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向慧的死刑谈起

    2021年12月10日,向慧被执行了死刑,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落了幕。

    是的,向慧杀了人,杀的是老同学,是法官,杀人偿命,是几千年来中国的江湖。我也无意同情杀人者。只是当前报导的都倾向于杀人者罪有应得,被杀者高风亮节,而忽略了这场悲剧的背景,忽略了底层弱势群体的被欺压,这是我要表达与声明的。

    据网上的向慧经历介绍,她2000年大学毕业就入职湘邮科技,刚开始从事综合员、研发工程师,因性格不合群,自然也就难与同事、领导相处融洽。也因此越来越被边缘化,有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她被调到负责专利部门,往后逐渐沦为干杂活的岗位。但即使是大材小用,她在负责专利部门期间,也做得还不错,有两项独立发明人专利。在这样的企业居然也坚持了19年,这大概是被所谓的国企的“优越性”吸引住了。韩愈说“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积压了如此久的不满,终于在2019年3月如溃堤的河水喷发了,将部门副总头部打伤,并在各种群发表对领导的负面评价。俗话说冲动是魔鬼,这样的行动让她被拘留了10天,也算是应得的惩罚。

    但是对于底层员工弱势者,除了这种冲动发泄,还有哪些渠道可以抗争不公呢?难道就该忍气吞声?法律有哪条可以保护这类的弱者?劳动法保护你不被开除,但企业的对策就是排挤你,边缘化你,让你自己离职,你要对着干,耗费的是你的青春,你的生命。

    所谓祸不单行,向慧在4月赔款道歉达成和解,公司领导口头承诺可以重新上岗,但第二天就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原由称“毫无缘由单方面殴打公司员工”,“”散布不实言论恶意造谣中伤相关领导,情节严重,性质及影响恶劣“。冠冕堂皇以至于令人耻笑,在他们看来领导是容不得批评的,那是中伤,言论是否不实或者恶意造谣,从来没有人去核实调查,反正是说你这样就是这样。

    拿起法律的手段,想是受了上次的教训了。从她的辩护词看确实是很正当的,是很理性的,“如果认为公开信不属实,可以展开调查予以澄清,或者采取当众辩论、驳斥、或者提起诉讼,而不是选择把原告踢出工作群,禁止使用工作邮箱,通知原告以后不用到公司来....”。但这也无异于鸡蛋碰石头,个人的资源怎么碰的赢企业,个人的法律知识偏少,提供的证据也不一定符合法律依据,而企业可以雇佣专业律师,拥有众多资源,且从时间上、财力上个人始终是扛不过企业的。所以她的两次上诉,仅为自己争取到一丁点利益,“支付工资43000余元及未休年假工资9400余元”。这对于她来说,生活几乎是绝望了。

    最后的一根稻草,就是被害者了,又是老乡,又是老同学,求助于她再适合不过了,自然要紧紧的咬住这根救命稻草了。但我们无法得知“打招呼”的具体行为,根据“景来律师”的文章所述,假如是“没有接受任何财物,仅仅是为了还原事实、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这种打招呼,恰恰是法官尽职尽责的体现。被害者本来就是审判监督庭的法官,她有这个职责去“打招呼”。” 但是这根救命稻草也飘走了,所有的怨恨积压在一起,唯一想到的就是报复,而人的本性是欺软怕硬,她就对被害者下手了,魔鬼战胜了理性,同时也把她带进了地狱,悲剧因此诞生了。

    戏落幕了,我们要如何避免下一场的悲剧发生?吃人的宴席上,有你,也有我。

参考资料:

景来律师文章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0HJ0J830514C1JT.html

向慧百度百科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90%91%E6%85%A7/56654661

你可能感兴趣的:(从向慧的死刑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