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离档案:变种

第一章 序章

马路上的行人熙熙攘攘,任谁都没注意到排水渠中的那对蜡黄色的眼睛——眼神饥饿而贪婪,这双眼睛把目光投射到其中一位行人身上——一名体态发福的中年大叔。


仲夏夜,晚上七点半。广州市的天空被血红色的日落所笼罩,太阳即将下山,街道上挤满赶着回家的白领一族。


杜超凡却当起逆行者,同一座大厦的打工仔不停地向后掠过自己。“这个时间点,还要加班啊?”其中一个路过的女白领问。


“是的,有个标书赶着做报价。”杜超凡平板地说,他穿了一件被汗水濡湿的白色恤衫并用吊带系着一条黑色的宽松的西式长裤,松弛的大脸长了两道十分醒目的法令纹,他三十五岁那年便谢了顶,所以现在的自己几乎就是个光头佬,稀疏的头发只剩太阳穴旁的一圈。他左手提着一台手提电脑,右手腋窝掖着一卷彩印建筑图纸,利用电子卡,他直接在电梯的面板上键入目的地楼层,


当杜超凡离开位于自己办公室的第七层电梯时,他望着深邃而寂静的走廊,平时大白天办公室里人来人往,自己可没有觉得走廊竟如此幽长,走廊尽头的入口标志在灰暗中闪烁着绿色的光芒。


只是太阳下山的缘故,杜超凡提醒自己,除非同事们还在这里工作,否则没有人能进来。


他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灯,用座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对方的手机留言箱旋即启动,他妻子的声音要求来电者在“哔”的一声后留言。


“老婆。”他说,“公司有个标赶着要投,我还得在办公室多待一会儿,今晚的约会恐怕得泡汤了,你看下可否把那两张电影票退了呗。我爱你,再见。”


挂断电话后,杜超凡隔着落地玻璃遥望办公室外的公共办公区域和走廊正凝聚在一片幽暗之中,完全的黑暗很快就会降临,他感到一阵战栗,这不是自己第一次在办公室里面加班,然而像今天晚上这般恐惧却是第一次,一种不详的预感正在自己心底里萌芽生根。


我只是中午没睡好而已,杜超凡心想。“一杯浓郁的咖啡可以打破阴霾!”他喃喃自语道,自从入职这家建筑公司之后,他养成了喝咖啡的习惯。咖啡不仅使杜超凡拥有充沛的精力处理工作,亦令他落下严重睡眠障碍以及妻子对自己的抱怨,爱人抱怨自己喝咖啡以后体味变得更浓了。


当杜超凡离开椅子的一瞬间,他犹豫了,好一阵子后,他才鼓足勇气迈出办公室,朝摆放咖啡机和咖啡豆的水磨石吧台走去。


他一离开办公室,一把小响声打破了沉默,位于墙上很高的位置,长方形通风口的挡板慢慢动了起来,随后,固定出风挡板的两颗螺丝钉开始转动,一开始是右边,然后是左边,然后,那东西非常缓慢地从通风口内伸出来,那是两根十分细长的手指——中指和食指。它们将通风挡板推到一边。


夕阳余晖晦暗地透过窗外的高楼大厦,犹如遥远的火焰,最后的夕阳终于落下帷幕。


杜超凡端着一杯咖啡回来时,在漆黑的办公室门外停了下来,他确信自己刚才已经把办公室里面的电灯都打开了。


他走了进去,试图打开办公桌的吊灯,结果“砰”的一声巨响,门突然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自动阖上。周围并没有起风,杜超凡意识到办公室内并非只有自己一个。


他扔掉手上的咖啡,疯狂地伸手去开门,他抓住了门把手,试图打开门,结果有一个人或者什么东西从后面死死抱住自己,将自己往办公桌后拖。咖啡杯落地,杯中热咖啡洒满在地的一瞬间旋即被羊毛地毯所吸收——杜超凡意识到这是一个人类,一个陌生人,他好不容易才挣脱对方,他蹬起左脚,爬上桌子,陌生人旋即攥着自己那悬空的右脚,对方的力度非常强大,一把便将自己翻过来,右脚脚踝关节“啪”的一声,应声断裂,一阵剧痛涌上心头,然而杜超凡尚未顾及脚部的痛楚,便感到另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攥住自己的喉咙,窒息的感觉如此真实。


然后,他的身体被一种非普通人能使出的力度抛向半空,“砰”的一声,天花板与孔凡超的头颅碰了个正着。为何自己没有就此晕倒,他绝望地想,渗人的求救声响彻整个办公室并向外面的公共办公区域渗透——无人应答,办公室外只有一片漆黑。


经历半小时地狱般折磨的中年男人终于摆脱了痛苦,他那残破不堪的血肉之躯的上方,空调通风挡板的一颗螺丝开始转动。通风口里,有什么东西正把出风挡板拧回到墙上——慢慢地,悠悠地。




第二章畸形的指纹


莫之蕴正与郭辉松在一家西餐厅享用午餐,郭辉松隶属越秀区的刑侦部,同时也是莫之蕴多年的好朋友,他俩在警校时就已经认识。郭辉松之所以要请她吃饭,是因为自己将要向莫探员移交一份连环凶杀案——


过去一个月内,越秀区内发生三起谋杀案:受害者的年龄、性别以及从事的职业各不相同,彼此间没有已知的联系。唯三的共同点就是——第一,这三宗案件都发生在越秀区;第二,案发现场的所有窗户都是紧闭,门由屋内反锁,简而言之:全都是密室杀人事件;第三,受害人的财物并无明显损失,但他们的肝脏都被凶手予以摘除。


“不是黑市器官贩卖集团的所为?”莫之蕴问。


“如果是器官贩卖集团干的话,他们可不会把尸体遗留在受害者的寓所内,他们通常会把对方的遗体扔进硫酸池或者给他们捆绑一个六十千克重的铅球然后扔进大海里,让尸体永远维持在水深三十五米的地方,任由鲨鱼或别的海洋生物将尸体吞噬殆尽直至变成一副骨架。”郭辉松一边说,一边刀叉并用对付一块血淋淋,只烹煎得三成熟的牛排。他长相普通,但那双锐利的眼睛为自己的颜值增色不少。


“除了器官贩卖集团,我想不出还有谁对人类的肝脏感兴趣。”莫之蕴摇摇头,她酌饮着杯中的柠檬水。


郭辉松已经将整片牛排分割成数块工整而血红的方形牛肉块,“第一名受害者,是一位女大学生,她在一家快捷酒店里被杀,由酒店保安用破门锤撞入才发现她的尸体,案发现场的窗户全都锁上,门也被里面的锁链锁住;第二名受害者,是一名在电子厂工作的男务工,今年刚满二十五岁,身材壮硕,案发现场发生过激烈的打斗痕迹,他被包租婆发现死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浴缸的遮帘被扯下,遮帘与马桶沾满了鲜血,而他的肠脏全漏了出来,占满整个浴缸;第三名受害者,是在两天前遇害的。案发现场是一栋戒备森严的甲级写字楼。当天是傍晚,死者的所有工友都回家了,受害人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库里,乘电梯到达七楼。当晚,除了受害者以外,再没有别的人进入过七楼,而那倒霉蛋也再没有出来过。”


