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三,在此之上标注断句。
正德六年三月
○辛亥 朔。孝肃太皇太后忌辰,奉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马诚 祭裕陵。
○清明节。遣驸马·都尉 蔡震、马诚、崔元 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 杨淳 祭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升赏广西柳庆杀贼有功官军,荆州卫百户 夏勇 等二百一十八人有差。
○复伏羌伯 毛锐 禄米。锐,弘治间镇守两广,以功加太子太傅,禄米二百四十石。后以 岑猛 故,刘瑾 怒之,夺其事任,削其加秩,并革其禄米五百石。瑾 败,锐 奏诉,诏:“复给赐如旧。”
○壬子 罗家族番人 药仲肖 等来朝贡方物,赐宴并赏彩段绢钞有差。
○以 刘瑾 私置内刑名厂基地房屋,给锦衣卫指挥 孙锦。初,锦 祖 继宗 天顺间以戚里恩赐临清空地为店。瑾 用事时,没入官。瑾 败,锦 以为请。有旨:“仍给 锦 为业。”工部奏:“业已与民,宜弗与。”乃别以厂地赐之。
○贼攻山东·乐安、滨州、高苑,城破之。
○癸丑 升监察·御史 王昊 为云南·按察司·副使。
○都给事中 张王□赞 等奏:“今四川、山东、江西、福建盗贼猖獗,虏复在套。请选京营军精锐者,充以才将操练听征。其坐营候伯等官,类不习事,宜访其可用者充总兵官,余悉罢之。各处常以将才被荐者,并宜推用。”兵部议:“选京营军万五千人,置统领三人,分番操练,遇警调发。堪为将者,令九卿及科道官各举所知。”从之。
○甲寅 建州喜乐温河等卫·女直·都督·佥事并野人·千户·头目 童子 等来朝贡马,赐宴及彩叚绢钞有差。
○贼四十余骑,劫掠彰德府回龙驿,入延津转封丘、长垣、东明、曹等县。百户 张世禄 死之,巡按御史以闻。下兵部议:“往者,各处巡抚裁革,事无统纪,盗贼纵横。今既复设,宜令巡抚山东、河南、南北直隶都御史 边宪 等,亲率精兵运谋,策守要害,以除民患。”从之,仍宥失事人员罪,停俸讨贼。
○丙辰 升大理寺·右·寺丞 张桧 为左·寺丞,尚宝司·卿 吴世忠 为右·寺丞,工科·都给事中 尹梅 为应天府·府丞。
○凤阳·右卫·指挥·佥事 李辅 把总运粮,以都指挥体统行事。
○丁巳 四川 董卜、韩胡 宣慰使司遣国师 昆各儿藏 来朝贡方物,赐宴并赏彩叚绢钞有差。
○巡抚蓟州·都御史 李贡 等奏:“霸州盗 刘晨、刘六、齐彦明、顾子羙 等,流劫山东,杀死京营指挥 张英 等六人。乞添调京军并达官军舍,委官统领。会各兵备守备,四路剿杀。”兵部议:以巡抚都御史 萧翀 及 贡,谋略俱可用,宜令 翀 督分守保定,副总兵 王钦、真定守备 孙怀、河间守备 袁彪、天津兵备 陈天祥、贡 督分守通州。黄玺 守备涿州,王勇 三河。王玉 调集附近官军、兵快及见选达官军舍,随贼所在,出奇剿杀。诏:“从之。”
○命绥德卫·纳粟·都指挥·佥事 彭槭 守备偏头关。
○戊午 升吏科·左·给事中 张闰、刑科·左·给事中 张讷 为都给事中,刑科·右·给事中 张九叙、兵科·给事中 孙祯 为左·给事中,户科·给事中 卢纶、李春阳 为右·给事中。闰、九叙 户科,讷 工科,祯、春阳 兵科,纶 吏科。
