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金瓶梅》第五十回 会书童玉箫儿动春心 丢银壶潘金莲弄口舌
上一回有几件事情没有说明白。
都是小事,可也值得说一说,更方便对《金瓶梅》的阅读和理解。
一件是吴典恩写的那张借据;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借银一百两,月利五分...】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后来被西门庆划掉的“月利五分”。
按照明朝的律例:【民间借贷,月利限于三分,违者笞四十;不准以利滚利,违者以坐赃论罪,杖一百...】
《大明律》写得清清楚楚:月利不得超过三分!
可西门庆日常借贷至少是五分,遇上官吏债更是有时利率以百分之五十、甚至按年翻倍计算,十分恐怖。
有想要了解官吏债的朋友可以去专门搜一搜。
可能有人一直有疑问西门庆为何会这样富有?单凭他的生药铺子根本难以支撑他的日常开销呀?
书中开头介绍过西门庆【做事机深诡谲,又放官吏债,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把搅说事过钱...】
这些违律的灰色收入比正经生意还要赚钱得多。
西门庆为何敢于违背《大明律》将利息订的这样高呢?
刘斯奋先生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白门柳》里曾经有这样一段:秦淮八艳青楼美女董小宛因欠各方债主连本带利七百两左右的银子,如皋县首富冒襄的朋友刘履丁带着七百两银子和几斤人参来替她赎身。
哪知这些债主却拿出借据说按照月利五分计算,该还一千一百多两。
刘履丁还是名官员,这件事他来回奔波了很久都无法办成。
后来还是当时东林党的领袖钱谦益出头搬出《大明律》的条款说明不得超过月利三分,最后董小宛才得以嫁给冒辟疆,成就一番美谈。
这件事和《金瓶梅》成书时间非常接近,大约二三十年的样子,很能作为依据使用。
当然钱谦益只是用《大明律》去压别人,他自己也在外放贷,月利也不低于五分。
也就是说,大明已经即将走向末路,律法被弃之如敝履,用时再拿出来压人,不用时到了没人理会的地步。
还有一件小事:西门庆上任当天在衙门大摆筵席,几乎将整个清河县的乐工都唤了过去增添气氛。
这里只是写了男性的乐工,没有卖唱又卖身的妓女。
还是《大明律》有明文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人减一等,若官员子孙宿娼者罪亦如之。”】
明宣宗更是取缔了官妓,扭转了颓废之风。
西门庆之前是普通老百姓,每逢饮酒必叫几个妓院的姐儿,他那时并不受律法制约。
如今上任做了官,自然不能像老百姓一样,不可能大庭广众地做出违反律法的举动来。
明朝的御史可是出名的爱弹劾官员,出名的不怕死。
既然不能公然去妓院了,那可不急坏了专一眠花宿柳的西门大官人了吗?
其实不会。
他不能光明正大地去,可以偷偷地悄悄地去;
并且比如丽春院的李桂姐和吴家妓馆的吴银儿更是手段高超,直接认了西门庆做干爹。
这样一来,以亲戚的名义上门,主动将自己送到西门府上,更方便了西门大官人。
(《金瓶梅》虽说故事背景定在北宋,可我们还是要以大明为背景来看才不偏颇。)
第三件也是个小事;
骁骑上一篇犯了个小错误。
说【王招宣府】是第一次出现!
其实不是第一次,我是忘了潘金莲九岁被卖的时候,就是被卖进了【王招宣府】做下人。
到了她十五岁时,王招宣死了,她又被转卖到了张大户家。
如今潘金莲二十七岁,也就是说王招宣已经死了十二年,也就是说他的夫人林太太已经守了十二年的寡。
这件事非常重要,只因为林太太与西门庆也有一腿,以后有大段大段王招宣遗孀林太太的故事。
啰嗦了半天,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再来继续说情节。
西门庆做了理刑副千户,每日也有模有样地坐堂画卯,署理公事。
不知不觉已经接近一个月,他的儿子官哥儿满月了。
这一日,亲戚朋友、清河县各级官员都来庆贺倒不奇怪;
我们刚才讲过的西门庆最喜欢的妓女李桂姐和吴银儿也备了礼品坐着轿子来了。
身为妓女,她们来的冠冕堂皇,没有一丝羞怯;这个以现代人的观点或许可以用‘脸皮厚’‘不知羞耻’来解释。
可作为西门庆的妻子,吴月娘亲自热情接待丈夫在外嫖宿的妓女,这就不能用我们现代的观念来理解了。
在吴月娘看来,西门庆和妓女的关系没什么值得奇怪的;妓女来庆贺孩子满月也是正常;这只是那个时代的人际往来的一种而已。
特别多的砖家因此愤慨地批判,其实大可不必,你拿现代的价值观去衡量五百年前的伦理,这本身就是个笑话!
五百年后的人用他们的想法也同样无法理解如今我们的一些做法。
‘批判’是骁骑最不喜欢的一个词,‘批判’的好朋友是‘不了解’或者‘不理解’。
这一天的主角并不是两个妓女,而是书童儿和大丫鬟玉箫。
书童儿才刚来到西门府不到一个月,但他凭借清秀俊俏的模样,和伶俐的口齿,很快就引起西门府众多丫鬟们的喜爱,一个个的来和他打牙拌嘴,你来我往的,近似于浅层次的调情。
她们都是浅尝即止,可玉箫并不甘心,她有更深的想法!