“案发现场的作案工具有被发现么?”莫之蕴问。


“不止没有发现作案工具,我们翻看了酒店、出租屋和办公楼的所有监控,都没找到半点线索。受害者仿佛是被一个隐形人杀害了。”郭辉松叉起一块牛肉往嘴里送,然后呷了口咖啡冲下肚,“说起作案工具,也是一个谜题,从三名受害者的腹部伤口观察,施袭者所使用的工具不是锋利的刀片,而是一件钝器。对方用蛮力精准贯穿腹部,然后将肝脏扯了出来。”


“这听起来就像是一宗迷离档案,我同事肯定很有兴趣参与。”她微笑道,公安部称之为“迷离档案”的案件都涉及到奇怪的事情或无法用科学手段解释的现象。


郭辉松十指交叉,拱起双手支撑着下巴,若有所思地问:“你现在过得怎样了,还在跟那个怪人一起做拍档?”


“你别这么说啦,他有名字的。”


“鸠燊。”郭辉松轻蔑地一笑,他听见莫之蕴要与另外一位男同事结伴工作,感到很不是滋味。


“能和你一起拍档是鸠燊的福气,那宗案叫什么来着?”郭辉松又往嘴里扔进一块鲜血淋漓的牛肉。


“《怪力乱神》。”莫之蕴呷了口蓝山冷咖啡。这然而在警卫森严的拘留室里,他还是死了,死状十分可怖,直接死因是因为惊恐过度而导致心脏骤停,尸体的皮肤以及部分内脏被外部力量所加热,而那种奇怪的力量居然是微波。接手调查的俩人顺藤摸瓜下发现这起死亡案件居然是一宗人为的谋杀案,然而凶杀的谋杀手法却是前所未闻的。


郭辉松一边优雅地咀嚼食物一边说:“在认识你之前,那怪人只单独处理过三宗同类似的案件,其中一宗发生在日本,档案名好像是叫《蓝与红》,说什么流亡的宇宙囚犯和前来追捕的宇宙警察,让我评论的话他就是扯淡。反正他在认识你之前就是警察局里的一名边缘人,自从和你一起破那宗迷离案件之后,稍微有了些许存在感,但这改变不了同僚们对他的印象。”


侍应生为二人奉上一盘用甜奶油调制的黑樱桃,莫之蕴优雅地拿起一颗吃,她脸容清秀,染了一头深褐色的秀发,长及肩部,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他确实是个怪人。在我接触《怪力乱神》案之前,我一直认为超自然案件只是迷信,虽然案件到头来还是用科学解释了出来,不过依然有些地方以我们目前人类的科学水平是很难说清的。”


“幸好他碰到那宗案件,还有我眼前这位贵人。”郭辉松倾身向前,意味深长地瞄了自己一眼,随后往后靠回座椅,“不然的话,估计他迟早被公安部踢出去。要我说的话,这个部门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


“存在即合理。”莫之蕴引用黑格尔的名言。


郭辉松双眉紧皱,“我才应该是你的最佳拍档,之前负责迷离档案的成员一直就只有鸠燊自己一个,你和他拍档根本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青春。”


对方没有说说话。


翌日上午,接手这宗案件的莫之蕴来到杜超凡的办公室,现场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血迹,拍档“鸠燊”已先自己一步来到现场,他跪在地上,手脚并用,像小狗一样在地面周围嗅来嗅去。


“潘探员。”她疑惑地问。


“早上好,莫探员。”身穿白色防护服的“鸠燊”站起身来,这个是警署的同僚为他取的外号,他全名“潘楚燊”,此男子长得高大俊美又纤细匀称,有一双不大不小的深棕色眼睛,眼神清澈,柔软的黑色短发夹杂着阳光般的金丝(他本人宣称自己从小到大,头发就有点天然金)。莫之蕴认为潘楚燊的外表有点欺诈性,他看起来很天真,笑的时候位于嘴巴附近的右脸颊会显露出一个小酒窝,几乎像个男孩,但当你和他一起办案的时候,你会意识到他的冷静和丰富的奇怪知识。


“地面上有什么发现?”她问。


“地毯里有一股淡淡的酸味。”潘楚燊继续埋头工作,他双膝跪下,双手撑地,专注于地毯上一点闪闪发光的东西,他用钳子取了其中一些出来仔细察看,那是某种金属的碎屑,他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凝望高挂在墙壁上的中央空调出风挡板,长方形的挡板是用铝合金制成的。


他站起身来,走向自己的法医工具包,从里面取出了一盒指纹粉、一卷红色胶带和一把柔软的羊毛刷——他首先用红色胶带标志好搜索的范围,然后开始在空调排气格栅的周围撒上粉末。


一个又长又细的印记在毛刷的作用下,一点一点地浮现出来。


“这个是人类的指纹?”一旁的莫之蕴问。


“我不确定。它拥有人类指纹的某些特征,但肯定不是正常人类的指纹。”


“人类的手指不可能长得这么修长。”她说。


“不一定。”他宣称,“以前在档案中心,我曾见过这组指纹。”


两天后,在广州市公安总局的四楼情报室,莫之蕴把注意力集中在潘楚燊给她看的几张幻灯片上——共有六组指纹,每组指纹都很长且很窄,以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角度弯曲起来,这不像是人类的指纹,然而所有的动物里面,就只有人类这一物种拥有指纹。


潘探员用红外线笔指向其中一张幻灯片,“这组指纹是我昨天用指纹粉在杜超凡办公室采集到的,其余五组指纹是我费了两天时间从档案馆里捞出来的。”


“其中两组指纹是前两名受害者现场发现的?”莫之蕴指着那堆幻灯片问。


“并不是。”他对她说,“前两宗案件的犯罪现场我没有去过,据当时的现场蒐证人员供述,现场所找到的所有指纹都能找到相应的匹配者,他们不是酒店员工就是包租婆或者受害者的朋友。估计他们把空调出风口或者别的不起眼位置给遗留了。”


莫之蕴惊恐地问:“你的意思是?算上杜超凡的案件,总共有八起同类型的谋杀案?”


潘楚燊舔舔嘴唇:“事实上,是十三宗命案。”他从手套箱里取出一本厚重的皮封册子,那是一份手写的刑侦日记,上面有许多厚重且难以磨灭的尘埃的痕迹,“其余五组指纹由五十年前的经案民警所得,由于档案年代久远,并没有上传到电子云端,所以我费了两天的时间在中央档案局的图书阁里才找到这本刑侦日记。”


莫之蕴把册子拿了过来。“小心翻看,一个不小心就会翻烂的了。”他警告,“我好不容易才借出来的。”


“我知道啦。”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册子,里面满是用钢笔墨水手写的笔录,文字以隶书形式写就,出落十分的大体醒目。


“五十年前的五宗命案与现在一样都是发生在越秀区内。每一宗案件都是密室杀人案,每名死者都被以同样的手法谋杀,幻灯片内的其中五组指纹就是当年的经案刑侦所蒐集。另外五宗案件是…..不会吧!”感到难以置信的莫之蕴下意识地捂住一边嘴巴。


“是的,你没有看错。”阿燊确认,“另外五宗相同类型的案件是更五十年前的谋杀案,从现在开始计算的话,最初的五宗案是一百年前所发生的,当时国家仍处于民国时期。这五宗案件是当时的办案刑侦从佛山市的地方志里面摘录的,可惜仅有文字记录,毕竟在当时,指纹认证是一门新玩意儿,且在西方国家兴起,民国时期的警察并没有指纹蒐集技术。”


莫之蕴那双亮丽的大眼睁得像鸡蛋一样大,“你认为,五十年前和一百年前都是同一个凶手或组织在犯案?”