○复除 吴学 为河南道监察御史,吴漳 为江西道监察御史。学 免丧,漳 告病,俱以违限落职。瑾 败,乃起用之。
○罢镇守甘肃·总兵官·署都指挥·佥事 卫勇。御史 阎睿 劾其不职,故也。
○命神策卫·指挥使 詹济 守备南阳。
○己未 初,礼部会试,大学士 刘忠、学士 靳贵 为考试官,入院后浮议突起,彻于内帘,然未知主名。筭手 王谦 宜兴人,在院供事,与同邑举人 吴仕 有隙,因指为 仕。填榜之际,外帘官皆入,乃知为江阴举人 陈哲。贵 家人 可勤,绐取其贿,即亡去。及对号,仕 已中式,哲 在黜列,仍并黜。仕 既撤棘,监视御史 赵秉伦 等以为言。礼部覆奏:“奸由可勤。今先事而逃,必踪迹之。”面讯始得情实,仕 之谤乃 谦 所造,宜寘之法,以为奸邪溷乱科场之戒。命:“捕 可勤 与 哲 并讯,而付 谦 于理。”
○纪功御史 吴堂 奏:“沂水、鱼台、金乡、曹濮、滕沛诸县日告急,请益兵。”兵部议:“选团营善战官军二百人,枪铳手四十人,以把总指挥四人领之,从 李瑾 剿贼,并以神枪、神铳给之。”诏:“可。”
○辛酉 巡按江西·监察·御史 钱如京 奏:“饶州等府,盗贼充斥,加以诛求太密,民不聊生。其南京各仓钱粮,递年该部差官催,并有司苟免罪责虚报,完数缴部。故正德三年以前,小民拖欠蠲诏已下,而追征自如。请有司革前虚报之罪,不必拘其缴部原数,从实勘免,使民沾实惠。”巡抚·佥都·御史 王哲 亦以为言,户部议:“行抚按等官,亲诣各府清查原缴底册,拘集粮里以核虚实。将已征在官者起解而拖欠虚报者,遵诏蠲之。虚报官吏仍查职名,量定考语,以俟降黜。其正德四年、五年南京粮米,暂依时价折征。”从之。
○壬戌 命延绥卫·纳粟·都指挥·佥事 阎勋 守备兰州。
○癸亥 山东守臣以官军缺俸粮十五万石,请开中山东盐运司盐引以济用。户部议:“盐引专以备边饷,甫奉成命,不宜輙开。宜令原差郎中 刘安 会抚按官查筭运去银两,量留为官军俸粮用,不足则以临清钞关税料及司府赃罚,给之。”因言:“军旅之后,必有荒年。今盗贼旱涝,军民流移,无以为来岁之计。请敕镇巡官严督有司招抚流民,措给牛种,蠲其徭税,使国无游民,野无旷土。其不急工程、无名宴会,一切停止,以体朝廷爱民惜费之意。”诏:“如议。”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 李嵩 奏:“南宫、宁晋、新河、隆平四县管皇庄·太监 刘祥、金凤等,先后十数人,专肆克剥,民甚苦之,恐相率为盗。乞将 祥 等取回,以侵地归民税归有司。永平、河间诸府庄田,亦如之。”户部议覆,得旨:“皇庄以奉顺两宫,宜仍旧。祥 等其取回,以太监 马昂、左少监 范礼 代之戒,其母蹈前弊。”
○升延绥·协守·副总兵·都指挥·佥事 王勋 为署都督·佥事,挂印充总兵官,镇守甘肃。
○甲子 以廷试天下举人,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 李东阳、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 杨廷和、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刘忠、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梁储、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 靳贵、翰林院侍读学士 蒋冕、翰林院侍讲学士 毛澄、太子少保吏部尚书 杨一清、户部左侍郎 陈勖、太子少保兵部尚书 王敞、刑部尚书 何鉴、工部尚书 李燧、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王晣、通政使司掌司事左通政 罗钦忠、大理寺卿 张纶,充读卷官。