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费孝通

读了备受王小波推崇的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本书是作者在四十年代后期在当时《世纪评论》中连载的文章集子,讲的是“乡村社会学”的内容,被学术界认为是“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作者学贯东西,对学术认真、诚实。本书最早出版在1947年,现在读它依然很有收获,因为至少在当今大部分的中国,人们在心理层面上仍和以往保持着惯性,了解过去就更能理解现在。下面整理部分章节的读书笔记。

乡土本色

第一篇“乡土本色”中,开门见山的经典一句是——“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人当了几千年的农民,对土地有着特殊的情感联系,作者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妈给他了一包灶上的泥土,说水土不符时煮点汤喝。

在乡土情结下,人们习惯于“生于斯、死于斯”,就算有走出乡村的年轻人,也多是到了新的土地上扎了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稳”,我们从骨子里不喜欢漂泊和冒险。

大家都生活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我小时在小镇上住,就感觉到几乎所有人都认识,我爸说,如果俩人吵架,劝架的人就会开始掰扯他俩的联系,说着说着就发现他们原来是亲戚,还得互相称呼XX呢…在熟悉的社会里,规矩就不再是冷冰冰的法律,而是礼俗。“我和XX很熟,打个招呼这个事就成了”,这类话依然是我们的常态,之所以官本位思想很重,也就是因为大家理所当然的认为当官说话更好使。

但在作者看来,乡土社会并不是不重视契约精神,其信用体现在能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这些在一个小地方扎根的人,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的熟悉周围的一切,法律条文反倒显得多余。到了现代社会,城市规模空前庞大,我们从熟人社会走近了陌生人社会,就没法再用礼俗去应付。

文字下乡

虽然已经步入现代社会,乡土习惯仍然支配着我们,比如有人敲门时你问:“谁啊!”,十有八九会得到的答案是“我!”,因为在以往熟人社会里靠声音就足以辨人了,“贵姓大名”是不常使用的。

这种熟悉感也是乡土社会人们交流的优势,因为文字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如当面交流的,作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我可以和一位熟人说:“真是那个!”同时眉毛一皱,嘴角向下一斜,面上的皮肤一紧,用手指在头发里一插,头一沉,对方也就明白“那个”是“没有办法”、“失望”的意思了。如果同样的两个字用在另一表情的配合里,意义可以完全不同。

所以在熟人社会中,人们的话少了,甚至文字其实都是多余的。但作者并不是反对文字下乡,因为“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

差序格局

几乎所有对本书的评论都会提到这个理论,差序格局被作者用来描述我们的社会结构:

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我们的人际关系错综复杂,一些基本概念模糊不清,可以伸缩自如。比如“家”的概念,在西方若说“带了家庭”来看你,指的是带了他和太太及未成年的孩子;而在我们这里,“自家人”可以因地制宜,包罗任何想拉入自己圈子的人。

我们家庭可以像贾家的大观园一样大,也可以像潦倒归来的苏秦家一样小,社会圈子实际是根据中心势力伸缩的,所以我们对“世态炎凉”也多有感触。也正是因此,在西方社会人们争的是权利,在我们这则是忙着攀关系、讲交情。

家族

和我们的差序格局相比,西方家庭有严格的团体界限,他们的家庭能经营的事务也就是生育儿女。可是在中国乡土社会,家没有清晰的概念,这社群里的分子可以依需要,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

中国乡下的夫妇大多是“实在没什么话可说的”,人们都跑出去和同性玩,男的在家守着老婆是“没出息”的。作者看来这是因为把生育以外的许多功能拉入这社群的结果,中国人不善表达感情,尤其是两性间的,也是在这种社会结构下养成的。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作者讲到西方社会“团体格局”的形成时写道:

可是上帝是在冥冥之中,正象征团体无形的实在;但是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执行上帝意志的牧师是Minister,执行团体权力的官吏也是Minister,都是“代理者”,而不是神或团体的本身。

所以在西方人的观念里,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神对每个人都是公道的。而我们却有“差序”的概念,如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们管皇帝叫天子,管当官的叫老爷,这种尊卑感也是深入骨髓的。

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孔子提到最多却没有直接解释的“仁”,也是用“克己复礼是为仁”这一套私人道德要素描述的。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会根据施加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伸缩,比如有不少骂贪污的人,遇到自己父亲贪污时便会袒护。在这种社会下,严格的法律是不好使的,因为你必须先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相应标准。作者提到:

墨家的”爱无差等“,和儒家的人伦次序恰恰相反,所以孟子要骂他无父无君了。

想起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中也多次提到孟子——“他基本的方法是推己及人,有时候及不了人,就说人家是禽兽、小人”。有趣。

礼治秩序

乡土社会不需要法律,因为它是“礼治”的,维持这种规范的传统。乡土社会安土重迁,世世代代的生存环境都相差不大,人们大可相信祖先的经验:

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了。

现代社会变化太快,传统的效力就没法保证了,于是需要“法治”。

我推想,中国人信奉祖先经验的习惯,可能也让我们养成了“不求甚解”的习惯。就如中西医的区别,西方人刨根问底,中国人总结经验。前者的探索精神也帮助其在近代发展科技,征服世界。

无讼

现代社会靠“法治”约束,但某人不懂法律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乡土社会靠“礼治”运行,若某人不知道“礼”那就成了道德问题,所以一位负责人的父母官,其维护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也往往是上来先各打多少大板。

人们怕打官司,这就与现代的司法制度就有了冲突。

长老统治

作者在其另一著作《生育制度》中写过:

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他闯入进来,并没有带着创立新秩序的力量,可是又没有个服从旧秩序的心愿。

在乡土社会,文化像是一张生活谱,比自己年长的人经历多,也就代表知识多,就具有了绝对权威。所以我们说“出则悌”,遇到年长的都得尊敬。我们客套中经常问属什么(多大年龄),就是为了确定长幼次序。在作者看,中国社会无法用民主或不民主衡量,“一定要给它一个名词的话,我一时想不出比长老统治更好的说法了。”

血缘和地缘

关于人情:

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相互的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回账,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亲密社群中既无法不互欠人情,也最怕“算账”。“算账”“清算”等于绝交之谓,因为如果相互不欠人情,也就无需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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