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投资者都是一帮贪图高利的人?真相你应该知道

某经侦副局长说:非法集资的方法并不高明,无非就是利用广大群众急于通过投资理财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大家要擦亮眼睛(注意识别)。 

我们暂且把P2P网贷的年化收益只有10%左右的事实按下,先来说说这位经侦局长的话。 

这位局长的话恐怕说出了很多P2P网贷局外人的看法,那请给几分钟我这位局中人说说我的看法好吗? 

一问:既然非法集资的方法不高明,为什么监管部门不防患于未然而让数千家平台都变成了非法集资?你这不是马后炮吗? 

二问:你提醒群众擦亮眼睛注意识别,怎么识别?明星都识别不了,CCTV都识别不了,你们监管部门识别不了,我们老百姓怎么识别? 

据我个人不完全了解,P2P的受害人不乏律师、医生、企业主、公职人员、世界500强企业高管和退休老人等;年龄最小的为在校大学生,年龄最大的近80岁高龄;学历最高的有清华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请问,都是因为这些人不懂理财不懂分辨没擦亮眼睛贪心活该吗? 

融360、网贷天眼、网贷之家等至少三家机构对网贷平台进行评级,这些业内专业的机构,也不见得能擦亮眼睛,何况我们老百姓! 

还有很多政府背景、银行背景、大型国企或上市公司投资的平台,这些站台和投资的都不能识别,我们老百姓怎么识别? 

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一再倡导,没有CCTV数次的正面报道(见下文),这个行业能从几十家发展到数千家吗?局外人只看到受害人的贪心?

如果因为看中年化10%左右的收益就是所谓的贪图高利,那所有追求财富增值的人都无一不是贪心之人(先不要着急和我辩论,往下看),何况爆雷平台中一大部分平台连10%的年化收益都不到,这算高额高利回报吗?一个勉强跑赢通货膨胀的理财就是贪心了?那炒股的、炒黄金的呢? 

也许有人会说:人家炒股的炒亏了不会像你们这样到处维权到处申冤,就你们不懂为自己的投资负责,怪谁? 

真的是这样吗?你知道网贷在这几年发生了什么吗?披上的又是一件怎样的外衣吗?你有置身其中感受一下吗?(先别装专家说网贷就是高利贷之类的话,继续往下看) 

股票,可以说是所有投资中风险最高的一个。那请问:你认为炒股和投网贷那个风险更高?

我用我既炒过股票又投过网贷的经验先告诉你我的答案:投网贷比炒股风险还要高,损失起来比投资股票还要大。只是,我知道的太晚,因为我也被这件“外衣”迷惑了。 

再问:网贷广告满天飞,你见过哪支股票或股票型基金在媒体上打过广告的吗? 

你或许会说:广告不可信,都是骗你们这些理财小白的。 

好!那你见过哪支股票或股票型基金找汪涵、杜海涛这样的公众人物代言过的吗? 

你或许会说,这些人代言的你也信你不活该吗? 

好!那范冰冰、黄晓明、王宝强、郎朗、张铁林、胡军代言的呢? 

你或许会说:明星代言也不能信。 

好!那CCTV、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政府网、人民政协报这些媒体正面报道的呢? 

你或许会说那都是媒体报道的也不可信。 

好,那国家总理、人民银行行长正面肯定的呢? 

是的,一个比股票风险还要高的行业,就这样在中央鼓励和倡导、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各路明星代言,以及各种证书、奖项层出不穷的形势中发展了一年又一年,直到骤然间全军覆没。当然,这种达到全军覆没程度的“高风险”是人为的,是本来可以预估和控制的。 

你或许会说“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尽人皆知,每个平台都有提示。是的,没错!但你不认为这样的风险提示被不断焕发光芒的外皮大大地弱化了吗? 

如果说网贷只是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高利贷,那请问雨后春笋般生长起来又几乎全部崩盘的数千家网贷平台的“外衣”是谁做的? 

“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金融业态,也让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升级。”(2013年CCTV《新闻联播》)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2014年CCTV直播《政府工作报告》)

“ 互联网+金融,加出融资高效率。依靠网络技术打破信息壁垒,运用大数据跟踪信用记录,互联网改写我国金融行业竞争格局,让企业和百姓享受高效金融服务。”(2015年CCTV《新闻联播》) 

“互联网+金融为市场注入新活力。”(2015年CCTV4《中国新闻》) 

“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十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CCTV《新闻联播》)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规范,发展爱投资作为首批会员代表,爱投资董事长赵春霞亮相。”(2016年CCTV-13《新闻直播间》) 

“ 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P2P网贷的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范。”(2016年CCTV2《整点财经》)

等等....不胜枚举。 

值得注意的是:2014-2018年,互联网金融连续五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P2P网贷行业进入爆雷潮。 

2019年,爆雷潮继续,包括一些头部平台也未能幸免。同年底,9省份宣布取缔P2P网贷业务,行业一片恐慌。 

2020年,在疫情雪上加霜的影响下,更多头部明星平台爆雷。至6月底,共16个省份宣布取缔P2P网贷业务。 

至此,数千万(网传3.4亿)受害人不但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还沦为失去诸多权利的非法集资参与人。 

一个城市的桥梁断裂导致人员伤亡需要追责,那一个国家的政策失误和监管失责导致数千万家庭受灾又向谁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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