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傅佩荣教授讲哲学(六十五)

这一单元的主题是温和实在论,这一集的主题是共相之争。中世纪哲学界将近有一半的时间都在持续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今天听起来会觉得有点白费力气,好像问题没那么严重,但是所谓的共相问题在当时确实得到丰富而深入的思辨。因为它也是从希腊时代一路发展下来的重要的观念。

譬如说柏拉图的理型论,“理型”就是共相的另外一种说法;而亚里士多德的逻辑里面谈到“种”和“类”,也是另外一个说法。所以要问的是什么:

第一,共相是什么?

第二,共相到底存在于什么地方?

第三,共相与个体的关系。

本期重点1:共相是什么?

在中世纪讨论时间最长、最热烈,但收获显然不大的就是共相的问题,我们现在了解一下这个问题是在说什么?共相的英文是universal,universal就是我们今天说的“普遍的”,它原来的意思就是指“普遍之物”。凡是一个名词可以用来指称个体的,这个名词就称为共相。譬如说“马”可以用来指称各种马,“马”这个字就是共相。所以,我们一般使用的名词,像车子、椅子、人、飞机都是共相。

这个问题从哪里来的呢?来自于当时的许多学者,包括前面介绍过的波伊提乌(Boethius,480-525),他们翻译亚里士多德有关逻辑方面的著作的时候,特别提到分类的问题。譬如我们介绍过亚里士多德有关人的定义,他所谓的标准定义是什么?“类”加上“种差”。这里涉及两个名词,一个是“类”,一个是“种”(species),而“种差”就是种与种之间的差别。

譬如你要定义人的话,首先就要把人当作一个种,先把它归类(类就是更大的范围),人属于动物类;在动物类底下有很多不同“种”的动物,人是其中之一。接着你就要探讨人与别的动物之间有没有什么样的种差,就是我们人这一“种”与其他的动物“种”有什么差别?差别就是理性。所以怎么定义人呢?类加上种差,动物加上理性,所以人的标准定义就是“有理性的动物”。

这边出现什么问题呢?“类”和“种”,“动物”和“人”都是共相,而“类”和“种”可以再继续往下分,“种”底下就是个体,代表以“种”作为共相。譬如你说“人”,“人”这个词可以包括所有的、不同的、个别的人,你讲“人”的时候,它就是一个“种”;往上面归类那就是动物了;如果把动物当作一个“种”的话,可以再往上归类叫做生物。换句话说,“种”和“类”这两个词是可以层层往上或往下去加以使用的,这些都属于共相。

本期重点2:共相存在的三种立场

中世纪对共相问题长期探讨之后,认为基本上共相有三种说法,也就是有三种可能存在的地方。1、唯实论,就是实在论。2、唯名论,就是只有名称是它的关键。3、把这两个折衷一下,称作折衷论。我们就分别说明一下。

1. 唯实论

唯实论主张共相是实在的,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作为一切个别事物客观的基础。我们一听就知道,这种说法来自于柏拉图的“理型论”。换句话说,你所见到的个别的东西都分享了一个完美的模型,或是在模仿一个完美的模型,那个模型是真正存在的,存在于理型的世界,而你所看到的个体充满变化反而不可靠。所以,唯实论是从实在的角度说共相是实在的,这个很明显偏向柏拉图的理型论。

2. 唯名论

唯名论说共相并没有客观的存在,共相是人的理智所想出来的。我们约定俗成,找一些名称来描写许多个别的东西,把它分类、分种;马、牛纯粹是一个名称而已,它只存在于我们人类的理性里面,如果离开人的理性就没有共相的问题,这叫做唯名论,把共相只当作人所想出来的名称而已。

3. 折衷论

折衷论主张宇宙万物个别的东西是存在的,而人有认识的能力,就可以从个别的东西抽象出它们共同的特性,就得到共相。所以,共相在于个别事物之中,也在于人的思想之中,只是存在的方式不一样。这种折衷论好像比较符合我们一般人的想法。

主张折衷论的是中世纪经院哲学一位重要的人物叫做阿贝拉德(P. Abelard,1079-1142),他说共相首先在事物存在之前就已经是理性的概念,但它存在于上帝心中,这是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共相作为客体,有基本的、相同的特性,存在于事物之中(就是个别事物);第三点,它是在事物存在之后,人的理智通过比较进而去思考所获得的概念,所以存在于人的理智里面。

这代表着基督宗教的典型的哲学家的解释,也就是说共相存在于三个地方:

