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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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一般而言,在结婚之后,夫妻间的财产会有所混合,继而产生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同时却有一部分的财产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些到底是哪些财产呢?

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什么?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很多人都不太明确婚前财产具体是哪些,其实,婚前财产主要有四种。第一种,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为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等等其他合法的收入。第二种,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例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等。第三种,婚前财产的孳息。这个孳息不但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还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第四种,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提醒一下: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是双方结婚登记之日。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而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这种费用是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它的目的是用于保障受害人基本的生活,因此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打个比方,某人已婚,在行走的过程中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成为一个残疾人,后来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因为这些费用是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所以,该20万元赔偿金只能属于受害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人离婚,其妻或其夫就不可以将这笔赔偿金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遗嘱或赠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两者都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是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尊重的重要体现。同时,尊重逝者也是我国一直以来的传统习俗。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比如:衣服、鞋子、帽子、护肤品、化妆品等等其他的一些专用物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生活是特别具体的实践,每对夫妻的情况都有所不同,因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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