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传记
一.唐以前人传记(讲记述多人的,单个人的传记从略)
(一)《列女传》七卷,西汉刘向撰。《续》一卷,撰人不详。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辨通、嬖孽七门,记古妇女一百零五人事迹。
(二)《高士传》三卷,西晋皇甫谧撰。原本记上古至魏晋隐逸之士七十二人,今本多至九十六人,系后人据《太平御览》所引嵇康《高士传》等增人。
(三)《唐才子传》十卷,元辛文房撰,均为唐诗人小传。原书在国内曾亡佚,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得二百八十七人编为八卷,后由日本输人原本十卷有三百九十八人。所记颇能广搜材料,惜不注出处,且间有失实之处。今人已分别为之作疏注。
二.宋元明人传记
(一)《五朝名臣言行录》十卷、《三朝名臣言行录》十四卷,南宋朱熹撰。分别记述北宋时名臣言行。
(二)《新刊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一百七卷,南宋杜大珪编。采集北宋建隆、乾德至南宋建炎、绍兴的碑传文字,分上中下三集,上集为神道碑,中集为志铭、行状,下集多为别传。
(三)《国朝名臣事略》十五卷,元苏天爵编。采集木华黎至刘因元名臣四十七人的碑志、行状、家传编成。
(四)《嘉靖以来首辅传》八卷,明王世贞撰。是给明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内阁大学士中首席的所谓“首辅”撰写的传记。其时大学士实际上已是宰相,“首辅”即是首相。
三.清人传记
(一)《国朝先正事略》六十卷,清李元度撰。为清初至同治以前人撰写的传记,分名臣、名儒、经学、文苑、遗逸、循良、孝义七类计一千一百零八人。
(二)《碑传集》一百六十四卷,清钱仪吉编。编集自清初至嘉庆时宗室、职官、学者、文人、方伎等一千六百八十余人及妇女三百余人的碑志传记。其后又有《续碑传集》八十六卷,清缪荃孙编,自道光至光绪。《碑传集补》六十卷,民国闵尔昌编,以清末人为主,兼及钱、缪二集所遗漏者。
第八节 诏令奏议
一.诏令
(一)《唐大诏令集》一百三十卷,北宋宋敏求编。其父宋绶先已编集,敏求继之而成书。所收诏令多为两《唐书》未曾写入者,为研究唐史的第一手资料,其中赦文提供的资料尤为重要有用。
(二)《宋大诏令集》二百四十卷,传为宋绶后人于南宋绍兴时编集。所载为北宋建隆至宣和朝的诏令,是研究宋史的第一手资料。
二.奏议
(一)《国朝诸臣奏议》一百五十卷,南宋赵汝愚编。采集北宋建隆至靖康的诸臣奏议,分十二门一百十四子目,是研究宋史的有用资料。
(二)《历代名臣奏议》三百五十卷,明永乐时黄淮、杨士奇等奉敕编,上起商、周,下讫宋、元,分六十四门,也保存了不少有用的资料。
第九节 政书
一.三通、九通、十通的含义:《通典》《通志》《文献通考》为《三通》,清官修《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和《皇朝通典》《皇朝通志》《皇朝文献通考》又合称为《九通》。此后又有:《皇朝续文献通考》,有《十通》之称。
(一)《通典》二百卷,唐杜佑撰。
1.时间:记述先秦至唐天宝末的有关文献。
2.史料价值:食货部分尤常为研究唐史者所引用,所分门类也胜于后面要讲的《唐会要》,胜于按六官来讲述的《大唐六典》。不足之处是兵部分只讲战术战例,不讲兵制,研究唐兵制者最以为憾事。
(二)《通志》二百卷,南宋郑樵撰。
1.时间:自三皇至隋
2.优点:“二十略”中的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昆虫草木则郑樵所独创,尤为此书的精华。
3.缺点:纪传体部分只是抄录正史,少有人读,仅有在文句上校勘旧史的价值。
(三)《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南宋马端临撰,简称《通考》,二十四考。
1.时间:上起上古,下讫南宋宁宗
2.优点:所记宋事多第一手资料,为研究宋史者所重视,其他部分也便于通读,所以过去读此书者多于读《通典》。
(四)《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四卷,明王圻撰,三十考。
1.时间:上接南宋宁宗嘉定,下讫明万历初年
2.优点:所收资料丰富,明代的尤可珍贵,如经籍考能著录《琵琶记》《水浒传》,即非墨守成规者之所能及。
(五)《续文献通考》二百五十二卷,清乾隆十二年奉敕撰,二十六考。
1.时间:上接南宋宁宗嘉定,下讫明末。
2.缺点:多二手史料,最好不引用。
(六)《皇朝文献通考》二百六十六卷,清乾隆十二年奉敕撰,今亦称之为《清文献通考》二十六考。
1.时间:自清初记至乾隆时
2.优点:多较原始之史料,可引用。
