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航人
践行中国梦 引领新时代
以推动“数字强国”建设为目标而成立的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简称“中数信安联盟”),作为全国首家数字联盟,短短三年以来,以抓党建工作为基础,以数字化领域创新创业为特色,已逐步成为“政府部门”的外脑智库、“发展和转型”的发动机和“公共体系”的服务器,成为中国“数字信息产业经济”的领航者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守卫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奉献。
2018新年伊始,记者在北京采访了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主席、全球首家数字联盟掌舵人刘欣华先生。
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主席 刘欣华
记者:您是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的发起人,请问您对联盟的发展是怎样定位的?
刘欣华:2014年9月27日联盟成立的时候,中央媒体、政府网站给我们发文报道,给我们一个定位——以建设“数字强国”为目标,成为“政府部门”的外脑智库、发展和转型的发动机和公共体系的服务器,成为中国数字信息产业经济的领航者和国家信息安全的守卫者。实际上我们联盟就是一种开放合作的机制,作为全球首家“数字联盟”,我们的核心定位就是通过数字化的方法改变和改善人类生活,构筑一个人类生活的新空间,由“数字个人”逐步过渡实现“数字中国”、“数字地球”。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人的需求信息都被通过数字化的概念来表达,人人都能享受到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丰富多彩的个性化生活服务。这种服务一定是定向、全面和精准的。
记者:众所周知,全球数字经济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态势。有人在解读数字经济的时候就认为数字化的本质就是信息化,数字经济就是互联网经济,您是怎么看待的?
刘欣华:数字化的本质就是信息化的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数字化与信息化、网络化紧密联系,但是数字化与信息化在本质上还是两回事,不能简单粗暴地将数字化的概念等同于信息化,更不能用信息化来表述和涵盖数字化。但是数字化通过数据化的过渡型态却可以涵盖和替代、取代信息化,使以信息通讯技术为支撑和链接的信息网络系统变得无足轻重,从而使数字化成为一项符合人类社会生活需求和人类精神文明特征的泛在的虚拟的实用的基本设施。信息化很重要,但数字化是核心!随着数字化的不断发展,信息化自身也会发生革命性的颠覆式的变化。当前应该是数字化信息化并重,在全面普及信息化的同时要优先发展数字化,尤其在产业布局、技术研发和人才教育方面。凡是依赖于旧有的传统知识和依循以往的方式解决新问题,终将无法避免被淘汰的命运。
关于数字经济与互联网经济是不是一回事,我想在以上的阐述中也已经很显见了。当前从全球到全国都在提“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对于整个新经济的驱动作用之巨大,从2017年3月份“数字经济”被写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可见一斑。互联网基础设施、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社会由“信息化时代”逐渐过渡到“数字化时代”,因此,互联网是实现数字经济的基础,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数字经济是高度信息化、数字化的经济模式和产业形态,如果说“互联网+”是一种连接新旧动能转换的桥梁,那么“数字经济”就是从中结出的丰硕果实。所以,“互联网+”只能作为一种支撑,成为当前驱动传统经济发展形态向真正的数字经济形态转变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工具。而在整个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唯有创新才能让“互联网+”爆发出更加强大的动能,所以“互联网+创新创业”成为中国当前新一波创新创业潮流的典型特征。
记者:既然联盟是全球首家“数字联盟”,那么您应该可以说是数字经济领域的专家了,那么您对当下以“互联网+”为典型特征的互联网经济有什么看法?
刘欣华:专家称不上,我以前其实是研究经济学的,还做过大量的信息情报工作,后来又广泛涉猎社会学、信息化领域,阅读量比较大,也比较善于思考。关于“互联网+”,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词汇,但是仍然是一个热词。我在全国很多公开的场合曾经提到过互联网的本质和内涵。实际上互联网就是一种全球泛在的基础设施,是人类社会诞生以来独立于人类生活的地球物理空间,由人类自己创造和营造的一种新的生活空间系统。这个空间系统的一个重要属性就是非线性、虚拟性和超链接性。基于互联网的非线性、虚拟性和超链接性,各种形式的“互联网+”不断涌现,从马云的“互联网+电子商务”到刘强东的“互联网+物流配送”再到中央政府提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当前风靡一时的“互联网+单车”也就是共享单车,都是利用了互联网的链接性产生的新型经济形式。
现在人类已经生活在一种全球泛在的基础设施空间中,这个基础设施就是互联网,每个人都在它的网络之中,在这个全球泛在的基础设施中,我们中国已经成为了互联网规模最大的国家。中国通过几十年的信息化建设大家已经离不开互联网了,所以互联网形成了一个新的生态系统,是全球泛在的基础设施,同时也成为人类生活的一种空间、工具,互联网在全球生产力要素中既是生产力(技术/工具/平台),又是一种连接性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它已经超越了传统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范畴。而且我们大家都看到,互联网被赋予了价值,成为一种有价值的东西,形成了巨大的互联网产业,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记者:既然互联网被赋予了价值,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互联网可以像货币一样被交易呢?
刘欣华:这里你提到了货币交易价值,的确,货币是一种人类发明出来的用于进行交易的介质和凭据,但是货币本身除了它被制造出来而产生的劳动价值,在被人类赋予交易价值之前,它也是没有价值的。所以互联网本身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由互联网的应用所形成的区块价值是可以交易的。比如阿里巴巴的全球电子商务系统,京东的供应链物流系统以及一些小的电子商务网站等等,都在为他们创造着上亿元的交易价值,这种价值是被人类所赋予的,被人类社会所认可的,是从市场中产生的。
因此,互联网就如同当下流行的“大数据”概念一样,数据只是被赋予某种符号,符号与符号之间是没有交易价值的,而且也没法交易。凡是违背价值规律,违背经济规律,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都是长久不了的。因此互联网这个基础设施也只有被使用了,才会产生价值,才会被赋予交易的价值。
记者: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各种形式的“互联网+”,那么“互联网+”的“+”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呢?
刘欣华:这个“+”,一横一竖,非常形象,就像是我们在互联网这个新的空间里面形成的新的平台和支点,就像我们这个桌子一样,很多人认为“+”是加个凳子,互联网加医疗呀,互联网加教育之类,实际上它是在互联网这个人类新的生活空间当中搭建一个二维逻辑矩阵平台,搭建一个平台系统。当然现在市面上很多的互联网应用都是简单的内容复制和功能的机械性叠加,更有甚者只是在套用“互联网+”的概念推广其品牌和产品,没有真正挖掘出互联网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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