廷和 以子 慎 预试请回避,不允。
○升赏陕西·庄浪卫·马营沟等处,有功并阵亡官舍旗军六十二人有差。
○乙丑 策试天下举人。是日,上不御殿。制曰:“创业以武,守成以文,昔人有是说也。然兵农一致,文武同方,其用果有异乎?文武之分,始于何时?兵农之制,起于何代?常质诸古矣。《书》称尧曰:“乃武乃文。”于舜称“文明”,禹称“文命”,而不及武。于汤称“圣武”,而不及文。周之谟烈,各专其一,且三代迭尚,而不言武。周列四民,而兵不与焉,何也?唐汉宋之英君令主,或创业而兼乎文,或守成而兼乎武,或有未备,亦足以善治论者。又谓:“天下安,注意相。”又谓:“天下虽安,忘战则危。”是治兵之道,果与治民者同邪?异邪?我太祖高皇帝,以圣神文武,统一天下。建官分籍,各有定制。列圣相承,率循是道。百五十年治定功成,实由于此。然承平既久,玩愒承之。学校之法具存,而士或失业。蠲贷之诏屡下,而人多告饥。流徙之余,化为寇贼,以遗朕霄旰之忧。今赋税馈运民力竭矣,而军食或尚未给调发。战御兵之力亦劳矣,而民患尚未除。或者官非其人乎?而选举之制,黜陟之典,赏罚之令,亦未始不加之意也。兹欲尽脩攘之实,谨恬嬉之戒,文治举而武功成,天下兵民相卫相餋于无事之天,以保我国家久安长治之业,宜如何而可?子大夫志于世用,方策士之日,不暇以微辞隐义为问。姑举其切于时者,其为朕陈之。”
○四川泸州长寿县火,泸州毁民居五百家,死者十九人,长寿公廨神祠及民居七百余家。
○赏调征广西获功湖广官舍旗军彩段钞锭有差,阵亡者给其家。
○给事中 张王□赞 等劾奏:“永平、真定及山东临清等处守备 刘瑁、孙怀、袁彪、葛隆、孙奎并副总兵 王钦,都指挥 狄公唐 等捕盗无策。”上切责之,令兵部查处,仍令各该巡抚都御史并参将 李瑾、御史 吴堂 严督官军速行扑灭,以安地方。既而,罢 钦、瑁、公唐、彪、留怀、隆、奎 焉。
○朝鲜国夷人 安孙 等十七人航海遭风,漂至浙江定海县境,为巡海者所获,守臣送赴京师。命给衣粮,遣人伴还本国。
○降陕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 孙经 为指挥使,署都指挥佥事 柳勇 为署指挥使,甘州前卫指挥使 传德 为指挥同知,坐虏入甘州不能防御也。
○升协守陕西副总兵都督佥事 闰纲 为实授都督同知,以自陈盘获 何锦 叛党,并渡河策应功也。
○丙寅 起致仕·南京·礼部·尚书 孙需 为南京·工部·尚书。
○开中长芦运司盐课六十万三千九百余引于宣府,召□上纳粮草,以实边储。
○蜀王以银二千两助军饷,赐敕奖谕。
○以分守宁夏西路左参将都指挥同知 冯祯 充副总兵,协守延绥。
○以神武左卫带俸署指挥佥事 张翼中 都留守司,领班京操。
