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需解释

当甲方又一次因类似的不是问题的问题发火时,老D是想再次说个子丑寅卯的,他说:简直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真想大发一通,然后潇洒走人。

可是,会上忍了那30秒之后,他平静下来。

何必呐,事情已经出了,从事实上,己方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甲方爸爸发火也不是毫无来由——他们只需在一点上站上制高点,便有了制衡一切的理由和手段。

何况己方领导已经表明了态度,缓和了事态。作为下属,老D再次说起事件细节,争论一二,就算真有理由,也会让事情再次激化,从而产生不可预料的结果。再则,也是对自己领导的不尊重。

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争论个清清楚楚——也不会争论清楚。

事情过去了,不需要解释,重要的是做好以后。浊者不清,清者自明。

你可能感兴趣的:(毋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