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警告?自以为是的“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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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网络上沸沸扬扬的杭州女子失踪案终于水落石出,警方通报案件侦破细节:

丈夫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矛盾对来女士心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女士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抛弃。警方最终在化粪池中发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由此引发网络热议。

无疑,凶手残忍的作案手段激起了网友的公愤,人性的恶意究竟能到达什么地步,方能意识清醒地将枕边人以这样一种惨无人道的方式杀死,令人不寒而栗。

然而,就在受害者来女士尸骨未寒之际,有关“化粪池警告”等网络梗已铺天盖地,“谢老公不杀之恩”的段子随处可见,“同款绞肉机”甚至成为一些店家的营销宣传语。

在这样一起手段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并且引发社会公愤的恶性事件面前,难道就没有一点同理心吗?

我不知道这些人是否有对于生命所应当具备的敬畏之心,不然怎么会毫无顾忌地逞自己的口舌之快,而罔顾他人的悲痛和愤怒?

昨天,中新网发文叫停有关“化粪池警告”的网络梗,并评论道:这种“幽默”很恶臭!

确实如此,这种不顾场合的抖机灵行为不仅没有半点对生命应有的尊重之义,而且将一起恶性社会事件原本该有的严肃性和警示意义消解得一干二净,成为一地鸡毛的狂欢。

这种无底线的抖机灵和自以为是的“幽默”大多发生于无德的男性,并非上升至男权,但能让他发出此番言论,并且还为此自鸣得意,想必是出于对自身家庭地位和社会资本的自信。

在传统的观念中,我们通常认为男性是家庭的脊柱,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命脉,在担负起责任的同时也享有更大的话语权。而女性呢,尽管一步步在被边缘化之中被解放出来,但一直以来都属于较为弱势的一方。

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谴责了毫无人性的凶手,为鲜活生命的惨死而唏嘘不已,在愤怒和悲痛过后,是不是能够更加重视对于在婚姻、在家庭和在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女性的保障?

前几日,一则“女子因不堪家暴跳楼后1年仍无法离婚”的新闻再次引发网络热议,加之新民法典中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导致越来越多女性对于“结婚”失去兴趣乃至产生恐惧心理,有关“每天一个恐婚小技巧”的网络梗随处可见。

再来看这起恶性社会事件所引发的恶意玩梗,尽管这些为了哗众取宠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人,但是这些言论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网络空间呈现出一种泛娱乐化的趋势,一些不良价值观的浸染,更是在潜移默化之中形塑着网民的言论和行为方式。

上世纪80年代,尼尔·波兹曼发出“娱乐至死”的警告:“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化粪池警告”等网络梗的出现无疑是最低级的调侃和自以为是的“幽默”。在网络中,我们应当去建立一个能够理性讨论严肃议题的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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