○吏部尚书 杨一清 上平盗十二事:“一 请量免被贼地方钱粮,优恤残害者之家,禁皇庄势要之侵夺,贡鲜官船之扰害,并有司之贪残卫所之掊克,以恤军民。一 暂设文职大臣一员,提督军务大将一员,暂充总兵,会同调度主客兵马,节制镇巡三司,真定、保定达官达舍,驻比直隶,以保固近畿。一 招募才勇术数之士,及愿报效者,听其能。擒斩有名贼首者赏银五十两,升授世袭军职。一 许胁从者自首。有能自擒其党以献者,如例升赏。一 令乡村镇市推首领一人,树栅建楼,悬鼓相警,并力防御。一 发太仆寺马价及太仓银,各五万两运,付军前赏功。一 军卫有司失陷城池者,宜明著其罪,并拟功罪以闻。一 临阵在逃及通贼卖阵者,即斩以徇。阵亡者,恤其家。一 官司匿贼不报者,如边方例参问降级。一 领军官攘其部下功,以附权势者,问发充军。一 令户部行查各处在库银两及两淮盐银,以济粮饷。一 令各处脩城池备器械并漕运船只,宜加防护。”上批答曰:“览卿所奏,计虑深长,处置周悉,足见忧国忧民至意。文武大臣,其择谋勇风力,历练戎务者,各二人以闻,余俱如所议。”
○丁卯 江西贼百余人皆红巾,执兵鼓噪,入新喻县劫库释囚,焚公舍文卷,射主簿 马杰 伤焉,杀其子 继宗。巡按御史 曹仿 奏至,命兵部看详以闻。
○贼攻山东金乡县,分守参政 史学、分巡佥事 杜旻 各微服逃匿,城遂破,杀掠甚众。巡盐御史 高公韶 以闻,命执 学、旻至京,送锦衣卫鞫治之。
○戊辰 赐 杨慎 等三百五十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己巳 赐诸进士宴于礼部,命太傅新宁伯 谭佑 主宴。
○初,兵部奏:“盗久不平,缘赏罚太轻,人无激励。”乃请会法司详议条格,榜谕有贼地方曰:“凡府州县卫所,为贼所破,杀掠焚毁数多者,掌印及职专守备捕盗者皆斩。虽无城池罪,亦如之。府卫掌印分管及兵备官,每一起降一级。分守分巡官及三司掌印官递降,其甚者各谪戍。士卒临阵不用命者斩,镇巡参将等官许以军法。从事所辖地方,盗发匿不以报者,罢职。因而失事重者,亦斩。兵备守备守巡等官闻贼退缩,贻患地方,及镇守巡抚官不能弭盗,巡按御史不能督捕紏举者,俱黜之。凡有为贼乡道,以复私仇,及为贼耳目,令得奔逸者斩,仍罪及其拏。凡就阵擒斩有名剧贼一人者,如边方例升一级世袭。擒斩从贼三人及阵亡者,亦如之。若非对敌缉捕三人,及三人以下者,秪如旧例升赏。其有捕斩功应升级而不欲者,每剧贼一人赏银三十两。从贼一人,半之。缉捕一人,减三之二。若盗贼能自相擒斩者,得贳其罪,仍如例一体给赏。胁从自首者,亦贳其罪,毋令捕盗者追诘之。守巡以下官,有督捕保彰显绩者,镇巡等官举奏擢用。”制:“可。”
○兵部覆议巡按陕西御史 阎睿 奏:“一 甘肃军士,宜简汰老弱,佥补丁壮,仍禁将官私占。一 神枪铳炮工技不精,宜令演习。一 甘凉等处操备官军,多因将官掊克,以致逃伍,宜严其禁。一 边墩军夜不收人等,多死王事,宜令所司给银三两恤其家。一 庄浪等处被寇残扰,宜加优恤,及罢具将官之贪冒者。”从之。
○贼入博野、饶阳、南宫、无极、东明等县,深冀定、祁开等州境,大肆杀掠。巡按御史 李嵩 以闻,诏:“责成巡抚都御史 萧翀、李贡。严督原差副总兵分守守备等官,急为擒捕,以靖地方。失事者停俸,事宁日巡按御史查奏。”
○庚午 虏入河套,寇沿边诸堡。巡抚延绥都御史 黄珂、镇守太监 王兢、总兵 侯勋 议:“令副总兵 王勋 军怀远等堡,参将 张杰 军高家等堡,周诚 军新安边等堡,魏镇 军神木等堡,游击将军 时源 军宁寨等堡,蓝海 军镇靖等堡,大同游击 朱振 军清水等堡,虏入輙夹击之。”前后斩首六十四级,获马九十三匹。捷闻,竞、勋、珂 各赐敕奖励。奏捷人赏纻丝衣一袭,新钞千贯,仍令巡按御史查有功官军以闻。
