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1

关于开展普陀区非国有(非集体)科创载体房屋免租补贴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相关政策内容,进一步落实《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以“靠普”行动加快经济社会恢复的十条政策措施》中关于鼓励社会物业减免房租的相关举措,全力加快经济恢复,引导本区受疫情影响的科创载体、科技企业共克时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支持对象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在疫情期间为载体内企业减免租金的非国有(非集体)科创载体运营主体。

二、支持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入库区科委的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科创载体运营主体;

2、申报主体的单位性质为非国有(非集体);

3、减租免租支持不得重复享受;

4、被减免租金企业的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均在科创载体内;

5、减免天数在一个月(含)以上,减免期限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三、支持标准

鼓励我区非国有(非集体)科创载体运营主体对于载体内最终承租,且注册在普陀区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房屋租金减免。经审核,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国有(非集体)科创载体运营主体,按照实际减免房租租金不超过30%给予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普陀区非国有(非集体)科创载体房屋免租补贴项目申请表;

2、载体空间房产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

3、非国有(非集体)科创载体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情况清单(包括符合租金减免要求企业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月租金、减免租金期限、总计减免金额、载体自身减免金额等);

4、申报单位及被减免租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运营主体和承租企业公章,与汇总清单相对应);

5、被减免租金企业租赁合同及减租相关的补充协议或证明材料(需双方确认盖章)。

6、非自有产权的科创载体运营主体提供产权方减免租金的补充协议或证明材料。

7、申请政府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

8、区科委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17:00,企业向所属地区投促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全套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单份材料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三份,交至所属地区投促中心;

2、全套电子版材料为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区科委联系人;

3、签字盖章版信用承诺书需通过法人一证通同步上传至“信用普陀”进行线上审核。

(二)材料初审

地区投促中心会同相关街道、相关单位进行初审。

(三)材料复核

区科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投促办等相关部门,对扶持项目和扶持金额进行联合审议。

(四)确认结果

区科委将复核通过的支持对象、支持金额通过地区投促中心反馈至企业。

(五)资金拨付

区财政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点对点拨付。



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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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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