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扫码支付”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不可或缺的东西。
实体店支付买单、扫码关注就不用说了,连公交车、路边的小摊小贩、甚至乞讨的乞丐都有一个二维码,真正见证了无现金时代的到来。
可以说,“扫码支付”算得上是我国当代“四大发明”之一,与网购、高铁、共享单车齐名并举。可能因为微信和支付宝的广泛使用,你会以为二维码是我们中国的独特发明,然而???
What???相信你们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和我一样,内心都是懵的,为啥在中国使用了这么久的二维码,会被日本人跳出来说是他们的发明,并且还要收费?难道日本又开始“作妖”了么?
且慢!作为一个理性的中国网民,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关于二维码的发展史,再做出评价吧。
二维码到底是谁“亲生”的
不难想到,二维码的前身就是“一维码”,也就是条形码。
每个新发明的出现无非都是因为人类想要偷点懒,而条形码、二维码也不例外:它们的出现让每个行业有了迅速读取数据的方法,且成本低廉、方便快捷。条形码一出,就风靡全球,成为了零售业的掌上明珠。
但条形码毕竟有它的限制在,就是信息容量不够大。随着我们产业的发展,商品需要记载的数据越来越多,需要的数据容量也越来越大。条形码已经不能满足人类的需求了。
于是,条形码的“亲弟弟”二维码诞生了。二维码就是条形码的“升级版”,它可以存储比条形码多得多的信息,甚至留出了不小的剩余空间。因此有的时候不全、有污损的二维码也是可以扫的——只要定位的部分还能被识别就可以。换句话说,就是容错率高。
那么二维码到底是谁发明的呢?我们现在手机支付使用的QR码(Quick Response Code),确实最初诞生于日本。它于1994年由日本DENSO WAVE公司发明。当我们还在使用条形码时,日本的超市、商店和证件等就用上了QR码。
但可惜的是,二维码刚刚推出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太多的重视。就如前面所说,它只是被看成是条形码的升级版,它所担负的功能与条形码并没有什么区别。虽然二维码的发明者当时申请了专利,但却放弃了它的使用权,开放了它的自由使用。
因为没有找到二维码里面蕴藏的商机,二维码就这样被日本“搁置”了。
二维码在中国的“重生”
那么,被搁置的二维码后来怎么样了?
中国一位科技公司的CEO,名叫王越的人,发现了二维码的巨大市场价值。他曾在日本工作了一年多,从中接触到了二维码技术。回国后他开始创业,02年的时候,王越创办了意锐公司,并联合一批优秀工程师,共同研发了世界上第一款手机二维码引擎,03年就申报了条码识读方法和装置的国家专利。
11年的时候,凌空网创始人徐蔚就申请了“二维码扫一扫”专利,并先后拿下了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区域的二维码扫码技术专利权。
再后来的故事,我们都知道了。这些手机技术和微信支付宝的出现,让二维码又被赋予了不一样的功能。
中国人使用二维码,侵权了吗?
说了这么多,重点来了——我们现在使用的二维码,真的侵权了吗?
就从最最客观的角度来分析。事实上,我们现在要推广进入市场的、商用的主要技术,并不是QR二维码,更多的是手机扫码引擎功能,通俗点说就是“扫一扫”的二维码识别功能。而这一功能,在前面也提到了,中国人早就已经申请了专利,在商品二维码业务上并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
至于手机支付广泛使用的QR二维码,也只是一个可以随时替换的载体。因为扫一扫的功能不只是可以扫QR码,也可以用于扫其他类型的码。即使是使用了QR码,也不存在侵权一说。
因为前面也说了,最初发明QR码的公司已经放弃使用权并开放使用,这便意味着QR码不再是日本独有的,它是世界的,是全人类的。
基于以上理由,日本如果想跟我们收取专利费用,确实是有些一厢情愿了。正如网友@大哉 所说:日本人看见当初自己不重视的二维码在中国创造出了价值,出来酸两句而已。
确实,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对于这种已被广泛运用的东西,再来强调当初是谁发明的,已没有太多的意义。就好像中国当初发明了火药,我们现在也不至于看到美国把军火发展的很好就去跟他们争论“火药是中国发明的”,以博取自豪感或利益。
日本发明了QR二维码自然功不可没,但是我们将它发展起来了,一样有不亚于日本的功劳,同样是为这种技术做出了贡献。在没有违反法规的前提下,就算是别的国家借鉴了我们的开放专利,用创新便利的产品进入了我们的市场,我们也同样欢迎和接受。从某种层面来看,这是生活的改善,也是人类的进步。
如真要像日本人所说的那样,纠结于专利问题甚至要收费,那微博网友们说的也还真挺有道理的~毕竟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这样一个“地球村”里若要在无意义的事上处处纠结,那还真得忙得焦头烂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