○命:“太保惠安伯 张伟 充总兵官,升巡抚大同左副都御史 马中锡 为右都御史,提督军务。都指挥 宋振、戴仪 俱充参将,发京营精锐官军二千人讨贼。河南、山东、北直隶镇巡三司等官,悉听 伟、中锡 节制。官军临阵不用命者,许以军法从事。”仍给 伟 神枪百把、银牌五十面,勘合五十道彩段百匹,并赏官军各银二两以行。
○罢守备辽东宁远都指挥同知 刘宗武,以锦州备御纳粟都指挥 张名 代之。
○贼攻滨州、临胊、临淄、昌乐、日照、蒲台、武城、阳信、曲阜县及泰安州,皆破之。日照典史 余清、义官 司福 御之,皆被杀。泰州知州 诸绚、指挥 王鼐 先遁,居民惊溃,贼遂大肆焚掠而去。都指挥 高岱、狄公唐 遇贼于阴蒙,引却不敢战。事闻,诏:“逮治 绚、鼐、岱、公唐,而录 清 等子孙如例。”
○辛未 赐状元 杨慎 朝服冠带及诸进士宝钞。
○贼据乐安县,山东备倭指挥 朱泰 率官军击之,斩首七十二级,擒一百二人。赐敕奖励,令巡按御史查有功官军以闻,照例给赏。
○初,夷人 阿纳罕百余 为 谎忽达子 所害,驱牲畜毁垣入避。守备宁远都指挥 马骠 乃率兵袭杀之,获其马牛羊诸夷器以归,暨备御都指挥 叶大经、指挥使 俞俊 私焉。事闻,命:“巡按御史逮 骠 等治罪,仍令巡抚总兵等官善抚夷人。”
○壬申 状元 杨慎 率诸进士上表谢恩。
○升山西·右·布政使 石玠 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
○命:“马中锡 亟驰赴京。”
○命:“西安后卫署都指挥佥事 张镐 充左参将,分守宁夏西路。”
○加总督东厂官校太监 龚洪 禄米十二石,升副千户 季全 等二十九人各一级,以自陈有捕盗功也。
○以贼破新喻县,令总制军务左都御史 陈金巡、抚都御史 董杰 严督剿捕,仍停守巡等官俸限三月,不获奏闻。
○敕整理粮储·户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 丛兰 兼管固靖等处军务。先是,巡抚陕西都御史 蓝章 以四川寇乱,往守汉中,而北虏适在套。兵部请:“暂以兵事属 兰,乃有是命。”
○发太仆寺银五万两于河间、山东,以备赏军。
○癸酉 状元 杨慎 率诸进士,诣先师孔子庙行释莱礼。
○大学士 刘忠 为会试考官。事毕,复陈休致,言:“臣自去年蒙赐诰命,封赠四代,不能即归,以奉扬于墓下。臣又老病,元气日索,今不早归医治,后将噬脐。况近日言官有黜邪之章,臣正当所黜之首。伏望察臣恳切之情,将加秩收回,容令致仕。”上曰:“卿登庸未久,委任方隆。朝廷任用大臣,自有公论。卿之学行,简在朕心,不必深辨。”
○升福建·按察司·副使 王中 为山东·布政司·左·参政,监察御史 吴学 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复除服阕佥事 杨滋 于山东按察司。
○贼入清豊滑县。巡按御史 李嵩 以闻,诏:“停大名府知府 赵铎、清豊县知县 安惟垣 等俸,严限杀贼。”
○甲戌 改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张凤 于都察院,仍令巡抚苏。以吏部言:“旧制,苏松巡抚,无南京衔也。”