第一个,在上帝心中,否则任何东西都不会被上帝创造出来,也就是说上帝心中必须先对某些东西有一个想法、有一个概念,然后这个东西才能被创造出来;

第二个,它存在于个别事物里面,它既然是某一种东西,必须有某一种东西作为它的共相,如此而已;

第三个,人类去观察的时候,在理性中得到共相,经过抽象而得到概念。这就是阿贝拉德所理解的方式。

换一个方式来说,共相所指的不是一个另外存在的、像柏拉图所说的理型,共相是一个名称,这个名称代表普遍的概念,人的心思借着它可以认识许多个别事物。经由共相的概念,我们认识“在”对象中的是什么,却不能“好像”它在对象中而加以认识。换句话说,共相还是有它客观的指涉,不是凭借人类主观的想象就可以出现的。譬如我认识了“马”这个词,然后看到每一匹马的时候都知道它是马;但并不代表我能够真正知道这匹马实在的情况,只是在语言的使用上、在认知的运作过程,知道这是一匹马,不会把它跟牛加以混淆。这就是有关共相之争的三种立场。

本期重点3:共相与个体的关系

从这边来看的时候就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的影响非常清楚。如果你讲一样东西的存在是质料加形式,那么共相显然比较接近形式,它使我们辨认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个体,是马还是牛。至于个别的马、个别的牛,各个不同,它的不同就要归之于质料的问题。也就是说,质料使一样东西成为这一样东西,但是使它成为某一种东西的是什么?就是共相,所以我们知道这是马而不是牛,因为它有马的共相。共相与形式比较接近,形式使我们辨认这是马而不是牛,质料则可以解释它是这匹马,而不是另外一匹马。

这边有一个中世纪让人觉得很有趣、有时候也觉得很无聊的问题,就是一根针尖上面可以站立几位天使?针尖上面那一小点几乎不占空间,那请问可以站立多少天使呢?我们一猜也知道,应该是无数的天使。如果答案是一位或两位,那就代表它需要某个空间。这边就要问了,为什么说一根针尖上面可以站立无数的天使呢?因为天使只有形式而没有质料,所以它不占空间;占有空间的是什么?是具体的质料。形式只是它的样式,让你分辨它是这一种,而不是那一种东西而已。换句话说,一样东西成为一个个体,使它成为个体的原理是质料,使它成为哪一种个体的就是形式。

这是对于形式与质料加以应用,我们已经谈过很多次了。天使没有质料,所以不需要占有空间。问题是,一样东西作为一样东西,是这样东西而不是那样东西,是由质料来分辨的,因为形式只能分辨它是哪一种东西,而不能分辨它是哪一个个体。天使如果没有质料,我们要如何分辨不同的天使呢?答案是天使只有形式而没有质料,这样一来,就只能说某一种天使,而不能说某一位个别的天使。譬如说谈到天使的时候,在宗教里面就会说有智慧天使、仁慈天使、勇气天使、正义天使,也就是只有那一种天使,属于那一种天使,而没有个别的天使可言。

听到这边你会觉得这好像是无中生有,无病呻吟,甚至是凿空蹈虚,其实那都无所谓。别忘记中世纪的人,他们的宗教信仰确实相信有天使存在。譬如在亚当的神话里面,夏娃为什么吃了神所禁止的果子呢?因为有蛇来引诱,蛇就是堕落的天使,它本来是天使,堕落之后成为魔鬼,而原来的那个天使就变成了信仰的一部分,你要知道有这么一个层次的存在。同时中世纪的人也相信,每个人都有他的守护天使,就好像古希腊时代每个人都有他的精灵一样,可以指导他人生的方向。

本期收获

1、中世纪讨论最热烈的问题是上帝存在的问题,我们下次会谈。而共相问题,则是讨论时间最长而收效并不明显的问题。

2、讨论的结果是什么?共相到底在什么地方?答案是三个可能:第一个是在上帝的观念中,否则上帝不会造出这一种东西;第二个是在于一个独立存在的、像柏拉图所谓的理型界里面,有独立的地位;第三个是比较具体的,接近亚里士多德的立场,共相在个体身上,但人有抽象的能力可以把个体的共性抽出来,形成某一个“种”或者某一个“类”。

3、中世纪所讨论的共相问题,对后代而言,与认识论有点关系。譬如说你怎么认识这个世界,完全是你主观的想象,或者真有一个外在实在的东西让你认识?而你认识的时候能认识到什么程度呢?如果适当地掌握外在事物的真实的内容,或者某种程度是你自己思想里面酝酿出来的东西,再加以配合,这样或许可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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