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不故

曾经的相伴相互,最终成了江湖传说,他们在故事里生死与共,在故事外各自安好。

小说作者:吾乡

【一】

很久以后,曾经纵横江湖的侠女封剑退隐,嫁给了最平平无奇的客栈掌柜。而与她相伴江湖的剑客却再也没有了消息。

酒肆茶馆中说书人乐此不疲地讲着他们的故事,人们也爱听,每次开讲都会迎来满堂彩。

可这些故事,都在桀骜疏狂的剑客失踪的那一刻戛然而止,没有关于女侠的结局,亦没有平凡得像一粒尘沙般的客栈掌柜。

和很多故事一样,这个故事的结局停留在了美好将终时,像是一匹华美却沾了污渍的锦绣,抹不去污渍,便将脏了的剪掉。

人人都爱从一而终的爱情与快意恩仇的江湖,所以他们宁愿相信,侠客死在了某次意外中,女侠亦殉情而死。这样的结局虽然悲哀,却不失美感。

没有人关心剑客的去向,亦无人对女侠退隐江湖后的日子感兴趣。人们只是闲暇时听一听他们被加工过多次,已不知真假的故事,流一滴伤感的泪或拂掌叫一句好。

多少悲欢离合,到最后,都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排解无聊的谈资。

【二】

云红雁遇见何熙,是在官道旁的客栈。

客栈本不起眼,只是里面的喧闹声让它变得有那么一点特别。

两个壮年男人连滚带爬地从里面逃了出来,仿佛后面跟着什么吃人的怪物。然而跟在他们身后的并不是怪物,而是一个眉眼锋利,英俊非凡的黑衣年轻人。

黑衣人抱剑靠在门边,嘴角带着一丝玩味的冷笑,活像个仗着武力、以欺压百姓为乐的恶霸。

云红雁在心里冷啐一声,她向来看不起这种人,看到那人的剑更是恼火,剑客应当行侠仗义惩奸除恶,而不是将百姓当成显示武力的垫脚石。这种人用剑,是对剑的侮辱。

黑衣人用拇指将剑的吞口弹开,声音悠然:“人做了错事,总要补偿的。既然你们拿不出东西来补偿,那便留下一只手吧。”

那两人吓得面如土色,双腿早已没了力气,跪在地上一个劲求饶。

黑衣人冷笑一声,弹剑出鞘,直取两人右手。

然而,剑并没有如愿斩下两人的手,而是停在了其中一人的指间,剑锋还在嗡嗡作响,可见挡下他这一剑的人内力不俗。

黑衣人眯起眼,用极其危险的目光看着那个不知天高地厚拦住他的人,只见女人清亮的眼中充满怒气。

地上的两人见此形状,不由分说拉起同伴便想逃走。

黑衣人挥剑想阻两人去路,却不料云红雁轻剑出鞘,死死压住黑衣人的剑势。

黑衣人看着云红雁,眼中半是轻蔑半是厌恶:“你们中原的女侠,都这么爱管闲事吗?”

云红雁寸步不让:“路见不平而已。那两位百姓连江湖人都不是,不知欠了你什么,竟要用他们的右手来还?”

“他们不欠我什么。”黑衣人道。

“那你是单纯拿他们取乐喽?”云红雁怒气更盛。她行走江湖多年,见过太多这样的人,每一个都在她剑下得到了应有的教训。

看云红雁这样子,黑衣人眼中的厌恶更深:“你知不知道,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你这种人。蠢且自以为是,自以为侠义,结果助纣为虐还不自知。”

云红雁察觉到了有哪里不对,却因为黑衣人的气质太过锋利桀骜,不像善类,她鬼使神差地在剑上又加了一分力。

感受到云红雁的力量,黑衣人怒极反笑,将剑一推,卸了云红雁的力量。

“带着你自以为是的侠义见鬼去吧!”说罢,收剑入鞘,头也不回地回到客栈中。

躲在门后看热闹的店小二见闹剧结束,连忙殷勤地迎上来,对云红雁道:“何公子就是这脾气,姑娘不要放在心上啊。”

“到底是怎么回事?”云红雁问道。

小二长叹一声,道:“这事儿啊,姑娘还真是误会公子了。那两个人是这里有名的恶霸,玷污了常来客栈里卖唱的歌女。公子知道了这件事,这才要卸他们的右手。”

