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不受理报案怎么办?

生活中老百姓被骗了到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的时候,公安机关不受理的情况经常发生,他们的理由是此案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刑事犯罪,直接就不受理了,导致维权困难。

这样做对不对呢?不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不论是否有管辖权,都应当接受并登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以管辖权为由推诿或者拒绝。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其管辖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其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机关。

对于公安机关不受理刑事报案,该怎么办?

第一,可以请检察机关监督。

第二,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查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可以进行行政诉讼。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向监察委控告。如果公安的工作人员不受理刑事案件的行为,涉嫌违法违纪,监察委可以依法给予相关人员政务处分,对领导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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