“就是这样。”他说,“我相信对方是单独犯案,不涉及到组织背景。如今,这位可怕的连环杀手因为某种原因重出江湖了。”


“凶手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他现在的年龄肯定不止一百岁了。”她说,“活到这把年纪的人真能打倒并杀害时值壮年的男青年?”


“所有的证据就是眼前这些,不过仅靠这些不能充分构建出我的假设。”外号“鸠燊”的探员揉着着自己那长满胡渣的下巴,“假设对方因为某种原因,每隔五十年就得出来连续杀死五个人,这意味着,在短时间内,还会涌现出新的两名受害者。”


“这不是一个无厘头的理论。”莫之蕴承认,“但我觉得会有一个更合理的解释。” 法医学出身的她站起身来,转身离开了情报室。我得相信科学,她心想。




第三章凶手的侧写


晚上十点半。莫之蕴聚精会神盯着手提电脑的荧光幕,她时不时翻看放在桌面上那做满钢笔字的笔记本,她再一次回想鸠燊的假设,然后继续想自己的,最后,她终于想到一份凶手的侧写报告。


“在仔细审查这十三起凶残程度十分浓重的谋杀案之后,”她在PPT里键入,“我认为凶手是一名男性,年约二十岁至三十五岁之间。他从事的职业可能跟给排水工程有关,因为从最近三宗谋杀案来看,凶手似乎对各种建筑管道的内部结构非常了解。”


莫之蕴将PPT点击了一下保存然后隐藏到桌面里,然后再次打开潘楚燊提供的含有那六组指纹的PPT,她不断滑动鼠标将六张照片从上往下看,又从左往右看,然后滑动鼠标中间的滚动键,将六组指纹放大又缩小,放大又缩小,反复地观看。一顿操作下来,她依然感到一头雾水。


她将身子靠在椅背上,双手捋起自己的秀发,忽然间,她想到这堆凶杀案的一个关键地方——她旋即直起腰,将报告用的PPT放回到桌面上。


她写道:“被摘除的肝脏是这一连串谋杀案中最重要的细节。肝脏对人体而言,具有分解毒素以及净化血液的作用,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


翌日清晨,返回总部的墨之蕴向三级警监梁永煊以及二级警督张长雄、原办案刑侦郭辉松以及其它的数位警司提报凶手的侧写报告。


就着投射在墙壁上的PPT,莫之蕴补充道:“摘除肝脏可能是出于宗教仪式,因为肝脏具有清除人体毒素以及净化血液的作用,凶手借肝脏进行某种宗教仪式来洗清自己的罪孽。至于如何使用,我还没推理到。按每五十年就会发生五起同类型命案的概率分析,出现下一位受害者的几率十分的大,我认为凶手在以非典型的观察方式选择受害者。由于三名受害者之间没有间接或直接的关联,所以我们无法预测下一个受害者会是谁。”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张长雄说,他是名头发稀疏的中年人,戴了一副银丝眼镜,一嘴因吸烟而造成的黄板牙。


“但我们可以利用这样一个事实,即当连环杀手无法成功找到新一名受害者的时候,他们可能会选择回到对上一次发生谋杀的现场,以重新获得高涨的胜利情绪。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部署警力紧盯最新的三个凶案现场。”


在场大部分人都赞同这份侧写报告。


对谋杀现场的蹲守从当天晚上便开始进行,一无所获的日子持续到半个月后。


这天晚上,莫之蕴将自己那台白色的马自达昂克赛拉停在杜超凡办公楼的地下车库里,随后以便衣探员的身份在车库周围巡逻。潘楚燊也在这儿,他正在检查大厦的通风管道系统,因为他听到了一些砰砰砰的声音。


“什么声音都没有。”凑过来倾听的莫之蕴狐疑道,“可能是一只老鼠。”


“也有可能不是。”他微笑道,露出右脸颊的一个小酒窝,“当然啦,我希望不是老鼠,老鼠最恐怖了。”


潘楚燊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他拿出手电筒照亮了整个通风系统区域,一无所获。然后他顺着通风系统一直走到一扇门前,他推开门,通风用发电机和管道被建造在一个机房内,发动机散发出的滚滚热浪从机房内喷薄而出,这打消了莫之蕴跟随对方探险的念头,她吐槽道:“这里面太热了,我可以被自己的汗水淹死。”


潘楚燊独自穿过敞开的门,由尼农炭纤维合成的通风软管向上延伸,直径足有七十分米长,这足以让一个成年人溜到里面去,潘楚燊心想,只见通风软管不断的凹陷扩张,凹陷又扩张,仿佛一条在呼吸的巨蟒一样,阵阵异常的声响从里面发出——有什么东西从里面剐蹭着管道,这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蜘蛛!”情急之下潘楚燊喊出自己为莫之蕴所取的花名,他向她的马自达跑去,“叫支援过来!”


莫之蕴马上拿起对讲机呼叫支援,然后跟随起潘楚燊的脚步。


“在那里。”他指着管道说。


莫探员拔出手枪,“警察!”她喊道,“慢慢走出来,我有武器!”


刑侦们在出风管那黑暗的的洞口里认出一张男孩的脸庞,潘楚燊用手电筒对准了男孩,对方似乎被强光照得有些恍惚,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双手着地,慢慢爬了出来。


嫌疑人看上去大约二十岁,拥有一张年轻的脸庞,甚至可以说稚气未脱,他穿着一身深灰色的制式连裤衣,工装衣服内有一件脏脏的白色衬衫打底,他的脸满是汗水,布满黑色污迹的双手高举过头,看起来十分的恐惧,犹如一头被老鼠笼困住的猎物。


为男子戴上手铐的是潘楚燊,他发现嫌疑人身上的味道很难闻,不由得憋住了气,就像是猪圈的味道,他心想,他吸了第二口气,发觉情况更为糟糕。猪圈好歹臭得单纯,嫌疑人身上的味道是浓厚的肉气味、淡淡的腐臭和汗馊及胃酸的混合。


“你被逮捕了。”莫之蕴的手枪仍对准他,她用另外一只手掏出自己的公安证件演示给嫌疑人看,她宣告道:“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机会变成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第四章测谎