云红雁闻言呆立在原地,不知是羞愧还是后悔。原来,她才是那个无理取闹的人,她所引以为傲的侠义,居然也会变成助纣为虐的凶器。

后来,何熙总会拿初见时的这场闹剧嘲笑云红雁,并得出一个结论:这么蠢的女人不适合闯荡江湖。云红雁受不了他的冷嘲热讽,总是拔剑就和他打起来。

直到很多年以后,何熙永远消失在她的生命中,她也开始相夫教子的琐碎生活时才明白,何熙那句看似嘲笑的话,其实是对她的保护与忠告。

其实,她只是个平凡女子,空有盖世武艺,却难以在江湖的风浪中长久生存。

【三】

云红雁快步走进客栈,只见黑衣人身边还坐着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孩,抽抽搭搭地在和他讲些什么。

黑衣人一副不耐烦的表情,最后实在受不了,猛地一拍桌子,将那女孩吓得止了声。

“好啦,我答应过的事情一定会做到,说帮你报仇就一定会帮你的。”也许是太心烦,黑衣人的声音不由得高了些。

女孩本就受了惊吓,看黑衣人这样更是害怕,语无伦次地说:“何公子……是奴家的不是,你……你不要生气。”

“我不是气你。”何熙扶额。

“他是气我。”云红雁走到两人桌前,安慰地拍了拍歌女的肩,对何熙道,“刚才是我冲动了,我一定会将那两个人追回来的。”

“别了,就你那脑子,指不定又出什么乱子。”何熙毫不留情地讽刺。

云红雁本就是烈火性情,何熙这副欠揍的样子一度让她想要爆发,可毕竟是她有错在先,只得强压下怒气,尽可能用平和的声音道:“刚才是我不对,我给你道歉。”

何熙冷笑,轻蔑之情溢于言表。

这次云红雁再也忍不了,将剑砸在桌子上:“你到底要怎样?”

客栈中的客人纷纷侧目,感叹今天是什么日子,热闹是一波接一波。

“这就是你道歉的态度?”何熙挑眉。

云红雁拿起剑便往门外走去:“我去把他们抓回来,就和你两清了。”

“你知道他们住哪吗?”何熙伸个懒腰,看戏般地靠在椅子上。

云红雁语塞,不由止住脚步。她的确不知道那两个人在哪。

“你看,我说你蠢你还不承认。”何熙还是那副欠揍的表情,“你我都不是本地人,这种事难道不该问问苦主吗?”

云红雁深吸一口气,以防控制不住自己,抽剑就把何熙捅了,她三步并两步走到歌女面前:“姑娘,能否告诉我……”

“不用问了。”何熙打断了云红雁。

“你什么意思?”云红雁咬牙切齿道。

何熙手一翻,掌心赫然出现了一只洁白晶莹的小虫子,在云红雁诧异的目光中缓缓道:“我把子蛊下到了他们身上,只要跟随母蛊的指引就可以找到他们。经过我这么一吓,他们恐怕已经不敢待在老巢了。”

“蛊术?”云红雁吃惊道,“你是苗疆人?”

对于苗疆,云红雁不可谓没有戒心。在大多数人眼中,苗疆是一个神秘危险的地方,周围瘴气环绕,外人有去无回。他们的蛊术更是让人心惊胆战,据说可以杀人于无形,甚至可以控制人的思想。

“可是,在传说中用蛊的都是女子啊。”

“苗疆的蛊术世家里,不管男女都会用蛊的。”何熙如是解释。

“你一个苗疆人为什么来到中原?”云红雁警惕地问。苗疆在中原名声不好,并且他们基本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所以云红雁觉得何熙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何熙觉得好笑:“游山玩水,领略中原风光,不可以吗?”

云红雁不知该如何作答,只好扭过头不理他。

何熙将手中母蛊握住,起身欲走:“我去讨债了,愚蠢的女侠就老实待在客栈里,安慰爱哭的姑娘吧。”

云红雁恨恨咬了咬牙,却不想死皮赖脸和他同路,胡乱抱了个拳:“告辞,江湖不见!”

