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一个姑娘,她喜欢上了自己的上司。她的上司温文尔雅,待人宽厚。可是这个姑娘知道这个男人有一个美满的家庭,是一个五岁孩子的父亲。
她的爱一天一天的在和这个男人的相处中疯长,她开始渐渐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思,在理智和现实中来回徘徊。
终于有一天,她递交了自己的辞职信。在离开之前,她和自己心里爱慕的那个男人约了一顿饭。看着他优雅的切着牛排,她说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心路历程。他们并没有为此而尴尬,反而像是好久不见的老友一样聊了很多很多。
从西餐厅走出来的那一刻,姑娘释怀了。就像《体面》里唱的那样:我爱过你,利落干脆。我欣赏她,就像欣赏曼桢一样。她们都是世俗里的女人,却香到了世俗外面。
《半生缘》里的曼桢半晌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们用穿越半生的时间,纠缠一路的爱恨情仇,从相识、相知、相恋再到最后被命运捉弄而被迫分开。用这半生的大好青春讲述了一个“我半生之前爱过你,半生以后的你知道就好”的故事。
《半生缘》的作者是响誉中国文坛的小说家张爱玲所写。张爱玲家世显赫,年少以小说成名,她的小说拥有女性的细腻和古典的美感,对人物心理的把握另人惊异 她独特的人生态度更是在上海派里独树一帜。但她最出名的不是作品,而是与汉奸胡兰成的爱情故事 。
言归正传,《半生缘》是以第三人称的叙述的爱情长篇小说,文章的线索是男女主十八年的爱恨纠缠,从缘起,缘生,到缘灭,缘空。在四十年代的老上海弄堂里,以一只丢失手套为引子开启了一段朦胧而破碎的爱情。而在这其中,其实也隐藏了曼桢从女学生变成女人悲哀的人生转变。
第一部分是缘起,曼桢曾经问世钧,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的。世钧聪明的回答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在爱情里沉醉的男人连说谎也总是那么动听,我怀疑他是和徐志摩学过一手的。徐志摩说情话,“我想早上和你一起吃早餐,晚上和你面对面道晚安。”把一句“我想睡你”酥到了女人的骨子里。
世钧开始有异样的感觉,是他和曼桢,叔惠三人一起同行去小馆子吃饭,曼桢把一只红绒线手套给掉落了。在不知怎样的一种朦胧的心境下,世钧在下午放工后,在昏黑的雨夜中,打着手电筒一寸一寸的找那只拨动他心弦的红色手套。手套是找着了,世钧还手套,却让两个人都困窘极了。能让一个男人在雨夜里找手套的,除了喜欢,否则就因为他是一个刘峰式的老好人。无论是哪种情况的开始,都美好的在陈旧泛着黄的弄堂了,吹起了一阵春天的和风,为他们的爱情埋下了小小的种子。
这时候的曼桢在厂里做事,圆圆的脸,圆中见方——也不是方,只是有轮廓就是了。蓬松的头发,很随便地披在肩上。一个特写中,一个美好的女学生形象跃然纸上,她像是一张白纸,一个青涩的苹果,一颗悬挂在枝头的青杏。
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里写到“当时我们年纪下,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那时候,你们都还很年轻,缘分就这样开始了。
第二部分是缘生。一见钟情,之后的一辈子里只有爱情的只可能是“琼瑶阿姨的爱情”。在生活中发生的几率接近于零。但张爱玲笔下的爱情全像是真实发生在你我身边的。
曼桢刚开始是出于信任,她愿意把不向外人道的家庭秘密,都告诉了世钧。而世钧在与叔惠的所有对话中,都斡旋着保全曼桢。随着曼桢家庭身世的缓缓展开,他们的故事也缓缓向前推动着。爱情有时候就是一场对弈,情愫渐生在你来我往、迎来送去之间。
大学谈恋爱的时候,我和他两个人到了宿舍熄灯时间也总是不愿意分开。他总是喜欢先把我送到宿舍楼下,偷偷的亲我一下,然后再飞快的用三分钟冲回自己的宿舍楼冲回自己的宿舍楼。
曼桢和世钧,其实也是最普普通通的我们似的男女主角。故事的背景总是在那喧闹,耄耋老人拄着杖慢慢走,小孩跑来跑去的弄堂里。曼桢的前半辈子在那里度过苦涩的少年时光,好像她还要在姐姐“做舞女养活他们”的负债感这下,穿着破旧的蓝布衫子慢慢的变成女人,变成妇人,变成老太太。
可是许世钧出现了,他来到了这弄堂里面,像是要拯救曼桢后半生的时光。他总是等待在那弄堂下,而书里有这样一句话:“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姑娘表示他爱她。他所爱的人刚巧也爱他,这是第一次。他所爱的人也爱他,想必也是极其普通的事情,但是对于身当其境的人,却好像是千载难逢的巧合。”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奥,你也在这里?”
