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特殊专利初步审查——分涉及生物材料和遗传资源的申请(专题十三)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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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生物材料的申请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24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的,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申请人还应当办理下列手续:

(一)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的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者最迟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末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末提交保藏;

(二)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该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三)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末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 1、生物保藏的目的

• 在生物技术领域,有时文字很难描述生物材料的具体特征,即使有了描述,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仍然不能实施发明。这样,为了满足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要求,当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施其发明的,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外,申请人还应当办理生物保藏手续。

• 2、提交生物保藏的时限

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应当将该生物材料样品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的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保藏。

保藏证明写明的保藏日期在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后,并旦在申请日之前的,申请人可以撤回优先权要求或者声明该保藏证明涉及的生物材料的内容不要求享受优先权。未撤回或声明的,生物材料样品视为末保藏。

•3、存活证明

•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如果是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应当从进入国家阶段之日起4个月内提交证明。

•4、说明事项

•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有关该生物材料特征的资料;

•涉及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专利申请应当在请求书和说明书中写明该生物材料的分类命名(注明拉丁文名称)、保藏该生物材料样品的单位名称、地址、保藏日期和保藏编号;申请时未写明的,应当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补正;期满末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四.涉及遗传资源的申请

【法条原文】

《专利法》第26条第5款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

该遇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26条 专利法所称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井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专利法所称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

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子以说明,并填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专利法》 第5条第2款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1、 遗传资源的定义

•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

•2、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

3、遗传资源披露登记表

• ① 就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于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 ② 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 ③ 登记表中的内容不属于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因此不能作为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的依据,也不得作为修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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