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知后觉,我的孤独指数直接跳到十级

我算是一个很独立的人吧,一个人逛超市、去餐厅吃饭、去咖啡厅、看电影,都是小菜一碟,我甚至有点儿享受。

当然,我也不是一个孤僻的人儿,我同时也很喜欢和朋友一起吃火锅、KTV和看海。

游乐园是不可能一个人去的,和妹妹一起去过,和同事一起去过,去过的游乐园还要和袁先生一起再去一次。

但是,我上个月,居然自己一个人去做手术了!

排队签到的时候

左膝后面有一颗肉痣,大约有6毫米直径,从我记事开始就有了。小学初中都有过去掉它的念头,但是因为爸妈都说那个不碍事,最主要是我自己很怕痛,就放弃了。

几年前有一次在健身房跳操,换衣服的时候不知怎么地,指甲刮到它,血是一个哗啦啦地流,反正也还是坚强,止血后就没去管它了。

前阵子隐隐觉得那颗痣不太舒服,我又是一个很惜命的人儿,就不知道哪里来的天大的勇气决定除掉它。是袁先生陪我去的,但是皮肤科医生说那颗痣激光去不了,建议找外科医生,外科医生又正值暑假工作高峰期,没法当天安排手术,排了一个工作日。

袁先生回去工作了,手术当天是爸妈送我去医院的。天意弄人,那几天又医院管控严格,我就和爸妈说“现在进医院好麻烦,要各种登记什么的,这个小问题,我自己去就可以了。”在等的过程中,都是一直微信和袁先生还有爸妈、妹妹发消息。

进到手术室,换上病号服,手机和包包一起放储物柜,等待手术才是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重点是我把手表也摘下了,具体几点也不知道。真正的手术倒是很快,就打麻药那一下确实挺痛的,后面就没感觉了。

只有回到家,晚上听到袁先生的声音,就委屈地哭了,然后还一直说自己好勇敢。说了晚安,挂断电话后,在黑乎乎的房间,想起白天在手术台上,才感觉到了害怕。

现在想想,为了去掉一颗痣,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但是也没什么好后悔的,而且可以确认那个也不是什么恶性肿瘤。最明显的好处是,以后夏天穿短裙短裤,终于不会有人好心提醒我“腿上有一只蚊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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