○乙亥 敕户部·郎中 刘安、童旭 往山东、河南整理粮草;运太仆寺马价五万两太仓银十五万两,军前应用。从吏部尚书 杨一清 言也。
○贼犯阙里。衍圣公孔闻韶以闻,命巡抚都御史 边宪、参将 李瑾 拨官军守护。
○命参将 戴仪 兼分守保定羽林前卫带俸纳级都指挥佥事 单聚 守备永平,济阳卫带俸署都指挥同知 程汉 守备河间。
○升济阳卫·指挥·佥事 尹昂 为署都指挥·佥事,山东都司佥书管事,仍领军杀贼。
○命:“福建总督备倭署都指挥佥事 杨勋,本都司掌印管事。”
○巡抚河南·都御史 邓庠 奏:“河南盗起,民穷财尽,皆由先镇守太监 廖镗 与其弟指挥使 鹏 括利害人,擅作威福,紏用群小 朱文采 等所致。乞正 鹏 典刑,并鬻其私宅,以给公费。”诏:“降 鹏 二级,为指挥佥事,南京闲住,仍鬻其私宅并逮捕其党治罪。”是时,鹏 稍失权珰意,故有此。鹏 大惧,欲求解于 朱宁,思财货珍宝,百无当其意者,乃令后房素所宠者一人,出入宁家,宁遂留之,因其兄奏辨,又复其职。自是,鹏 拜 宁 为恩父。宁 每自豹房休沐归,輙过 鹏 家止宿。鹏 恬不知耻,反以夸诩于众,罚未行而宠赂益章矣。
○丙子 太监 张永 传旨:“近来,各处盗贼纵横,多因水旱,衣食艰窘。各有司不能赈恤,或又称科歛而侵克之。及朝廷下诏蠲免钱粮,乃将虚文起解之数,掜作已征。或将已征,掜作未征。重复征解,以致小民冤苦无伸,流离失业,相诱为非,苟逃性命。日复一日,转渐增多。念此良民,皆吾赤子情非得已,实可哀怜。已累降敕旨,申明戒约,诚恐安于故习,不改前非,徒事虚文,民不沾惠。都察院即出榜,分给直隶、山东、河南、四川、江西、湖广、陕西、福建、两广用兵地面,令各镇巡等官行各府州县,递相誊刻张□□卦。晓谕备查正德五年,分正额税粮、草料之外,一应岁办襍派军需诸物料。实系已征在官者,如数起解。其小民拖欠未征,及有司畏惧期限,虚报已徵之数,悉皆蠲免。其被贼残破处所,并正额粮草通免一年,以苏民困。虚报官员,免其查究,不许再犯。如小民陷于盗贼,有能悔过复业者,除有名贼犯外,凡胁从之徒,不必追究既往,量加存恤,令其安心生理,共享太平,以后再作过恶,必不轻宥。有能自相擒斩,悉免本罪,仍量其功次即加赏,劳重者量为升职。若有司将自首人犯,擒杀报功,或故为沮抑,不加赏劳,以致人心嗟怨,及仍前克害,虚应故事者,事发之日,一体重罪不宥。”
○升广西·布政司·右·参政 黎民表 为山西·布政司·右·布政使。
○罢分守·万全·右卫·左·参将 刘宝、守备·天寿山·署都指挥 王寿、守备·紫荆关·署都指挥 崔灏、守备·仪真·署都指挥 程鹏、守备·白羊口·指挥使 谢素。以附 刘瑾 且贪懦,故也。
○夜,山东曹州有流星见西南方,其光烛天。顷之,天鼓鸣,其声如雷。
○丁丑 选进士 许成名、刘栋、张璧、应良、黄臣、尹襄、刘朴、许复礼、费采、王道、张潮、祝续、王思、孙承恩、徐之鸾、刘泉、林文俊、孙绍祖、戴颙、吴惠、金皋、刘夔、郭维、藩田荆、张翀、王元正、陈寰、刘济、张衍庆、洗尚文、边宪、张鳌山、俞敦 等三十三人,改翰林院庶吉士,与一甲进士 杨慎 等三人读书。命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 靳贵、翰林院·侍读·学士 蒋冕,教习文业。