嫌疑人对警方解释,自己是清洁公司派来清洁大厦排气系统的死老鼠的,而保洁公司表示今天并没有派遣任务,嫌疑人便解释,自己是出于对大楼管道的洁癖而干这种私活。


所以警方决定对嫌疑人进行一番盘问。此时此刻,一根接一根的黑色电线正链接到位于嫌疑人指尖上的传感器。


在场工作人员的共有三名,分别是测谎分析师赖启昌、刑侦探员莫之蕴和潘楚燊。


从警多年的赖警司在测谎观察方面的经验十分老道,此人容貌平和,一头浓密的卷发,双下巴,虽然中年发福,但穿着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丝眼镜,他对他们说:“你们可以像平时审讯那样询问嫌疑人的问题,我会在一旁观察他的生理数据,包括他的血压、心率以及呼吸频率。其中任何的一个数值异常都可能证明他在撒谎。”


赖启昌将测谎机上的数个密密麻麻的旋钮逐一进行校准,使墨水流入针式打印机的触摸针,然后摆好一卷图形纸,随后正式开始测谎,“莫探员,你们可以询问嫌疑人了。”


“你的全名是邝松永吗?”莫之蕴凝望着嫌疑人的双眼,她手里拿着一台平板电脑,里面是嫌疑人的各种身份信息。


“是的。”嫌疑犯回答,他的体味十分浓烈,身上又馊又酸。


“你受雇于佳洁乐保洁公司吗?”她忍不住捂住一边的鼻子。


“是的。”他再次回答。


针式打印机发出非常轻的沙沙声响,那是触摸针在图纸上画出数据时的摩擦声。测谎师一直在观察图纸上所显示的曲折图的变化,他手里也有一台平板电脑,里面全都是莫之蕴和潘楚燊将要询问对方的问题,赖师傅在莫之蕴刚才问的问题旁边标记出一个数值“5+”。


莫之蕴的视线落在测谎师身上,后者给了前者一个眼神提示,这样下来,莫之蕴便知道嫌疑人说的是真话。


“邝先生,你今天在这里是有什么事在对我撒谎吗?”女探员倾身向前,她的视线与嫌疑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此人虽然双眼皮,但眼睛小小的,瞳孔的颜色不是常人所见的浅棕色或深棕色,而是淡黄色。一双蜡黄的眼睛,莫之蕴心想。


“没有。”邝松永答道。他的音量不低也不高,语调十分的单一,眼神呆滞,与其说十分的冷静,倒不如说对方是在发呆。


“你的最高学历是大专?”她继续问。


“是的。”


“杀人的感觉是怎么样?”


“不知道。”


“你曾经从活人身上摘取过肝脏吗?”


“没有。”邝松永回答得非常快,不带丝毫的犹豫。


“你说自己没有杀过人,那你有没有宰杀过其它的生物?”


“有,鸡和鱼,还有蛇。”邝松永的脸就像是一副生硬的面具,不带任何的情绪与情感。


“你杀过人吗?”莫之蕴再问。


“没有。”他平淡地重复道。


“你去过杜超凡的办公室吗?”


“不认识这个人。”嫌疑人即时回答。


莫探员故意变换语调以尝试挑起对方的情绪:“你杀了杜超凡。”这不是提问,而是指认事实的强硬语气。


“不,我不认识他。”


莫之蕴的视线落在测谎师身上,后者对她轻轻地点头。


“杜超凡是你杀的,肝脏也是你取走的。”莫之蕴继续挑衅邝松永,希望能找出对方的破绽。


“没有。”他再次回答。


莫之蕴感到一股挫败感,她将刘海捋到耳后。看准时机的潘楚燊适时插话,询问自己所罗列的问题:“你今年是不是已经超过一百岁了?”


邝松永的表情依旧没有变化,但他顿了一下,似乎对这个问题感到惊讶,随后,他回答道:“不是。”


“1922年,直奉战争期间,孙中山的军事阵地遭遇陈炯明所率领的部队炮轰,最后被迫离开广东,当时你是粤军的一名士兵吗?”


嫌疑犯再次犹豫了,“不。”


“不,当年你有份参军,”潘楚燊指出,“后来你当了逃兵,逃窜到佛山市的顺德。”


“不。”这次他回答得非常迅速。


问题问完了,赖其昌用平板电脑对测谎后的图纸进行了拍照,随后领着两位探员来到测谎室门外。


赖其昌举起平板电脑给两位探员看,“潘探员所问的第一和第二条问题,嫌疑人出现明显的情绪波动,他有可能在这两个问题上撒谎。”


“他果然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潘楚燊透过单面玻璃盯着审讯室内的邝松永。


“但就我而言,”测谎师补充道,“我觉得这位嫌疑人是无辜的。”


“怎么说?”


“潘探员,你所询问的问题实在太匪夷所思了,嫌疑人不可能超过一百岁,如果我在他这样的年纪听到你问这种问题,我也会感到惊讶。”赖启昌笑道,“我估计警督也持与我一样的意见。”


潘楚燊与莫之蕴交换了一个眼神,俩人都觉得测谎师的解释并不能完全证明邝松永的清白。


根据程序,如果警方拿不出实质证据指控犯罪嫌疑人的话,只能对其羁押七十二个小时。


于是两位探员在日夜分析邝松永的所有信息,然而一无所获。三天后,邝松永被无条件释放。


纵然如此,潘楚燊与莫之蕴仍不愿放弃。他们将邝松永的指纹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及本月内接连发生的三宗凶案现场的指纹进行对比,结果仍然一无所获,嫌疑人的指纹是正常人类的指纹,他们调出公安局内的指纹库与之对比,发现邝松永的指纹并没有在公安局的指纹库里建档,这代表他在此前并没有被警方以任何形式审问或拘留过。


“按手头上的所有实质证据来看,邝先生是名背景比白纸还要白的一等一良民。”莫之蕴伸了个懒腰,她从衣领里掏出自己的白银项链把玩,那是一枚卡通公仔项链,。


“然而你和我的直觉都嗅出了不对劲。”潘楚燊以他的一贯笑容回答道,一个小酒窝浮在他的右脸颊上。


“亏你还笑得出。”莫之蕴说。


“你戴着一条卡通项链?”潘楚燊问她,聊一些工作以外的八卦话题可以有效舒缓工作的压力。


“是啊,可可爱爱的史迪仔。”


“幼稚!”


“鸠燊,你什么都不懂!”莫之蕴毫不退让。


“话说回来,你逮捕邝松永那天为何大叫我作‘蜘蛛’?”莫之蕴抱起双手,沉着脸道,“你知道我不喜欢人家这么叫我。”


“每逢遇到紧急情况,我就会忘记你曾对我的教诲。”潘楚燊摆手道。


“造反了你。”莫之蕴开玩笑般作势扇他一耳刮,结果对方揪住了她那白皙纤细的手腕,两个人的视线交汇在一起,仿佛擦出些许火花,“放手!”她那白皙的鹅蛋脸庞浮现出一轮红晕。


就像一颗水蜜桃,潘楚燊心想,他松开手,干咳了一下以缓解当前的尴尬气氛,他的脑袋正急速旋转,并不是为了查案,仅仅是为了找一个话题来聊。


“话说回来,蜘蛛丝是一种极具工业潜力的产物。现在的科学家发现呐,蜘蛛丝可以用于制造防弹背心以及人造肌腱等的物品。”潘楚燊笑吟吟地解释,“所以那些沾在蜘蛛网里的虫子都愣想跑掉啊!”


