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卓杨二十岁前写的小说 其三 这一篇纯属瞎编乱造 没有一个字是真的


“来了啊。”

我没有说话。我知道这时候不说话并不会改善什么问题,所以我没有说话。

他走过来。我们拥抱了一下,然后就道了别。我当时不知道的是,这一别就是两年。

我对时间看的很淡。因为我是一个刀客,不是一个钟表人。我听说枪手不能太在意时间,因为这样枪就会变慢。

我的左手手腕上天生有一大块圆形的漆黑的长毛的胎记。我觉得很丑陋,但是故乡的郎中说这是吉兆,因为上辈子是戴手表的人,而手表是有钱人的标志。我那时候以为手表是很昂贵的东西,所以到现在我也没有动过要戴一块手表来看时间的念头。

眼前人骑着骆驼远去了,慢悠悠的走进地平线里面去。他叫七,也是一个刀客。他是我从小的朋友。他是很好的刀客,因为他很快。我觉得这是天赋。他缺了一根手指,我不知道原因。他自己说是因为贪吃。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笑着的,所以我没有继续问下去。

他要去南洋。他说他也许会在那里闯出什么名堂再衣锦还乡。

老七。他真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

这天我喝了一点酒。老七是个很好的朋友,因为他直接。他要离开就会找你道一声珍重然后骑着他的骆驼不回头的走开。

我有几个很好的朋友。一个去了西洋再往西的地方。一路向西。还有一个进了京。还有一个去了衡阳郡。所以我现在没有什么朋友。

有一个很熟悉的女孩子和我说,有人和她说你这个人太傲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会这么说。不过我想,看一个人总是旁观者清的,况且是曾经那么熟悉的那么喜欢的女孩子呢。她又说但是因为你是你啊。我感觉有点好笑。那我不是我还能是谁呢?是什么以外的东西呢?听到这里她也笑了。

我这时候才知道,我以为她是鱼,其实她并不是鱼了。鱼死在见我倒数第二面的那个下午。她坐在台阶上,双手抱着脸。我走下那栋小小的楼房,像一个迷路的人。后来我只很短暂的见了她一面,但是对于她自己而言,和我一样的,她还是她。但是她还是能笑得很漂亮,这一点就是我很难比得上的东西了。

我想,你总有一天要跟所有的记忆相安无事握手言和。那个人永远活在时间里了,你把她拉不出来,自己也回不去,假使让她安静的留在那里到也还不错。她不会发福不会老去不会穿着职业套装高跟鞋不会带着家长里短柴油米醋的气息,她永远年轻永远漂亮穿着黑白色的裙子站在回忆里,对着你笑靥如花。那是鱼。就算我知道那个人不会平白无故的恰好和我想法一样也无所谓。

我还是每天都去那个色目人开的酒馆喝酒或茶听歌。终于有一天,听的歌越来越固定,追逐的越来越少离新事物渐行渐远。以为自己正在脱离这个时代,其实不过想拼命留存自己经历过的年代。

此去经年,能得到最愉快的的消磨才是最幸福的事。

那以后我还是喜欢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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