“江湖不见。”何熙冷笑着,也假惺惺抱拳。

【四】

江湖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行走江湖的人们,相见如故的,匆匆离别之后便再不相逢;一面结仇的,总会在不经意间又见到那张让人厌恶的脸。

或许这就是缘分的魅力,有时候,江湖不见可没有说起来那么容易。

最近江湖上出了一个新人物,黑衣修罗何熙。江湖人的称号总是和这个人的形貌作风有着莫大的关系,比如云红雁的“红颜女侠”便是因为她容貌姣好,且喜着红衣。

至于这位黑衣修罗嘛,通身黑衣自不必多说,之所以被称为修罗,是因为此人行事果决狠辣,虽是行侠仗义的侠客,有些手段却比贼人还狠,活像修罗再世。

听到这个,云红雁立刻就想到了那日客栈门口那张让人厌恶的臭脸,不由长叹一声,不作评价。

两个人再次相遇,是在荆州刺史府里。

前年荆州大旱,几乎颗粒无收,朝廷减免税赋,并拨二十万两白银救灾。

刺史却仗着天高皇帝远,压下免税令,还贪污了救灾款,导致本就民不聊生的荆州饿殍遍野。

云红雁行至此地,见到这样的惨状,那颗侠义之心又动了起来,她想要潜入刺史府,盗取刺史贪污的罪证,去朝廷告御状。

云红雁知道这次要做的不是以往那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并非是靠武力就可以解决的事情。所以她买通了刺史的家仆,得到了刺史府的布局图。

研究了几天后,云红雁料定能证明刺史贪污的账本就藏在书房之中。也许是仗着艺高人胆大,她当夜便换了夜行衣,潜入刺史府中。

可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那般顺利,书房里只有一些平常账本,丝毫不能作为罪证,云红雁把书房翻了个遍,还是一无所获。

心灰意冷的云红雁在刺史府到处窜,想要去找别的线索,却在一间装璜华丽的屋子前听到了推杯换盏的声音。

“真是英雄出少年呐,何少侠年纪轻轻便已是江湖上的大人物了。”声音的主人听起来是个中年男人。

“刺史大人抬举。”另一个声音清朗年轻,带着几分桀骜不驯,有几分熟悉。

熟悉?云红雁身形一僵――这声音她绝对在什么地方听过。

于是云红雁悄无声息地飞身上梁,揭开一块瓦片向下看去。

不看还好,这一看几乎让她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怒火,差点提剑下去宰了那两个混蛋。

那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月前才与她有过不愉快的何熙。

云红雁气得浑身发抖,一不小心踢了块瓦片,发出不小的声响。

刺史与何熙都是何等警觉的人物,刺史当即大喊:“什么人?”

刺史话音未落,何熙便矫健地飞身上房。

云红雁处于不利位置,何熙的轻功又不在她之下,所以云红雁躲闪不及,便与何熙撞了个四目相对。

下方传来刺史的声音:“何少侠,发生了什么事?要不要叫家丁呐?”

何熙看见云红雁也是小小吃了一惊,但迅速恢复了平静,用那种令人讨厌的轻蔑神情盯着云红雁,对刺史淡然道:“一只不知死活的野猫而已。”

说罢,何熙嘴唇微动,用常人听不到的声音对云红雁道:“还不快滚。”

要不是此时情况特殊,云红雁一定掐死这个人,但好汉不吃眼前亏,云红雁恶狠狠地剐了何熙一眼,飞上树枝,离开了这里。

深夜,何熙才出刺史府不远,便被剑光挡了去路。

刹那间,凛冽的剑势倾泻而出,将来不及防备的何熙逼得退了几步。

“你有病吧?”看清了来人,何熙情不自禁道。

云红雁不理他,剑势如虹,暴雨般撒下来:“为虎作伥的狗贼!”

何熙没有拔剑,被云红雁逼得不断后退,怒都懒得发了,语气颇为无奈:“我真的是好奇啊,你这智商是怎么在江湖上闯出名声的?难道凭这张好看的脸蛋?”

