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知,莫自私

12月5号,江苏扬州江都,公交车上一男子无理要求停车,遭拒绝后抢方向盘,导致公交车险些坠河,一车人性命堪忧。据了解,闹事男子李某满身酒气,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同行女伴规劝,见他不听,便赌气提前下车。之后李某便无端要求停车,未能如愿竟然抢夺方向盘致使公交车险些坠河。事件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由乘客主导的乘客与公交司机之争的“离殇”何时了?在距离那全国轰动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同样性质恶劣的公交车纷争事件竟又一次上演在公众面前。同样的事件为何一次又一次地上演,这到底是社会变了,还是人性的缺失?为了一己之私,一时之快,就可以随意漠视生命,枉顾他人性命安全了吗?

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派出所,该闹事男子狡辩称,司机不让他下车,他才去拉方向盘。民警责问男子:“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你抢方向盘会有什么后果?之前有没有看过重庆公交车的事情?”该男子回答:“没有,我年龄大了,哪有看过这个东西。”

从民警与男子的对话中可以看出,该男子以年龄大,没有看过重庆公交车事件为借口来狡辩,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年龄大,不是理由,无知,也不是漠视生命,枉顾他人性命的借口。俗话说,不知者无罪。但是该男子真的是无知吗?即使他不知其行为是否触犯法律,但是他真的不知道该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吗?与司机抢方向盘很危险,这是谁都知道的常识。然而这个常识依旧有很多人在无视,在装无知。事后总是很无辜地说,这我不知道啊。

莫让别人为你的无知“买单”。也许这份“买单”有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10月28日,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这个震惊全国的悲剧,亦是因为乘客与司机发生纠纷造成的。关注事件的人们想了无数原因,车辆失控,司机急病……,但万万没有想到还是输给了人的恶。一个人的自私与无知害死了一车无辜人的命。因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被拒这样一个简单的理由,就与司机激烈争吵互殴,这种无知不负责任的行为,最终害人害己。十几条鲜活生命消逝,十几个家庭的痛苦与悲哀。一已之私,一时之快,永远的痛。这份“买单”的代价何其沉重。

莫因自私而让自己背上沉重的法律枷锁。乘客与司机的纷争由来已久,屡见不鲜。回望2018年乘客与司机纠纷的事件,那些闹事的乘客最后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11月27日,宁夏银川一男子干扰公交司机驾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三年两个月。11月24日,杭州六旬妇人抢夺方向盘被刑事拘留。11月14日,在崇仁县一乘客与司机拉扯,被拘留6天。11月6日,陕西绥德“一家人”围殴司机,一家三口分别被刑事拘留10日,15日不等。这类事件的发生,无一不是因为乘客的自私任性与无知造成的。乘客莫任性,这类行为要担责。你若无知,莫自私。莫让你的自私与无知,最终害人害己。

对于这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莫让你的自私危害了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从而给国家蒙羞,给国外媒体一种国人素质低下的错觉。一个人很渺小,但是你却属于这个社会,属于这个国家。那些与公交司机闹事或者争夺方向盘的乘客,无知无畏,无理取闹,行为嚣张跋扈,态度恶劣,谋一己之私,逞一时之快,置自己,甚至是他人的性命而不顾。这些乘客的行为给社会造成混乱与不安。若无知莫自私,莫让无知成为你自私的理由。

在这里需要提一个细节,在这些类似的乘客与司机的纠纷事件中,多是由乘客主导引起的,而且多是上了年纪的中年老年人或是老年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危害公共安全,绝不因老人就不严厉处罚,就可以为老不尊,就可以撒泼。现在生活条件好了,社会进步了,人的素质和社会道德反而退步了,尤其是那些年龄大的又喜欢和公交司机闹事的人,倚老卖老,无知无畏,年纪大了更是无畏。

你若无知,便莫自私。不要求你大公无私,可以为社会做多大贡献,只求你无论身在何处,何种困境,要做决定前先想想后果,先想自己身上的责任。每一个人只是社会的一个小部分,不要让自己这个小部分成为一个毒瘤,祸害了自己也害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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