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配偶出轨你该知道的四点法律常识 - 草稿

我们打开网络上的情感栏目,婚外情和出轨成了最常见字眼,就是我们身边,也常常会听到那个同学又和谁好了,谁又包小三了,谁又嫖娼被抓了,谁又因为情人离婚了,这些花边新闻时时充斥我们耳边。如果在生活中不幸遇到配偶出轨,这四点法律常识你应该知道:

一、出轨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如果只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问题,也没有违反婚姻法,严格来说不承担民事责任。但下面两种情况涉嫌犯罪:(1)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三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2)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说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只要与现役军人的配偶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行为,即可构成破坏军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搜集出轨证据。(1)譬如“保证书”、“道歉书”等;(2)嫖娼事件被查处,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处理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被采用。(6)视听资料。

酒店偷拍的出轨证据无法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酒店属于私密场所,应该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围,在酒店偷拍的出轨证据一般在法庭上难以得到质证,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搜集出轨的证据往往会有被认定为非法证据的风险,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取证。

三、是否有权要求出轨一方净身出户?出轨行为并不一定导致离婚财产多分。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出轨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有很多出轨受害方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出轨的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事实上,无论出轨方构成哪种形式的出轨行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并不大。

四、是否存在离婚损害赔偿?对于无过错方来说,虽然在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没有规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但是,法律确实赋予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四种情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出轨行为可以得到赔偿的仅仅限于这两类,换句话说,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等出轨行为在经济上难以得到赔偿。如果出轨行为符合以上两类法定情形且证据充分,法院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但损害赔偿的金额要与损害后果相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赔偿的额度一般也不会太高。

婚姻就像花园,要有种植,要有翻土,要有浇水,要有施肥,要有移植,有时还要铲除杂草,要想获得一个美丽的大花园,惟有努力的灌溉,精心的呵护。当发生配偶出轨问题后,为了将伤害减到最小,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彻底原谅他的过错,努力修补裂痕,走好下半生;或者彻底放弃,断然离开。在这里,最关键的是当事人的态度,不管你最终的选择是什么,一定要彻底。无论如何,轻易不要去对簿公堂,这对自己、配偶和孩子可能都将会造成终生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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