“是么?”莫之蕴低声道,她的目光有意回避自己的拍档。


“是的,蜘蛛丝的韧性非常之强大,在高湿度的环境下,蜘蛛丝更能具有某种‘超收缩’的特性。”


“哦。”莫之蕴平板地回答。


“‘超收缩’的特性。”潘楚燊重复道。


“哦。”莫之蕴重复道。


“‘超收缩’的特性。”潘楚燊再一次重复。


“我知道啦!知道啦!超收缩嘛!”莫之蕴不耐烦了,“你讲很多次了,你是结巴还是怎么回事?”


“收缩。”潘楚燊喃喃自语,他坐直身子,打开邝松永的指纹图,“收缩。”他一边说一边利用软件将嫌疑人的指纹进行拉长,直到他的指纹与杜超凡办公室的指纹一样长一样窄。


莫探员也发现个中奥秘了,她凑过来盯着潘楚燊的电脑荧光幕,他下意识抚摸了一下鼻子,然后将邝松永的指纹与谋杀现场的指纹进行重叠,然后利用电脑计算两个指纹间的相似度。


计算需要五秒钟的时间,沉默的时间内,潘楚燊感到莫之蕴那凑近的脸蛋的温度,这下倒好,轮到自己脸红了。


五秒后,电脑发出响声并弹出一个读数对话框,它写道:“两个对照指纹100%匹配。”


“太难以置信了。”莫之蕴捂住了嘴巴,“邝松永的指纹居然与五十年前的谋杀案中的指纹完全一致?”


潘楚燊又一次下意识抚摸一下鼻子,“有的时候,传说并非空穴来空,恶魔会化身成猎人在人间找寻猎物。我们现在可以确定的是,这头可怕的猎人已经被重新释放到城市里,现在他很有可能已经在谋划着新的一场狩猎。”






第五章排水渠里的恶魔


天已经黑了,但空气依旧闷热。今天一日之内,关轩宇已经洗了六次澡,目前在洗第七次,没有办法,家里的空调不太给力。他拨了好几通电话给售后公司,对方都只能答应尽快派人上门维修,因为最近的天气热得不正常,空调的销量同比翻了四倍,而维修需求的单子也较往常翻了三倍。这使得关轩宇更显暴躁,家住三楼的他洗了又洗,希望冷水澡能降下自己的体温,奈何天这么热,太阳又是如此的毒辣,铺在楼宇外立面的铝铁水管成了吸热器将水管里的冷自来水进行加热,所以喷洒到自己身上的水是暖的。


“操!”他原地跺腿,溅起一片水花。


“他妈的!”他骂道,原来淋浴房的排水漏口堵塞了,夹带着泡沫与头发的洗澡水排不走只能滞留在浴室的地板上。


屋漏兼逢连夜雨,看来还要打一通电话给给排水师傅,怎么这么倒霉,暴躁的屋主心想。


他关掉花洒,拿起浴巾随便抹了一下,然后像企鹅一样踮着脚涉过满溢的洗澡水,离开淋浴间,十个心跳的时间后,被堵塞的地漏突然间疏通了,夹带着泡沫的洗澡水起了一个漩涡,很快便流得一干二净,被水流带起的几根头发挂在不锈钢的地漏口上,地漏下面是一片阴森的黑暗,而在那一片漆黑中有什么东西在搅动黑暗,它一眨一眨的——一双蜡黄色的眼睛隐现于黑暗。


手拿电风筒的关轩宇一边吹头发一边刷着朋友圈,他闻到一丝淡淡的酸味,但自己没多想,因为现在的他只想刷到自己女神的朋友圈动态,结果一无所获,于是他将页面翻到了通讯录,点开置顶的那位好友的头像,然后点开她的朋友圈——除了“朋友仅显示最近三天的朋友圈”这一行冷冰冰的告示外,就只有那副卡通封面了。


“我不想只跟你做朋友。”关轩宇悲哀地叹了口气,暗恋的人是以前公司的同事,可自从离职后,自己将近一年没有见过她了,他感觉对上一次望见对方就在昨天。很多时候,他都会梦见她,梦醒以后,却发现自己的枕头湿漉漉的满是泪水。一直没能放下这段单恋的他感到痛苦不已,但很快,一顿从肉体带来的痛苦将会宣告他人生的终点。


一开始,那股淡淡的酸味被自己的洗发精香味所覆盖,但很快的,这股奇怪的味道变得更清晰了,那不是单纯的酸味,而是混杂着一股馊味和腐败的肉气味。有什么不对劲,关轩宇终于意识到了危险,他关掉电风筒,上身赤裸,只穿着内裤的他警惕地周围看。他来到沙发后,视线范围内没有人,木地板上面有一滩水迹,从水迹的分布范围来看,可以明显看到一排延伸至淋浴室的奇怪脚印,关轩宇可以肯定这不是自己的脚印,因为自己是穿着拖鞋的,他感到一阵鸡皮疙瘩,随后听到一股喘息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背后,关轩宇转过身,他还没看清那东西的长相,便被对方以难以置信的力量摔倒在地。晕厥前,他模模糊糊地认清向自己施袭的东西,那是一个浑身赤裸的畸形人,他的手和脚以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角度与自己的躯干扭曲在一起,他一边靠近自己一边伸展自己的四肢与躯干,随着畸形人四肢的延伸,“啪啪啪”的关节复位声音不间断地发出。慢慢地,他变成了一个与正常人无异的年轻小伙,只是他的身材比较瘦削和矮小…..不对!他那胸腔原本应该是肋骨的位置有一双呈排列状的鲜红色的皱褶,那…..那是!他联想到了什么,却记不起那种东西的称谓是什么!


变形人那双蜡黄色的眼睛死死地盯住自己的腹部,一抹残酷且贪婪的笑容挂在嘴边,他举起仍在变形的右手,五指伸直摆出手刃的姿势。


“不。”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的关轩宇呻吟道,一阵来自左腹的痛苦奔袭而来,还没等自己喊出来,右腹也发生一样的剧痛。当邝松永从自己体内抢走那最为宝贵的东西时,他已经痛得失去知觉。


翌日下午,关轩宇所在的小区满是忙个不停的警察,当地的自媒体记者纷涌而至,将小区门口堵了个水泄不通,没有办法,公安局调动了两支机动部队筑起人墙警告闲杂人等不得进入犯案现场。位于三楼的受害者寓所被蓝白相间的警戒带围了起来,潘楚燊猫腰钻进现场,尸体已经被移走,大厅内的血迹斑斑诉说着死者生前所遭遇的一切。


“指纹组有采集到指纹吗?”他询问在场的同僚。


“有,死者是独居的,按邻居的说法,死者生前不时会与自己的朋友在家中开派对,所以我们在现场采集到了起码十组以上的指纹。”鉴证组的一位小伙子道,胸口名牌显示,此人名叫张伯丞,他戴了口罩,长得高高瘦瘦,皮肤棕色,眼神精悍。


“有没有蒐集到奇怪的指纹?”