(七)《续通典》一百四十四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
1.时间:所记上接唐肃宗元年,下讫明崇祯末年
(八)《皇朝通典》一百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今亦称之为《清通典》。
(九)《续通志》五百二十七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
1.时间:自唐初至元末
2.缺点:“二十略”自五代至明末,悉二手资料,不能引用。
(十)《皇朝通志》二百卷,清乾隆三十二年奉敕撰,今亦称之为《清通志》。
1.优点:仅撰“二十略”
2.缺点:除氏族、六书、七音、校雠、图谱、金石、昆虫草木外,多与《皇朝通典》重复。
(十一)《皇朝续文献通考》四百卷,民国时刘锦藻撰,今亦称之为《清续文献通考》。
1.时间:上起乾隆五十一年,下讫清末
2.优点:较《皇朝文献通考》之二十六考增加外交、邮传、实业、宪政四考,多收入清季新政资料,可供参考。
二.会要
(一)“会要”的起源:苏冕兄弟的《会要》和杨绍复等《续会要》
(二)官修的“会要”:
1.《唐会要》一百卷,北宋王溥撰。
(1)时间:建隆二年进呈
(2)优点:所收入的多系唐令、诏敕、奏议及其他纪事,均第一手史料,与《通典》互有详略,极为研究唐史者所重视
(3)缺点:又所分类目多至一百十四,亦不如《通典》眉目清楚。
2.《五代会要》三十卷,北宋王溥撰。
(1)时间:建隆二年与《唐会要》同时进呈。
(2)优点:所收均第一手史料。
3.《宋会要辑稿》三百三十六卷,清徐松辑。
(1)优点:其中多数第一手史料
未采入《宋史》,极为研究者所重视。
(三)私人撰写的“会要”
1.《西汉会要》七十卷、《东汉会要》四十卷,南宋徐天麟撰。
(1)优点:采纪传史等以成《会要》的办法始于徐氏。
(2)缺点:只能作为资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须查其所据原书引用。
2.《三国会要》二十二卷,清杨晨撰。
(1)缺点:只能作为资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须查其所据原书引用。
3.《明会要》八十卷,清龙文彬撰。
(1)缺点:只能作为资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须查其所据原书引用。
4.《秦会要》二十六卷,清孙楷撰。
(1)缺点:惟颇有遗漏错误。今人徐复撰《秦会要订补》,逐条修订。只能作为资料索引用,不能直接引用,要引用必须查其所据原书引用。
(四)《册府元龟》一千卷,北宋王钦若、杨亿等奉敕撰。
(1)时间:真宗祥符六年书成进呈。
(2)优点:和《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合称北宋官修的四大书。有价值的是唐五代部分,多取实录、国史及唐令、诏敕奏疏、诸司吏牍,颇有不见于两《唐书》两《五代史》及《通典》《唐会要》等书者,堪称第一手史料而为研究者重视。
(3)缺点:所采史料,先秦多据经、子,秦汉至隋多据纪传正史,均非第一手资料无甚价值。
三.会典:是列出职官名称,并分别记述其职务及有关史事掌故的书。
(一)《大唐六典》三十卷,唐张说、张九龄、李林甫递监修。最早的一部隶属史部的“会典”。
(1)时间:开元二十六年书成进呈。按唐代的三省六部等官职撰写,兼上溯先秦以来沿革。
(2)优点:属第一手史料而受重视
(3)缺点:其中个别职官编制只是设想
(二)《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六十卷,附《新集至治条例》不分卷,今简称《元典章》,不著编撰人姓名。
(1)时间:元世祖中统建元到仁宗延祐四年
(2)优点:研究元代社会、风俗及历史者常于此书取材
(三)《大明会典》,明弘治十年徐溥等奉敕撰
(1)时间:明弘治十五年书成
(2)优点:是研究明代职官和典章制度的第一手史料
(四)《大清会典》一百卷、《事例》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
(1)时间:光绪二十五年修成
(2)优点:是研究清代职官和典章制度的重要史料。
四.法令
(一)《唐律疏议》三十卷,唐长孙无忌等监修。
(1)优点:不仅是研究我国古代法律的必读书,对研究李唐社会、习俗以至历史,都极有用处。
(二)《刑统》三十卷,北宋窦仪等奉敕撰。
(1)时间:建隆四年颁行
(三)《大明律》附《例》三十卷,明洪武三十年奉敕编。
(1)优点:这在我国法制史上是一次变革。
(四)《大清律例》四十七卷,乾隆五年奉敕撰。
(1)优点:研究清史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