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莎翁名诗《我要离开这黑暗的人寰》,看16世纪末期英国乱象

英国诗人莎士比亚的诗歌《我要离开这黑暗的人寰》,据说是他所创作的十四行诗中最为著名的一首。

莎士比亚

诗歌《我要离开这黑暗的人寰》之所以最为著名,原因不仅在于诗人、剧作家莎士比亚把自己所目睹社会上的种种不合理现象,用一种强烈愤懑、控诉的心情和诗句,所喊叫、所抒发出来;

也在于莎士比亚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不平遭遇也融入诗句之中,使得诗篇所列举的种种乱象更有说服力,所抒发的悲痛情绪也更有感染力;

更在于,该诗因为细致鲜明地反映和揭露,以及控诉和鞭笞了16世纪末期英国社会的各种罪恶乱象,而富有普遍和深厚的社会意义,这使得诗篇所表达的爱憎极其分明,在黑暗的16世纪末期,在当时全欧洲刮起的文艺复兴之风像一抹耀眼的光束,在混乱不堪、乱象丛生的英国社会上空高高亮起,由此可体现,诗人、剧作家莎士比亚有着多么深刻而进步的文艺思想和社会思考!

诗歌《我要离开这黑暗的人寰》一开篇,莎士比亚就直抒胸臆,说出心底对当时英国社会的不满和厌恶,他向那位总是披着一袭黑斗篷、代表着黑暗和绝望的死亡之神大声疾呼。

诗人为何说他厌恶这个世界?又为何要向死神疾呼呢?

原来,因为诗人平日亲眼见到富有才华的天才,却得不到施展的机会,得不到世人的认可,最终只能沦落为四处乞讨的叫花子;而那些头脑空空、无才无德无聊的草包,却“打扮得衣冠楚楚”,到处横行招摇。

英国社会上的信义和正义被大家无情地抛弃,英国社会上充斥着善恶不分、腐败残酷,善良的女子和青壮年被一些不堪入目的行尸走肉和跛子所摧残所蹂躏,本该最为美好的青春男女却一个个遭受切肤之痛,变得残缺不全,苟且偷生。

一些愚蠢自大的人时常摆起虚假博士的架子,到处歧视和嘲弄那些具有非凡才华的天才、艺术家、创作者等,真正有的卓绝才能的人活得“结舌钳口”,而那些蠢人却活得如沐春风,睥睨天下。

对于这一点,诗人莎士比亚尤其深有体会,即便高才如他,也曾被当时的所谓“专业剧作家”,所谓“大学才子”所“嘲笑是混进白鸽队伍中的 ‘乌鸦’”。

诗人还看到,英国社会上那些淳朴善良、真诚老实的人,却被称为愚蠢的笨人。

诗人生活的英国社会是如此的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世界上的真、善、美纷纷遭到践踏,而成为不见天日的囚徒,那些囚徒们整日里没有地位、没有尊严地伺候着那些真正应该成为囚徒的“统帅 ‘恶’”。

诗人生活的英国社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啊?人哪里还有尊严可言?

短短的十几句诗句,诗人用大量的对比,简单明了的说明那些不合理、不应该存在的种种乱象,不仅喊出自己内心压抑已久的呐喊 ,更是喊出整个英国社会普通民众的愤怒心声!

可是,面对强大的英国社会强权,面对钢铁一般坚固的统治官府,诗人又有什么力量去改变、去推翻、去打倒他们呢?

最后,诗人万般无奈之下,再次向那位死神说,他已经厌恶了这世上的一切,他不愿意再在那个黑暗的世上苟且偷生了,他要离开那个肮脏不堪的人寰了。

可是,诗人在那个黑暗、肮脏的人世上,还有深爱的人;诗人说他自己是不怕死的,可是他怕的是,自己一死了之,而他深爱之人却要忍受寂寞和孤单了。

诗人的深爱之人,也许是诗人的情人,也许是诗人的朋友,也许是诗人的家人。

也许,诗人的深爱之人,是16世纪末期英国社会上,是更加久远的以后和未来,是包括英国在内的广大世界上,那些生活在恐怖统治之下的,生活在暗无天日之下的那些朴实善良、忍饥挨饿,遭受种种不公对待的万万千千的劳苦大众!

也许,诗歌《我要离开这黑暗的人寰》正因为有了深具跨越时空、跨越地区的普遍意义,才成为莎士比亚所创作的十四行诗中最为著名的一首,才被人赞誉为“一颗明珠”!

莎士比亚诗歌《我要离开这黑暗的人寰》附录如下:

我要离开这黑暗的人寰

英国·莎士比亚

厌了这一切,我向安息的死疾呼,

比方,眼见天才注定做叫化子,

无聊的草包打扮得衣冠楚楚,

纯洁的信义不幸被人背弃,

金冠可耻地戴在行尸的头上,

处女的贞操遭受暴徒的玷辱,

严肃的正义被人非法地诟让,

壮士被当权的跛子弄成残缺,

愚蠢摆起博士架子驾驭才能,

艺术被官府统治得结舌钳口,

淳朴的真诚被人瞎称为愚笨,

囚徒“善”不得不把统帅“恶”伺候;

厌了这一切,我要离开人寰,

但,我一死,我的爱人便孤单。

(梁宗岱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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