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一)

    冬日的周末,一个温暖的下午,李四去小区后面的公园打球。四点钟的球场,刚刚发生过一场激战,此刻,对战的双方已经偃旗息鼓,在篮架后面聚集着吹牛逼。其中的一位大哥总结的很是到位:今天的篮球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是讨论国际局势的时间了。令人莞尔。

    是一群中年好友。聊完西安疫情后又开始分析国际形势,畅谈油价的变化对国家的影响。在牛角顶破大气层,于视野中不可见时,他们便结伴出了球场。只留下刚来没一会儿的李四。

    之前的文章里可能也提过,李四酷爱打球,但水平却不甚好,这主要是因为那不熟练的左手,简直仅能被称为“聊胜于无”。这也难怪,谁让李四是个右撇子。倘若非得说说左手胜于右手的地方,恐怕只有在手淫的时候了。不过,自从听到手淫姿势的不正确会导致二弟不再挺直后,李四便也十分注重左右手的平衡了,他妈的。

    看到逐渐远去的中年人们,李四想到了《我与地坛》中的一段话。此时此景下,这句话大抵上被化用成了这个样子:我的生命只有一次,来生不可期待。但人类的生命却生生不息——就如太阳,“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有一个中年大叔,望着落日,一步步下山而去。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之前的文章中也说过,我便是李四。当然,离去的中年人们远远没有到“下山”的年龄,下山只是以我为坐标系而言。他们走后,我便开始训练我那不听话的左手。我爱篮球。一是因为篮球承载了太多的回忆(这个会在后文中详细来说)。二是因为篮球非常公平,你对它出多大力,它便以正相关的比例来回报给你。当然也需要将力气用对地方,这就是像是追女孩子一样,一通操作后,只留下自我感动是万万不可的。

    渐冷。五点钟,李四便带着球离开了球场。天空上是红蓝白相间的一道道彩带,从公园里的树林里望向被托着的那轮落日,颇有几分静谧与清净。我想,为何不在回去的途中想想我的文章该怎么写呢?

    “该怎么开头呢?”

    “想当年,我生猛的时候!”

    "生猛的时候,又是什么时候呢?"

    "很久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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