听他如此说,云红雁更气,剑又快了几分。

这次何熙不得不拔剑了,抽剑入手,两个人便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打了起来。直到惊动了巡夜的捕快,两人才罢手,很有默契地各自收剑,施展轻功甩掉了捕快。

到了客栈,云红雁才发现他们两个居然是住在同一家店里,心中直呼丧气。

前来开门的掌柜见两人手中都有剑,且都满脸煞气,放他们进来后便逃一般地跑回房间,并留下一句话:“二位客官轻点打,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谁要和他(她)打啊!”两人齐声道。

何熙随云红雁回了房间,大摇大摆地给自己泡了杯热茶,丝毫不理会云红雁那刀子般的目光。

“你以为荆州刺史脑子不好使吗?账本若放在连你都找得到的地方,他还能安安稳稳坐到现在?”何熙抿了口茶道,他现在已经懒得嘲讽这个女侠的智商了,却想跟她解释清楚。

何熙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她的武功是他见过的女性中最好的,自己对她有那么点欣赏,也许是一个人傻到一定程度会有某种让人无奈的可爱,又也许,是因为他们之间那种莫名其妙的缘分。此时此刻,一向将他人看法视作粪土的何熙,不希望被云红雁误解。

“这么说,你是为了找账本才去接近刺史的?”云红雁斜眼看着何熙。

虽然她总被何熙嘲讽脑子不好使,师父也说她不是聪明的女子,可她并不傻,就像天下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一样,不聪明,却也不笨。上次何熙帮助歌女的侠义之举还历历在目,她本就对何熙今天的行为存了几分疑问,所以何熙一解释,她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就是这样。”何熙点头,嘴角又挂上了那抹标志性的冷笑,“说起来,我已经完全取得了那狗贼的信任,不出三天,必然拿到账本。”

“你是怎么取得他信任的?”云红雁好奇。

“帮他做一些别人做不了的事咯。”何熙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什么事?”

“收一些难收的债什么的,反正在你眼里不是什么好事。”何熙看着云红雁,像是已经猜到了她接下来的反应。

果然,云红雁抓起茶碗就向他砸来:“世人都说你虽然行事狠辣,做的却都是侠义之事,现在你居然帮着狗官残害百姓,你无耻!”

“云女侠,世上很多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何熙为云红雁的天真感到好笑,“很多时候,你要救大多数人,就会牺牲掉一小部分的人。你记住,这里是人间,不是神话中的极乐之土,行侠仗义的侠客也杀过人,他们让大多数人不被恶人所害,可对于恶人的父母亲人,那些侠客,也是恶人。”

“难道就没有让所有人都不受伤害的办法吗?”云红雁心中莫名一颤,像是某个坚固的堡垒松动了些许,可她不死心。

“像你一样去人家府里乱找一通,最后一无所获不说,还差点被抓住吗?”何熙冷声问。

“你不是会用蛊吗?你用蛊控制他的思想,套出账本在哪里,这样也不行?”

何熙更是觉得好笑:“你们中原人都觉得苗疆的蛊无所不能吗?其实苗疆的蛊,除了上次我用来追踪的子母蛊,其他都是用来杀人的。我可以用蛊虫吃掉他的脑子,但操控不了他的思想。”

说完,何熙起身离开房间,站在门口时回头看了看垂头丧气的云红雁,声音柔和了些:“好好想想吧云女侠,要是想不明白,就退隐江湖找个老实人嫁了,也不失为一个好归宿。”

直到云红雁归隐,她都没有想透这个问题,而在生活归于柴米油盐之后,这些问题于她已没有了意义。

所以曾经名震江湖的红颜女侠,直到生命将终之时都坚守着绝对的正义,她不是个聪明的女子,却是这个血雨腥风的江湖上,最纯粹的侠客。

荆州的事情在何熙的安排下,出乎意料地顺利。

何熙果然得到了刺史的信任,刺史无意间向他透露了这些年贪赃枉法、滥用私权做非法生意的蛛丝马迹。何熙是何等聪明的人,就顺着这点蛛丝马迹,摸到了足以让朝廷将他严惩的罪证。

得到完整罪证之后,何熙便护送一位在百姓中德高望重的乡绅,带着万民请愿书和罪证上了京城。

云红雁在路口与何熙辞别,两个人又在此处分道扬镳,踏上不同的路。

后来听说刺史被押送京城严办,何熙在事了之后拒绝了皇帝封官的好意,遁于江湖。

当然,这是后话。

【五】

再一次相见,与前两次不同,他们之间没有啼笑皆非的误会,也没有激烈的争斗。

某日云红雁走在路上的时候,一颗小石子冲她砸过来,云红雁躲开后,抬眼往石子飞过来的方向望去,只见那熟悉的黑衣年轻人,正懒洋洋地半倚在树干上,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怎么又是你?”云红雁惊讶道。

“我也想问,怎么在哪都能遇到你?”何熙无奈地耸耸肩,“难道你跟踪我?”

