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六大设计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单一明确的职责。如果一个类同时负责多个职责,来自职责A的需求变更引起的修改可能会导致职责B的功能发生故障。

比如说一个类T原本是符合单一职责的,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或者是需求变更了,需要将职责P细分为颗粒度更细的职责P1和职责P2,这时候可以考虑将类T拆分为T1和T2两个类来分别负责这两个职责。

二、开闭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其宗旨是软件应该通过扩展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开闭原则可以提高代码的复用性和可扩展性。

三、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应当可以替换父类并出现在父类能够出现的地方。比如:公司搞年度派对,都有员工都可以抽奖,那么不管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也不管是总部员工还是外派员工,都应当可以参加抽奖。

四、迪米特法则

只与你的直接朋友交谈,不跟“陌生人”说话

其含义是:如果两个软件实体无须直接通信,那么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调用,可以通过第三方转发该调用。其目的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提高模块的相对独立性。

五、接口隔离原则

1、客户端不应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2、类之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六、依赖倒置原则

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抽象。
2、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3、依赖倒置的中心思想是面向接口编程。
4、依赖倒置原则是基于这样的设计理念:相对于细节的多变性,抽象的东西要稳定的多。以抽象为基础搭建的架构比以细节为基础搭建的架构要稳定的多。
5、使用接口或抽象类的目的是指定好规范,而不涉及任何具体的操作,把展现细节的任务交给他们的实现类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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