对,我一直在这里等你。
那时候的曼桢穿着一件浅粉色的旗袍,袖口压着极窄的一道黑白辫子花边。脸上似笑非笑的,但她脸上的快乐无法掩饰,满溢出来了的生之喜悦,在她身上化为万种风情。她已然是恋爱中最娇羞的小女人模样,“最是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可是时间最残忍最无情无情的地方,就是所有的东西无法保全在最美好的那一刻。
第三部分是缘灭。世钧送过曼桢一枚戒指,戒圈大的不合曼桢的手,红宝石是宝石粉做的,现在看来这并不是很好的兆头,甚至成了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每一个女人结婚的时候,都会想要一枚戒指来圈住自己心爱的人。我想,我只希望这枚戒指合我的手指,戒面上的钻石可以很小但它一定要是真的,就像是那坚贞的爱情。
曼桢和世钧的相爱其实并没有那么合适,爱情是两个人的,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融合。他们的家庭都各自给他们安排了更好的婚姻归宿,在那个还不是特别开化的时代,这些都成了巨大的阻碍。世钧的父母最钟情于高门大户的石翠芝,更是难以看得起曼桢那个做舞女的姐姐曼璐 他们之间开始有了争吵,猜忌和隔阂。
最后的破碎是潜伏而有戏剧性的,曼璐不再甘愿于为家庭做出巨大的牺牲,她想用自己的妹妹拖住丈夫祝鸿才的爱。她设计引来自己的妹妹,为她的丈夫生下一个孩子,也为了平息自己的狠意和不甘愿。
曼璐是可悲又可恨的,前半生为了一大家庭,付尽自己的韶光和青春。后半生,又把自己用心血养成的的大学生妹妹,亲手送到自己最不愿意走的那条路,她也想让自己的妹妹尝一尝从烈女变成妓女的滋味。
世钧去了祝公馆,得到了曼桢和别人结婚的消息。他拿走了那枚红宝石戒指,往野地里一掷,掷掉了半生的缘分,他决定和别人结婚了。
而曼桢成了男性强权下的牺牲品,她成了一个被强奸的妇人,她自己看看自己有点像一个神经病患者,头发长得非常长,乱蓬蓬的披在肩上,她看到自己的一双手变得这样苍白,手腕瘦得像柴棍似的,一根螺蛳骨高高的顶了起来。
她还是在想着她的世钧,那短暂美好年华里唯一爱过的人。
第四部分是缘空。张爱玲说:“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涩,还感到一种难堪的怅惘。”最后的那个场景里,曼桢还是见到了世钧。
我曾经设想过,假如我见到了我还爱着前男友,我应该说“好久不见。”还是说“你过的好吗?”
曼桢先说了“真是——多少年不见了?”,说着说着,她颤抖着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彼时的他们,都有过各自不同的家庭,都需要去承担责任。
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只能隔着岁月的海峡,祝对方幸福。而你的心里,知道我前半生用尽爱你,就足够了。
爱不是占有,也不是破坏。许多小三打着爱的名头,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如果你爱他,倒不如正大光明的告诉他,“我爱你,可也只能到此为止了。最后,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