盖章扫描件(PDF格式):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3、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所需材料。

注:本次项目申报需申报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网上申报前,请与区文旅局文创产业科(区文创办)联系。


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6日

来源: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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