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小伙儿失踪三年,被找到时已成传销组织小领导

江西小伙小刘大学毕业后,说要去外地找工作。之后就去了山东德州,在山东德州,他说工作不满意,想自己开店,找家里要了10万块钱,之后就彻底失联了。三年时间里家人前前后后找过好几次,但是因为没有任何线索,都是无功而返。最近小刘的爷爷身体重病,想见孙子最后一面。小刘家人经过多方查询并搜集资料,找到了小刘现在使用的手机号码。最终锁定小刘在德州城乡结合地方的一处城中村一带活动。在德州警方的协助下,经过两天时间的摸排走访,终于在马路上见到了骑着自行车望风的小刘。在传销组织内部能骑自行车的,都是领导级别,他们管骑自行车叫开宝马。因为没有任何人见过小刘做传销的现场,如果贸然把他带走,他很有可能不会承认自己在做传销,于是悄悄的跟踪他到了传销窝点,这样证据确凿,他没办法抵赖自己做传销了。

但刚开始,小刘还是百般抵赖,完全不承认自己做传销,对于所有问题都是一概不知。在寻找人和公安的耐心开导下,小刘终于敞开了心扉,慢慢的认识到了自己做传销的真相。小刘说,其实他当上传销领导后已经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传销。但因为他已经做了三年,并且投入了10万块钱在里边,如果不做了回家,第一没有赚到钱感觉没有面子,第二向家里要了10万块钱,他想把本钱拿回来。家人表示不会怪罪他,钱的事情不用担心,小刘这才欣然答应跟家人回家。

其实这些传销人员心知肚明,自己干的就是传销,有两点让他们自己不愿回头,一是自己投进去大量的钱,如果就这样不了了之,有点舍不得。另一点是被逼无奈脱不了身。

有很多刚毕业的学生,被招聘信息蒙骗,高高兴兴去上班却发现被骗入传销,但是已经被传销组织控制住人身自由,不得不从事传销活动。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包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要注意合同内容。例如很多人在去一家新公司工作时,会有几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很多公司都不会给员工缴纳社保。

其实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劳动法》规定公司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包括临时工。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索要赔偿。

不过公司可以不给实习生缴纳社保,因为实习生还是在校学生,不过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性的为实习生购买意外险,因为实习生一旦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用人单位和学校就需要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所以大家一定要分清实习和试用的区别,以免被损害到自身的利益。公司不给实习生和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主要是因为这部分员工的流动性较大,可能工作不了几个月就离开了,但是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费用较高,这对公司来说是非常不划算的。

但是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公司就需要承担着较大的赔偿风险。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为这部分员工购买意外险,常规保险费用太高可以选择淘零工日投保险,每天最低不到一块钱,可以按天投保,出事后由保险公司理赔。

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人力成本和风险,员工也有了最基本的工作保障。

临近年关公司都在赶工,希望大家在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祝愿所有人在工作时都平安顺利。如果大家身边有人还没有工作保障,就可以把这篇文章分享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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