“奇怪的指纹?”张伯丞将数码照片演示给他看,“我们在现场确实蒐集到起码五组奇怪的血迹纹路,看着像是指纹,不过人类不可能存在这种长度和窄度的手指。”


图片显示,这是五组带血的纹路,五张照片都可以清晰看到血迹纹路的变化——既窄又长的纹路逐渐变得既宽又短。


莫之蕴也过来了,她拍了一下正专注于照片的潘楚燊的肩膀,他礼貌性地回望她一眼便转头继续问张伯丞:“最清晰的那组指纹是在哪个位置蒐集的?”


张伯丞指向位于饭桌后的一个小橱窗,橱窗里面的机器人模型琳琅满目,它们呈三行整齐的排列——黄金勇者、强殖装甲、宇宙骑士、EVA、高达、环太平洋…….唯独最前的一列倒下了,倒下的位置有一些血的痕迹。


潘楚燊转向莫之蕴,“是邝松永,他从橱窗里拿走了其中一样东西,我猜应该是一个机器人玩具。”


潘楚燊与莫之蕴回到了总部办公室,他们正埋头研究那本尘封的刑侦日记,莫之蕴根据日记的内容汇报道:“日记的主人是当时的刑警邓培勇,他从人口迁徙记录查询到邝松永并不是广州本地人,他是从顺德北上而来的,当邓探长来到顺德之后,发现情况比自己想象中要复杂许多,当地的年轻人都不认识邝松永,只有老一辈的人认识他,可是老一辈的人似乎都很害怕这个名字,他们称邝松永为孽畜。”


“邓探长询问个中缘由。结果老人回答他:‘那家伙比我们还要大。’”莫之蕴与潘楚燊交换了一个眼神,“邓探长连忙问:‘什么意思?’对方回答说:‘那东西不会老,年纪比我们还要大!’”


莫之蕴接着补充:“邓探长顺藤摸瓜调查起当地的人口入境记录,发现邝松永是五十年前从华中一带入境顺德的,至于他的祖籍究竟是哪里,根本无从入手。”


“邓探长还健在吗?”潘探员问。





第六章五十年前的经案刑警


珠海,早上八点半,风和日丽。夹带着盐味的海风吹拂着一座位于凤凰山的海滨小别墅,别墅外表极为简洁,白墙身,蓝色瓦片的三角屋顶,富有地中海风格。


年轻的女佣带着潘楚燊和莫之蕴进屋求见。


老人就着轮椅坐在前花园,迎面而来的清新海风吹起了他的浓密白发,他摆动轮椅,转过身面对两位年轻的后辈。


“邓探长。”潘楚燊道。


“你们终于来了。”对方是名慈祥的老人,腰腹笔直,白眉毛下的双眼犹如燧石,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他浑身散发着刑警特有的飒爽气质。


邓培勇告诉他们,自己当了四十年民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才离开警队。


“你还记得1972年那五宗连环杀人案吗?”潘楚燊问,“受害者无一例外被摘走肝脏。”


“当然记得。那是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宗案件,同时也是我从警生涯里唯一的遗憾。”这份回忆令眼前这名老人感到一阵痛苦,“凶案现场十分的可怕。”


“是的,我们已经见识过。”莫之蕴道。


“那是我见过最为诡秘的案件,人间最为邪恶的力量仿佛都聚集化身为一个人形怪物。当时…..”三人聊了很长时间。期间,老人时而激动,时而落泪。


潘楚燊拿出之前给邝松永拍的疑犯照给邓培勇看,后者举起照片凝望片刻,随后脱下自己的老花眼镜再三确认,他说:“这东西现在留了刘海呐,除了发型有所变化外,五十年前的他跟这张照片里的一个样。哪怕他化成灰我也认得出。”


“知道他是凶手是一回事,有证据证明他是凶手又是另一回事。”莫之蕴道


“你们都看过我的刑侦日记?”


“是的。”潘楚燊道。


“我在日记里面曾一笔带过凶手的一个小习惯。其实我当时应该把这部分的发现记录得详细一点。”


“你是指凶手的特殊收藏?”


“是的。”邓培勇道,“肝脏并不是凶手唯一索取的东西,根据受害者家属的证词,受害者寓所内或多或少会遗失部分小物件,例如:眼镜、梳子以及相框,甚至是一只水杯,这些都不是什么贵重物。”


“这些都是他的胜利品。”潘探员揉着下巴,“就好像《铁血战士》那样,每次都会带走猎物身上的某样东西以彰显自己的胜利。”


对话基本来到尾声,邓探长指出邝松永一个显著的生理特征,“他在水里憋气的时间似乎比常人高出许多倍,后来我找到了原因,那是我第二次抓捕他的时候。我不经意拉起他的衣服,发现他的生理结构与我们人类有着很大的不同,他肋骨的位置长有两排类似于鱼鳃的粉红色器官。”


“看来我们面对不是普通的人类,而是一名基因突变的杀人犯。”潘楚燊说。


邓培勇的语气充满自责,“我知道人都是那东西杀的,然而警察办案讲求的是真凭实据,当年我怎样找不到出来,我实在愧对死者以及他们的家属,后来那怪物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


潘楚燊露出一个自信的微笑:“没找到证据并不意味着没有证据可寻。”


笑容慢慢聚集在了老探长的脸上,他郑重其事地说:“这就是我一直等你们过来的原因。从那天开始,我就知道这头怪物总有一天会再度出现,很有可能就是五十年后。而现在,时机已经到了,我希望你们能够完成我当年没有完成的任务。”


回程的高速公路上,潘楚燊询问负责驾驶的莫之蕴:“小莫,你是否相信阿特兰蒂斯城的传说?传说那是一个超古代文明,当时拥有现代人难以想象的高维度文明,可惜在后来遭遇灭顶之灾。”


“小时候从卡通片里面听过好多次。”


“我相信那座城市并不是神话。”潘楚燊道,“亚特兰蒂斯的毁灭有两种广泛说法,夸张的说法是‘黑色闪电’,亚特兰蒂斯城被从天而降的雷电和地心升起的雷天同时击中,而那种雷电是并不是金黄色、蓝色或是红色,而是黑色的;另一种说法是,海底火山爆发,卷起滔天巨浪将整个城市吞没。无论是哪种说法,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亚特兰蒂斯自此沉没于海底,托赖这个城市的高度文明,淹没在海底下的城市还有不少的幸存者,这些幸存的人类利用高科技对自身的基因进行改造,然后经过一代又一代的繁衍,这些海底人逐渐长出了鱼鳃还有尾鳍出来,也就是《山海经》所描述的‘鲛人’。”

“那亚特兰蒂斯的遗址在哪里?”有点不耐烦的莫之蕴问。


“暂时没有找到。”


我觉得亚特兰蒂斯只是剧作家的幻想。”前方一台满载货物的大卡车放慢了速度,莫之蕴打响左转向的灯,准备进入超车道,“包括后羿射日,也仅仅是古代人民的幻想结晶而已。”