○初,太监 陶锦 差往福建查盘钱粮,布政使 常麟、按察使 夏景 和巡按御史 韩廉、镇守太监 梁裕,共歛所属银二万两馈之。后 锦 以 刘瑾 党被执,词连 麟 等,俱逮问。时 麟 已升南京·礼部·侍郎,景和 副都御史,廉 调知县,裕 闲住。狱上,命各降一级。麟、景和 俱调山西参政,裕 仍闲住。
○给事中 王珝、御史 林茂达 等交章言:“近者,贼破金乡县。参政 史学、佥事 杜旻,弃城而逃。时御史 高公韶、吴漳 适过其地,遂以奏闻。而御史 陆芸 乃噤无一语,宜正其罪,以惩失职。且近日守备类多,推用京城绮纨辈,往往愤事。宜就本土慱访有谋勇者充之,庶其有济。”得旨:“以地方有事,芸 姑免究。今后将官阙,先择本土之人推用,不许夤缘请托,致误事机。”
○戊寅 大学士 刘忠 复上乞归,上曰:“朕以卿先朝旧臣,才优德足,副倚毗。况今天下多事,宜竭诚辅导,其勿再辞。”
○户部议覆巡按陕西御史 阎睿 言:“边务二事。一 实边储。宜行侍郎 丛兰 备查各镇召买粮草,足支与否,以凭区处。其各府州县大户起解钱粮,委佐贰官管赴仓场,依限完纳。如半年不完者,掌印管运官吏俸粮住支。如二年不完者,御史注以罢软、赃滥考语,听吏部考察,以绥边人。一 庄浪古浪等卫,伤残尤甚,民思转徙,宜将庄浪粮草暂行蠲免。古浪、凉州等处,量免三分。其庄浪官军舍余人等,贫难不能存者,量加赈恤。”从之。
○初,榜谕各省盗贼,有悔过自首者免罪。至是,广西·巡按·御史 陈奎 奏称:“柳庆、马平、宾州入寨,其贼可抚。府江两岸鱼狗等处贼首 吴父 等,日渐猖獗,总府以调兵进战,俟兵有余力,削平府江两岸等处。若柳庆等八寨,严为防御,而徐图之。”下兵部议:父 等罪既深,灭之可也。府江两岸并柳庆等处贼闻诏,颇自新。辄移兵诛之,殆玉石不分。宜令总督两广都御史 林廷选 会太监 潘忠、总兵官 柳文 暨奏议可抚,抚之而不从征,亦未晚。制:“可。”
○己卯 授第一甲进士 杨慎 为翰林院修撰,余本 邹守益 为编修。
○以苏松等府折粮银及广西等处赃罚银凡三千七百两有奇,暂充宗人府、都察院官吏俸粮,从户部请也。
○贼破郾城县。参将 李瑾、御史 吴堂 奏:“破贼于宁阳郊,斩首计百五十余级。”赐敕奖励,奏捷人赏纻丝衣一袭、新钞千贯,随征官军各赏银一两。
○命山丹卫·纳粟·都指挥·佥事 张鹏 守备山丹地方。
○命羽林卫·带俸·署都指挥·佥事 刘镇 于福建,总督备倭。
○以万全都司·都指挥使 李宗 充左参将,分守万全右卫等处;府军前卫指挥佥事 陈僧 于天寿山,锦衣卫带俸指挥同知 李庆 于紫荆关,锦衣卫带俸指挥佥事 王杰 于仪真等处;宽河卫指挥同知 丘泰 于白羊口堡等处,俱守备。
○升分守松潘副总兵署都指挥·佥事 杨宏 为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镇守四川。
○升锦衣卫·都指挥·佥事 刘璋 为都指挥·同知·掌印。加正千户 郑玺 为指挥佥事,本卫带俸。
○革中都留守司·副留守 李鲸 等冠带,停守备,归德府。
○署都指挥·佥事 万广 等俸,仍令严限擒贼。以强贼入境,观望失事,故也。
○贼犯信阳州。都指挥佥事 马振 等督兵城守,贼解去,遂追击至湖广应山县,境出贼兵,战败。振 及信阳卫指挥 陈镇,皆死焉。报至,命:“参将 宋振 分兵千人赴河南,偕守臣协剿。失事官俱停俸,革去冠带,仍严限捕贼赎罪。振 等,如例优恤。”
○命:“安乡伯 张坤 三千[坐]营管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