“本姑娘没这毛病。”云红雁没好气地说,“我还怀疑你跟踪我呢。”

何熙笑了笑,不同于以往带着邪气的冷笑,而是那种爽朗温暖的微笑,让这个人看上去都没有那么讨厌了。

“也许这就是你们中原人所说的缘分吧?说来也奇怪,我虽恼你天真与冲动,却从一开始就不讨厌你。都说再一再二无再三,我们两个这样偶遇了三次,又都是四海为家的江湖人,不如结伴同行如何?”

这就是那些脍炙人口的故事的开始,云红雁与何熙都没有想到,这一次同行,竟然长达五年之久。

从此以后,黑衣伴红裳,行侠四方。何熙弥补了云红雁的天真冲动,云红雁也淡化了何熙的心狠手辣,江湖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连相遇都这么巧合,除了缘分再没有别的解释。

曾经云红雁也觉得她与何熙是天命注定的缘,是上天安排他们相依相伴,生死与共。

可后来云红雁才明白,人和人之间哪有那么多缘分?上天给的缘分都是有定量的,她与何熙刚开始就消耗了那么多的缘,就注定了结局的有缘无分。

在一次大漠旅途中,夜晚扎营时云红雁与何熙坐在沙堆上看星星,云红雁问起何熙离开苗疆的原因。

何熙只是说:“离家出走而已。”

再蠢的女子,对于某些事情都有着非同寻常的直觉,云红雁看着满天繁星,尽量让声音显得平静:“既然是离家出走,那什么时候回去呢?”

“我也不知道。”何熙顺着云红雁的目光看去,那里是参星与商星的方向,传说中这两颗星宿从不同时出现。

人生不相逢,动如参与商。

云红雁歪头看着何熙:“可以永远不回去吗?”

何熙躲开云红雁的目光,低下头轻声道:“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永远不回去,可是红雁,你知道,每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最终都是要回去的。”

云红雁莫名觉得不舒服,想将这个话题岔开,便问:“你的名字是什么?”

“何熙。”

“我是问你苗疆的本名。”

“我在苗疆没有名字。”何熙笑了笑。

“啊?”云红雁不信,“那你家人朋友是怎么称呼你呢?”

何熙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天边,眼中是云红雁看不懂的情绪。

这是他们相伴的第三年,已经在江湖上留下了许多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成为了世人羡慕的侠侣。

距离他们离别,还有两年。

【六】

凡事发生之前都有预兆,只是这些预兆都藏在冥冥之中,只有在意的人才感受得到。

比如从这个月开始,云红雁就发现了何熙总是心不在焉,聪明绝顶武功盖世的他,居然连一个小偷都没抓住,最后还是云红雁将人追回来的。

再比如,云红雁在客栈中看到一群人身着中原服饰,却说着她听不懂的语言时,本能地感到了不安。

就在这时,何熙突然起身结账,拉起云红雁想离开客栈。

“怎么了?我还没吃完呢。”云红雁不满地说,但看何熙神情太过严肃,也没有多问,起身随何熙走了。

然而他们还没有走出客栈,便被一伙人拦住了去路,正是那伙说着云红雁听不懂的话的人。

见到他们,何熙并没有惊讶,好像早就认识他们。

何熙用苗疆话对他们说了句什么,听上去像命令的语气。

可拦住他们的人寸步不让,为首的人看了一眼云红雁,明明是对何熙说,开口却是汉话,好像故意说给云红雁听一般:“圣祭司,您与长老们约定的五年之期已满,请随我们回去。”

何熙目光骤冷,云红雁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这种桀骜冷厉的目光了。他一把拉起云红雁,想夺路而走。

为首的人态度恭敬,却是寸步不让:“圣祭司,每个人生来都有自己的责任,这是逃避不了的宿命。苗疆百姓供奉您,相应的,您也必须对他们负责。长老念您年少,给您五年时间磨砺心性,已是极大的让步。”