“我倒不这么认为,有可能‘后羿’并不是一个超级人类而是一款高科技武器,类似于现在的防空导弹,被后羿射下来的所谓八颗太阳并不是真的太阳,而是反射着太阳光,用金属做的太空飞船。”


“如果你没有加入警队的话,大可以当一名作家。”莫之蕴深踩油门,汽车引擎变得暴躁起来,轰鸣声不断,那辆大货车在后视镜里的身影变得逐渐渺小。


“我还真试过,但作家的收入并不能糊口,顶多只能作为一项爱好。”


“真的?作品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回答,本就对离奇事物不感兴趣的莫之蕴也没有追问下去,她将话锋转回到公事上:“姑且假设邝松永身上带有某种基因突变,这有可能是先天导致也有可能是后天导致,反正这种突变使得他的生理结构发生本质改变,也就是科幻电影里面所说的‘变种人’。”莫之蕴的双眼专注于前方道路,“至于他肋骨位置的器官是否如邓探长所说的鱼鳃,我们得先把他抓起来才能证实。在今早出发前,我就递交逮捕令申请了。坦白说,警督审批获准的几率不高,他们对可改变自身指纹的人类的存在抱有很大的疑问。”


“如果失败的话,下次就由我来递交逮捕申请。”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真正的失败是我们被打败一次便失去尝试的勇气,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命运;只要永不言败,一直尝试下去,获胜的几率就始终存在。”潘楚燊道,“这是我的人生信条。”


莫之蕴没理会他的人生信条,她说:“邝松永改变自己的指纹,仅仅是为了毁灭自己的在场证据?”她这时想起一个被自己忽略掉的细节,“除了最初的五宗凶案没有详细的案发现场描述,由邓探长以及我们经手的所有案件都是密室杀人案,凶手如何潜入室内,这个疑问至今仍未揭开。”


“让我们假设一下。”潘楚燊道,“毁灭在场证据只是邝松永指纹伸缩的一个辅助产物,他的指纹之所以会变窄变长,是因为他整个人根本就是一个橡皮人,他身体的柔软程度可能是我们想象不了的。这赋予了他强大的通过力,使得他可以通过排气通风管或没有关好的窗户缝隙钻进受害人的寓所。”


搭档的推理言之有理,却也使自己不寒而栗,莫之蕴情不自禁踩了一脚刹车。





第七章巢穴


根据邓培勇提供的线索,五十年前的自己曾进入过邝松永的住所,按他的说法,那儿是个恐怖的地方,对两位年轻探员而言,这个住址也是当前唯一的线索——五十年前销声匿迹的疑凶大有可能就是躲在这里,时至今日,他重出江湖,也大有可能继续以此作为自己的根据地。


俩人根据老探长所提供的地址驱车来到越秀区的一处城中村,纵横交错的巷子由青砖所铺砌,他们只能把马自达停在村口的位置,在其中三条窄巷的交汇处耸立着一栋古旧的独栋房子,这个地方阴暗潮湿,人类的脚步声惊扰到几头毛茸茸的阴沟鼠,吓得潘楚燊不断吐槽。房子虽然破旧,占地却大得惊人,约莫五百平米,墙壁的表皮破损严重,粉刷丢落得七零八落露出爬满青苔的红砖头,它前后各有一个花园,后花园比前花园大,后花园大部分的地面业毁烂,表面泥泞不堪长满比人高的象草,花园中央有一处荒废的喷泉池,池内的一滩滩的发绿的死水则成了蚊蝇滋生的温床;拥有铺装地面的前花园的状况要比后花园好,但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还是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房子那原本是花梨木大门的一堆腐朽烂木——这地方本该是一座豪华大宅。


“你的枪呢?”莫之蕴问他,她掏出自己的格洛克手枪进行检查,弹出弹仓,确保十五发子弹的最大容量,然后啪的一声将弹仓归位。


“拿去枪房抹油了。”潘楚燊取出一个战术电筒。


男探员在后提供照明,女探员持枪在前,他们小心翼翼地进入屋内——屋内非常阴暗潮湿,莫之蕴感觉鼻腔充斥着霉味,这里大部分的窗户都被木板封死了,几扇没有封锁的窗户的玻璃业已破碎,走廊的墙壁破败不堪,从墙上掉落的石灰粉洒落在地并且被蜘蛛网和灰尘所覆盖。俩人首先巡视了一楼客厅和两个小房间,除了在里面扬起一团薄薄的灰尘以外,一无所获。俩人踩着用大理石搭建的楼梯来到二楼,他们慢慢地走过同样堆满灰尘的连廊。


他们身后的黑暗传来一声响动。


潘楚燊感到背脊一凉,用手电筒朝身后照去,“你听见动静了吗?”


“是一只老鼠。麻烦给点光。”


“老鼠最恐怖了。”潘楚燊又把手电筒照向莫之蕴的前方,心里蹦蹦直跳。


又是一声响,他又将灯光扫了过去。一只小猫大小的老鼠蹲在楼梯旁边,眨着猩红色的眼睛,龇着牙,嘴里发出了轻微的嘶叫声。


“丢你!”他朝那只老鼠踢了一脚灰,老鼠旋即脚底抹油。


“光呢?”


潘楚燊又把绽放蓝白色光芒的电筒转过来,嘴里嘟囔着:“我们踏入老鼠的领地,所以它要将我们驱赶出去。”


“你一个大男人居然这么怕老鼠。”莫之蕴没好气地说。


“那玩意儿长得这么大,难怪不怕人类。或许它在这儿筑了巢穴。”


他们推开一扇半掩的烂木门,发现一间硕大的房间,里面就像是一片废墟。角落里堆满了用过的针头和安全套,一张破了洞的床垫斜靠在墙壁上,床垫中间有一块人形的黑渍,上面似乎死过人。他举着手电筒照围绕房间转了一圈,蟑螂吓得四散逃离,它们油乎乎的褐色脊背反射出暗淡的光芒,无数条腿发出了树叶般的沙沙声。


“这里什么都没有,”莫之蕴从眼睛拨开一缕暗褐色的头发,“咱们去下一个房间罢。”


“不。”潘楚燊靠近了那张床垫,然后用脚踢开,翻倒在地的床垫扬起一阵尘埃,


“我的直觉向来很准。”他一边说一边用将手电筒的光打在一个直径有七分米的洞窟,洞窟开在用红砖堆砌的墙壁上,持枪的莫之蕴率先伸手试探,然后将头探了进去。


“这个暗穴足够让一个成年人进去。”潘楚燊道。


“暗穴的上方是封死的砖头,这是一个通往下方的一条很深的暗道。”洞窟传来莫之蕴的回音,“等等。”她补充道,“这儿有一把梯子。”


俩人一开始没注意到这把黑色的铁梯。“咱们下去吧,给我点光。”莫之蕴束起长发,然后把枪装进真皮枪套,她首先下去,然后是潘楚燊。


铁梯的工艺因岁月而变得脆弱,俩人每向下攀爬一步,梯子就会发出一阵枝哑的抗议声。


暗道里的味道十分难闻,莫之蕴宁愿继续嗅着外面的霉味,进入自己鼻腔内的是一股腐臭和淡淡的酸味的混合。


“这股味道我在邝松永身上闻到过,毫无疑问,这里就是他的老窝。”。


“我也闻到过。”莫之蕴抱怨。


梯子足有十米长,当刑侦们抵达地面时,发现地面甚至不是水泥地,只是粗凿的砂石地,他们处于一个毫无光线的地方,借着手电筒的光线,两名警察能观察到沉重的水管穿过低矮的天花板托梁。莫之蕴判断:“这儿应该一个地下室,他为什么要开凿一条暗道通向这里?”


