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评测师-10.标准化基础知识

10.标准化基础知识

10.1标准化法

10.1.1标准的层次

标准分为4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

(1)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3)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4)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10.1.2标准的分类

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四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10.2软件质量特性

10.2.1软件质量的分类

软件质量分为:软件内部质量、软件外部质量、软件使用质量。

(1)内部质量:基于内部视角的软件产品特性的总体

(2)外部质量:从外部视角来规定要求的质量级别

(3)使用质量:基于用户观点的软件产品用于制定环境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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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软件质量属性的划分

10.2.2.1软件产品外部和内部质量属性的划分

GB/T16260.1-2006将软件的外部和内部质量属性划分为6个特性(功能性、可靠性、易用性、效率、可维护性、可移植性)

下图为若干子特性的进一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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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2软件产品使用质量属性的划分

GB/T16260-2006定义使用质量为软件产品使指定用户在特定环境下达到满足有效性、生产率、安全性、满意度要求的特定目标的能力。

使用质量的特性如下:

(1)有效性:软件产品在指定的使用周境下,使用户能达到与准确性和完备性相关的规定目标的能力

(2)生产率:在指定的使用周境下,使用户为达到有效性而消耗适当数量的资源的能力

(3)安全性:在指定使用周境下,达到对人类、业务、软件、财产或环境造成损害的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的能力

(4)满意度:软件产品在特定环境下使用户满意的能力

10.2.2.3功能性的子特性

功能性:当软件在指定条件下使用时,软件产品提供满足明确和隐含要求的功能的能力

功能性的子特性包括:

(1)适合性:软件产品为指定的任务和用户目标提供一组合适的功能的能力
(2)准确性:软件产品提供具有所需精度的正确或相符的结果或效果的能力
(3)互操作性:软件产品与一个或更多的规定系统进行交互的能力
(4)安全保密性:软件产品保护信息和数据的能力

(5)功能性依从性:软件产品遵循与功能性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的能力

10.2.2.4可靠性的子特性

可靠性:在指定条件使用时,软件产品维护规定的性能级别的能力

可靠性的子特性包括:
(1)成熟性:软件产品为避免由软件中故障而导致失效的能力
(2)容错性:在软件出现故障或者违反其指定接口的情况下,软件产品维持规定的性能级别的能力
(3)易恢复性:在失效发生的情况下,软件产品重建规定的性能级别并恢复受直接影响的数据的能力

(4)可靠性依从性:软件产品遵循与可靠性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的能力

10.2.2.5易用性的子特性

易用性:在指定条件下使用时,软件产品被理解、学习、使用和吸引用户的能力

易用性的子特性包括:

(1)易理解性:使用用户能理解软件是否合适及如何能将软件用于特定的任务的能力
(2)易学性:使用用户能学习其应用的能力
(3)易操作性:使用户能操作和控制它的能力
(4)吸引性:软件产品吸引用户的能力

(5)易用性依从性:软件产品遵循与易用性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的能力

10.2.2.6效率的子特性

效率:在规定条件下,相对于所用资源的数量,软件产品可提供适当性能的能力

效率的子特性包括:
(1)时间特性:软件执行其功能时,提供适当的响应和处理时间以及吞吐率的能力
(2)资源利用性:软件执行其功能时,使用合适数量和类别的资源的能力

(3)效率依从性:软件产品遵循与效率特性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的能力

10.2.2.7可维护性的子特性

可维护性:软件产品可被修改的能力。包括纠正、改进或对环境、需求和功能规格说明变化的适应

可维护性的子特性包括:

(1)易分析性:诊断软件中的缺陷或失效原因或识别待修改部分的能力
(2)易改变性:使指定的修改可以被实现的能力
(3)稳定性:避免由于软件修改而造成意外结果的能力
(4)易测试性:使已修改软件能被确认的能力

(5)可维护性依从性:软件产品遵循与可维护性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的能力

10.2.2.8可移植的子特性

可移植性:软件产品从一种环境迁移到另外一种环境的能力

可移植的子特性包括:

(1)适应性:无需采用额外的活动或手段就可适应不同指定环境的能力
(2)易安装性:软件产品在指定环境中被安装的能力
(3)共存性:在公共环境中同与其分享公共资源的其他独立软件共存的能力
(4)易替换性:在同样的环境下,替代另一个相同用途的指定软件产品的能力

(5)可移植性依从性:软件产品遵循与可移植性相关的标准、约定或法规,以及类似规定的能力

10.2.3效率度量的相关概念

效率度量的几种时间:

(1)响应时间:包括处理时间和传输时间,指从按下传送键到得到结果为止所用的时间

(2)处理时间:指从一个消息到送出其结果之间计算机的历时时间

(3)周转时间:从提出要求到结果所需要的时间。

10.3软件产品评价

10.3.1软件产品评价的特性

软件评价过程是为了提高下列期望的评价过程特性:

(1)可重复性:由同一评价者按照同一个评价规格重复评价同一产品产生同一种可接受的结果

(2)可再现性:由不同评价者按照同一个评价规格重复评价同一产品产生同一种可接受的结果

(3)公正性:评价不应偏向任何特殊的结果

(4)客观性:评价结果应是客观事实,不带有评价者的感情色彩或主观意见

10.3.2软件产品评价的过程

评价的过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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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软件包质量要求

软件包质量要求如下:

(1)产品描述

(2)用户文档

(3)程序

(4)数据

10.4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10.4.1软件测试文档编制

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如下:

(1)测试计划

(2)测试说明

·测试设计说明

·测试用例说明

·测试规程说明

(3)测试报告

·测试项传递报告

·测试日志

·测试事件报告

·测试总结报告

10.4.2软件测试管理流程

下图为测试管理的流程:(1)测试计划       (2)测试设计   (3)测试执行   (4)测试记录       (5)缺陷追踪   (6)测试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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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软件测试中测试文档与测试过程的关系

下图为测试文档与测试过程的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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