何熙身形不易察觉地一颤,紧紧抓住云红雁的手,云红雁感觉到他手心冷冰冰的,里面却全是汗。

“何熙。”云红雁轻轻叫了他一声。

何熙依然沉默,与为首那人对峙着,空气似乎被某种粘稠而沉重的东西包裹,让人喘不过气来。

不知过了多久,何熙才缓缓开口:“再给我一点时间。”

“苗疆百姓已经给了您太多时间。”为首那人道。

“三天。”何熙深吸一口气,“我只要三天,三天后我就和你们一起回去。”

为首那人思索片刻,做了个手势,其余人便让开了去路。

何熙拉着丢了魂一般的云红雁,快步离开了这里。

“他们是你的家人吗?”离开了那些人,云红雁便问何熙。

“算是吧。”何熙回答,“那个为首的人,名叫仡乔远,是看着我长大的。”

“我听他们叫你圣祭司?”

“是啊,你曾经不是问我的苗疆名字吗?这应该……算是我的名字吧。”何熙笑了笑,笑中却藏着些许凄凉。

“这听起来像是个职位。”

“对,在我之前有很多圣祭司,圣祭司是我们这些人唯一的称谓。”何熙叹了口气,“我一出身便被选为圣祭司,在圣殿中长大,没见过我的亲人,也没有原本的名字。”

云红雁抓住何熙,小心翼翼地看着他,叱咤风云的女侠此时看起来竟像只受惊的小鹿:“圣祭司对于苗疆人很重要吗?你非回去不可吗?我看得出你不喜欢那个地方,不然也不会跑出来。”

“重要,却也不重要。”何熙揉揉云红雁的头,尽量控制住自己有些颤抖的声音,“对于苗疆人而言,圣祭司是神的转世,是信仰。而王权的稳定,是依托于信仰的。”

“他们难道不能再重新选一个圣祭司吗?为什么非抓着你不放?”云红雁抓着何熙的手更紧了些,好像她一放手这个人就会不见了。

“哪有那么容易?都说了圣祭司是神明转世,只要我不死,是不会有下一个圣祭司的。”

“那就骗他们说你死了,你内力那么强,可以控制心跳与呼吸,绝对可以骗过他们的。”云红雁怀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没用的。”何熙苦笑,“我身上有苗疆最强的子母蛊,就算我逃到天涯海角,他们都找得到。说起来这五年我根本不算离家出走,当年我刚出苗疆就被抓到了。只是我当时的性格太过桀骜不驯,长老担心我这样回去会成为苗疆的祸患,才给了我五年时间,磨砺心性,认清自己的宿命与责任。”

云红雁看着何熙,看着他义无反顾的样子,缓缓放开了手。她明白何熙说的责任,她这样的人,作为一个侠者,且知为国为民,更何况何熙这样心系苗疆稳定的圣祭司。只是……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会那么的酸楚。

“你不想回去的,明明刚才你还下意识想逃。”云红雁说。

“当然不想回去啊。”何熙像是累极了,疲倦地靠在路边的墙上,看着无垠的碧空,“谁愿意舍弃爱情与自由,去做一只被关在华贵囚笼中的鸟?可仡侨远说得对,这是我的责任。这五年在中原的见闻已经足以让我明白,在其位不谋其政,会让许多无辜的人受苦。”

哪怕这样要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吗?云红雁想问,可她问不出口。她一生信奉着绝对的正义与侠义,她无法像一个小女人一样乞求何熙抛弃子民与她一起离开。

她真羡慕那些传奇故事里为了爱情可以不管不顾的女子。什么大义?什么侠道?都去见鬼好了,爱情与自由才是人生的意义,他们可以带着爱情出逃,将一切都抛于身后。

可惜,她与何熙,都是真正的侠者,他们因此相遇,因此相依,也将因此相离。

“陪我去喝杯酒吧。”何熙说,“就当为我送行。”

【七】

离别那日阴雨绵绵,曾经无话不说的两人相对无言,像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说是云红雁陪何熙喝酒,最后却是两人一杯接一杯地灌,除了弥漫天地的雨声,再无其他声音。

不知过了多久,何熙似是醉了,醉眼朦胧地看着云红雁,端起酒盏道:“红雁,第一杯,我敬你平安喜乐,再无忧患。”

