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立其私智而以法为非者》

这是韩非的一个观点,意思是,现在臣子多标榜自己个人的智巧来而否定国家的法度!韩非认为这就是用智巧来肯定奸邪,用私心来诋毁法制、标榜智巧的做法。对于这样的行为,做国君的理应予以禁止,这同时也是做君主的原则。

这方面,韩非予以详加阐述。《饰邪》里,韩非首先举例说:当年魏国开始彰明立法、从事法令建设之时,可以做到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罚,于是魏国遂强盛得可以匡正天下,威势亦达到了四邻诸侯;可等到魏国后来法令懈怠,赏赐混乱之时,国家便随之日益衰弱了。赵国也是,开始彰明国律、从事军队建设的时侯,人多兵强,赵国遂攻占了齐、燕等国的土地;可等到赵国法律懈怠,执政者软弱,国家遂也就日益衰弱了。燕国,曾经也是彰明奉法,重视法制决策,以致于燕国竟然东向把齐国都作了自己的郡县、南向则完全占领了中山的国土;可等到其法制荒废,政府决策不能畅行之时,群臣只谋私利,国君又听信谗言,于是国家兵力削弱,土地削减,燕国从此也就受制于他国了。所以说:严明法制,国家就会强大;轻忽法制,国家必会弱小。

韩非又引用谚语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严明法制使国家的强弱对比如此的分明,而当代的国君却不知道实行,这样的国家如果亡了,那真是活该!国君治国如果舍弃了固定的法制而只顺从于个人的意志,那么底下做臣子的,就必会粉饰自己的智能;而一旦当做臣子的粉饰了自己的智能,那么国家的法律禁令则就站不住脚了。这样,随心所欲的乱象就会盛行,以法治国的原则也将会被废弃了。比如当初舜派官吏去治理洪水,早于治水命令而抢先立功的臣子,舜把他们都杀了;而禹在会稽山上治水之时,接受诸侯国君的朝见,一日防风氏迟到了,禹便杀了他。由此看来,先于命令的,舜杀了他,而后于命令的,禹仍然还是杀了他!可见,古代贤君治国,首先重视的是依法办事。这就好比镜子如果保持了清亮而不受干扰,那么美丑就会因此而显示出来;衡器如果保持平正而不受干扰,则轻重就会因此而衡量出来。反过来如果摇动了镜子,那则就不能保持明亮了;摇动了衡器,当然也就不能保持平正了。此两个例子说的就是“法”!所以先王把道作为常规,而把法作为根本。法制严明,国君的名位就会尊贵;法制混乱,则国君的名位就丧失。

故而凡是那些智能高强的人,有依据就行动,没有依据就停止。悬挂衡器才知道平与不平,设置圆规才知道圆或不圆,这是万全之道。因为明君能能使百姓用道来整伤自己,所以明君治国省力而有功。而昏君治国,丢掉规矩而单凭技巧、放弃法治而仅凭私智;臣民则以智巧粉饰自己,凡此种种,都是不懂得道的缘故,其后果必将是劳而无功。假如形成了这种局面,那么有功的人就会越来越少;奸臣则会越来越得到进用而有才能的臣子亦终将尽遭斥退;君主迷惑而不知进退,百姓聚集也不知道前路在何方。而这正是国君治理国家废法令、轻功劳、重名声、听请托等的种种过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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