玉箫是西门庆收用过的丫鬟,已经知道男女之事,当初她劝宋惠莲时,未免没有带着一种羡慕西门庆要收她做妾的想法。
可西门庆对宋惠莲有收了做小的想法,对玉箫却根本没有,只是玩玩而已并不负责的渣男行为。
这次玉箫看上了十八岁的书童儿。
官哥儿满月酒,可想前面会有多忙;可玉箫偏偏能找到时间来和书童相会。
玉箫直接推门进去,没有多余类似于敲门的动作。
书童儿正在对着镜子扎头发,就听玉箫道:“好你个贼囚,爹吃了粥就进来,你还在这里描眉画眼的!”
书童儿对玉箫没有特别的感情,连理也不理。
玉箫走到他身边,看着他扎头、梳头,又找话头道:“怪贼囚,也像妇人一样拿红头绳扎头,还梳得这样虚笼笼的!”
书童儿还是不说话。
玉箫见他衣服上系着【一个银红纱香袋儿,一个绿纱香袋儿】就说:“把你这个银红的给我吧。”
书童儿这才开口:“这是人家的爱物,你也要?”
玉箫道:“你个男的戴不得这个银红的,给我戴正好。”
书童儿道:“也就是个香囊罢了,假如它是个男人,你也要?”
玉箫听了,故意在他肩膀上拧了一把,说道:“贼囚,你倒是会说好话!”
也不管他愿不愿意,伸手就将两个香袋都抓在手中,也不去解,只一扯都扯掉,放进自己袖子里。
书童儿道:“你这人好不知道尊重,连人家的带子也扯断了。”
玉箫故意发嗔,一拳一掌地打在书童儿身上;
书童儿被打得急了,她才罢手。
却又问:“你今日出不出去?”得知书童儿不出去,又道:“等一会儿,你哪里都不要去,我有事来和你说。”
这一段的描写,张竹坡极尽讽刺,说玉箫爱男人,语言动作都很不堪。
可玉箫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遇到喜欢的帅哥春心荡漾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何况西门府的环境又怎么可能培养出洁身自好的女孩子来呢?
主子有主子的取乐方式,下人也有下人的精神生活。
这玉箫走到前厅,悄悄地拿了【一把银执壶酒并四个梨、一个柑子】径直来书房给书童儿吃。
谁知书童儿偏就出去了,不在房中;玉箫怕别人看见,放下东西赶快出来。
可有双眼睛已经看了她半天了,这人正是琴童儿。
琴童儿原来叫做天福儿,是李瓶儿陪嫁带过来的小厮。
琴童儿冷眼看着玉箫拿着东西偷偷进了书房又快步离去,他知道书童儿不在,于是进屋将酒和果子都拿了,偷偷地溜到李瓶儿的房里。
进门就找俏丫鬟迎春道:“你替我收着,这是玉箫偷给书童儿吃的,她和书童儿不干不净,我就趁机拿来了。不管谁来找,你都不要拿出来。”
迎春道:“要是被发现了,你就担着?”
琴童儿道:“又不是我从前面偷的。她们乱她们的,关我鸟事?”
晚间客人散去,清点物品酒具,果然查到少了一把银执壶。
玉箫去书房里找,书童儿说他出去了,根本没看到。
玉箫这才慌了,不敢承认,只说是小玉丢的。
小玉也不是任人欺负的,也骂了一顿,两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只怪对方,一群人找却怎么也找不到。
等到李瓶儿回房,迎春便对她说了琴童儿拿了一把壶进来的事情。
李瓶儿道:“这个贼囚,他拿这壶做什么?惹得前面乱做一团。快送回去。”
吴月娘正在前面骂两个丫鬟,只说若是找不到,等西门庆回来,一人一顿打是跑不掉了。
西门庆回来听了却说:“一把壶值得这样吵嚷?慢慢找也就是了。”
潘金莲在一旁听了却道:“吃一次酒丢一把壶,你就是王十万也不够丢的。”
又说:【头醋不酸,到底儿薄】
书中解释说:官哥儿满月酒破了财,是个不好的兆头!
潘金莲的这句头醋和底儿薄,分明是在借机诅咒官哥儿福薄,是很恶毒的。
西门庆听了没作声,这时迎春把壶送了过来,本来皆大欢喜,可潘金莲还是没完:“琴童儿是她房里的人,想必是要昧起来的。要我说,把这个奴才拿来,着实地打,到底问出个主谋来。不然就是【走了金刚杀了坐佛】。”
潘金莲这番话又是恶毒言语,她的意思是主谋是李瓶儿,要西门庆先打小厮,让他供出那个【走了的金刚】--李瓶儿。
西门庆听了大怒,瞪着潘金莲怒道:“依你这样说,难道李大姐差这一把壶?”
潘金莲脸羞得通红说道:“我又没说李大姐没钱!”说着又走到一旁生气去了...
此时的潘金莲不放过任何一个打击李瓶儿的机会,也分不清是不是机会,已经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第一次挑拨,西门庆没有理她,可她却越来越过分,真是自取其辱。
琴童儿之所以偷壶,也并不是图财,大概率是因为他也有那么点喜欢玉箫,看不惯书童儿刚来就勾搭上了,所以如此所为。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前因和后果的,可书中并没有交代,我也只是猜测。
玉箫和书童儿今天的事情胡乱就结了尾,并没有明确的交代,也不需要结尾,就像西门庆说的:【“既有了,丢开手就是了,只管乱什么?”】
玉箫和书童儿的故事后面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两人后来也滚到了一起,是一直延续到比较后期的一条线。
这一回篇幅比较长,潘金莲还在生气,一直气到下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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