说罢,将杯中烈酒一饮而尽,又添一盏:“第二杯酒,敬你嫁得如意郎,儿孙满堂。”

又一杯烈酒饮尽,再添一盏:“第三杯,敬我们彼此相忘,再无牵挂。”

第三杯酒饮尽,何熙扬手,酒盏在地上摔得粉碎,好像这样,就可以将两个人那些或喜或悲的过往如这酒盏般摔碎,从此以后再不记起。

云红雁苦笑一声,也端起酒盏:“我只有一杯酒,唯敬你我,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说罢,云红雁将酒一饮而尽,再看已是泪流满面。再多的不舍与悲痛,在此时都化作了空空的无奈,心没有想像中那么痛,只是某个地方空了一块,从今以后再也不会填满。

何熙扶着桌子站了起来,伸出手想擦去云红雁脸上的泪痕,最终却收回了手,头也不回地踏入雨幕。

长巷尽头,仡侨远一行人已等候多时。

“圣祭司,你眼睛怎么那么红?”见到何熙,仡侨远关切地问。

“没什么。”何熙不着痕迹地抹了下眼睛,声音平静,“雨水进眼睛了而已。”

昔日说江湖不见,却在哪都能遇见;今朝说后会有期,却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可见这人间之事,总是不会随了人的意愿。

【八】

似乎要下雨了。老板娘担忧地看着外面越来越暗的天色,盘算着十五岁的儿子是不是该回来了。

所幸,在雨滴密起来之前,她听到了儿子欢快的脚步声从大堂传来。

“小兔崽子,我早就告诉你雨季到了,以后出门带伞,早点回家。”等到儿子回到房间,老板娘便佯装发怒,教训儿子的语气却是温柔的,与全天下所有母亲没什么两样。

男孩早已摸清了母亲的脾气,有恃无恐地解释:“娘,今天下学我和朋友去听评书啦。”

“哦?什么评书啊?”老板娘整理着床铺,心不在焉地问。

“红颜女侠云红雁和黑衣修罗何熙的故事。”男孩回答。

老板娘的手不着痕迹地一顿:“那种故事啊,没什么好听的。”

听母亲这么说,男孩不乐意了,争辩道:“那些江湖侠义,儿女情长可有意思了!哎呀,你只是个客栈老板娘,是不会懂这些的。”

老板娘笑了笑,不作反驳。

男孩的眼睛里含满了天真的憧憬:“我以后也要做个惩奸除恶的大侠客。”

“你连武功都不会,怎么惩奸除恶?”老板娘提醒。

“不会可以学啊。”男孩道,“我以后一定要名扬天下,连爱情都要像何熙与云红雁那样轰轰烈烈,才不要像你和爹一样。”

“我和你爹怎么了?”老板娘不解。

“爹说你是在他客栈里每日喝得烂醉,被他捡回家的。”男孩说得理所当然,“这样的感情太平淡了,像何熙与云红雁那样打出来的感情,才够意思。”

老板娘一掌拍在儿子脑袋上,想把他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拍出来:“习武练的都是童子功,你都十五岁了,别想了。好好想想你以后是要上京赶考,还是要留下来继承你爹的客栈,这才是你该考虑的。”

“庸俗。”男孩反抗。

“没办法,你娘就是个大俗人。”老板娘无所谓地说,“今天的功课写了吗?没写还站在这里做什么?找抽吗?”

一听到功课,男孩的气焰瞬间短了半截,悻悻转身离开。

走到门口,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道:“对了娘,我今天听完评书一直在想,何熙云红雁最后都去哪了?”

老板娘闻言没有回头,整理着被褥闲闲道:“他们啊,在一次意外里双双丧生了。”

小男孩听完竟然觉得惊喜:“这个结局好诶,两个人死在了一起,也算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了。比那些说什么云红雁在何熙失踪后退隐江湖,嫁给了别人好多了!”

老板娘笑了笑,看着窗外朦胧的雨幕,不作回答。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幸福美满,安安稳稳,可听故事的人总希望故事波澜壮阔,或哀婉凄凉。

又是一年江南雨季,烟雨蒙蒙,杨柳依依。杨柳自是一年一年青,离别的人,却再也没有归期。

章台柳,章台柳,颜色青青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离人不归,故人不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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