“这房子的主人明显不是邝松永,有些动物的确会把自己的巢穴建造得十分的隐秘,因为它们缺乏安全感。”潘楚燊若有所思道,“他每五十年就会出来犯案,那他消失的五十年期间或许就是在这儿居住?”


“味道越来越浓烈,就在前面!”莫之蕴自顾自道。


顺着气味的源头,他们看到一个板条箱放置在泥泞地面上,潘楚燊将光打上去,板条箱上摆满各种陈旧的小物品——相框、眼镜、水杯和一个崭新的机器人手办模型,“是‘勇者王’,关轩宇模型柜遗失的那个模型。”潘楚燊惊叹道,“这些都是他的胜利品。”


“阿燊,看看这儿,”莫之蕴举起手枪指向那个地方,“这堵墙好奇怪。”——墙壁的一个大范围被水泡得油腻发亮且溃烂,不止如此,烂墙还发出令人作呕的酸臭味。


“为什么地下水唯独泡烂这个地方?”他捂着鼻子问她。


潘楚燊借着光芒伸手触摸了那堵墙,然后从墙壁撕下一小块黏糊糊的碎片举到鼻子跟前闻了一闻,他强忍恶心,表情像是吃了一只活老鼠,顶着一身鸡皮疙瘩说:“这不是墙壁。”


两年的法医生涯,令莫之蕴对这些场面见怪不怪,她跟着撕下一块碎片,碎片连着几根黏糊的细线,她就着灯光观察,然后得出结论,“刚才那张是纸片,可能是报纸,现在这块应该是牛仔布。噢,我的天呀,这些黏糊糊的东西闻起来像是胆汁。看来这座房子不止老鼠筑了巢。”


“从医学角度分析,肝胆是相连的。邝松永用受害者的胆汁和蒐集到的报纸还有衣物纤维编织了一个巢穴出来。”干呕使得潘楚燊的双眼盈满泪水,他捂住胸口说,“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他每五十年现身一次。”


“巢穴,冬眠?”


“邝松永身上的基因与正常人类不一样,他身上的变种基因使得他每五十年就觉醒一次。肝脏含有丰富的铁质、维生素和脂肪。”潘楚燊的语气变得兴奋,他似乎对自己的推理很有信心,“受害者的肝脏应该是被他吃了。五个人类的肝脏可以为他冬眠期间提供身体所需的营养并且让他在这段时间内再生身体的细胞,这就解释了为何他容颜不老,青春常驻。”


“生活不是科幻电影。我必须要亲眼看见邝松永的医学测试证明,否则我只能把他当作人类来对待,一个非常危险的人。”莫之蕴对潘楚燊这种疯狂的理论有所保留,虽然邓探长曾证明邝松永的肋部有类似腮的器官,但难保他当时不是眼花了。她现在有一件更为严重的事需要担心。


“如果这个是邝松永的巢穴的话,那他肯定会回来的。”


潘楚燊点点头,他说:“我们需要一个监控小组蹲守在这座房子的外围。”


“增派警员蹲点需要时间安排,最快也得明天早上才能就位。”莫之蕴哈欠连连,“今晚得先靠你了。”


“嗯。辛苦了。”潘楚燊道,“回去好好睡一觉,说不定能梦见你的史迪仔。”


两名刑警从梯子原路爬回去,潘楚燊藏起手电筒,首先爬上去,跟在他后面的莫之蕴突然停了下来,她急促地吸了一口气,“等等,”她喊道,“我…..”


潘楚燊俯头向下问,“怎么了?”


“我的脖子被什么东西缠住了,”莫之蕴道,由于手电筒关闭了,周围一片漆黑,她猜不到是什么,不禁感到有点害怕,下一瞬间,那缠住自己颈脖的力量松开了。


“没事了。”她说。


地下室的天花板和周围的墙壁密布老旧的铁管道,如果潘楚燊向上爬的时候坚持打开电筒的话,跟在后面的莫之蕴或许可以看到一只纤细而修长的蜡黄手臂插在管子的中间,而那一只软绵绵的手正握着她的史迪仔项链。


嗜血的变种人一直躲在在地下室里暗中观察着刑警们的行动。第五个猎物,找到了,邝松永望着项链露出一抹残忍且贪婪的笑容。





第八章


猎人与猎物


莫之蕴开车的时候分心了,她的思绪又回到刚毕业时跟朋友说过的一个原则:“工作归工作,休息归休息。”如果不能遵守这个原则的话,自己将沦为一个不懂生活乐趣的工作狂人,她可不想这样。然而从警之后,她发现如果坚持这个原则的话,警察这份工作是不可能适合自己的。


这个社会比我们想象中更为复杂且黑暗,总有那么一部分为非作歹的人,他们不是在犯罪的路上就是在计划犯罪的路上,这些犯罪大小不一且形式各异,某些犯罪类型更是远超常人思维所理解的,而警察这个职业就是为制衡这股力量而生的。通宵达旦开会讨论案情,日间蒐集嫌疑人犯罪证据,深夜采取突袭式的拘捕行动,周一至周五和周末对于警察来说都是一样的工作日,因为犯罪分子可不会周末双休或者节假日就停止犯案,只要发现罪恶的苗头,警察就得义无反顾地将其扼杀于萌芽阶段。


“你之所以看不到黑暗,是因为有人把它挡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当初带自己入行的一位警司曾如此教诲,“佩戴上证件的一刻,你就是警察,这与其说是职业倒不如说是一份责任。”


座驾停靠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库,莫之蕴搭乘电梯来到位于五楼的公寓,她打开家门,首先将自己的包包扔到沙发上,然后才把客厅的电灯全打开,关上门后,她轻轻地把收纳手枪的枪套放在餐桌上,餐桌旁边有一座小小的白木酒柜,餐桌是整个客厅最为显眼的地方。


莫之蕴决定泡一个热水澡以消疲惫,她脱掉鞋子走进位于睡房的浴室,打开浴缸的水龙头,调节好温度以后,只需耐心等待浴缸盈满热水,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五分钟。离开浴室的时候,她发现坐厕里的马桶水有些浑浊,所以按下抽水键冲刷,然后才离开浴室。如果她多待一会儿看厕兜一眼的话,她会发现本应以漩涡形式迅速排走的碧蓝色厕所水此刻排走得非常缓慢,似乎被什么堵塞了,大概一分钟后,碧蓝色的厕所水才排走干净,而这个时候,几个气泡冒出水面。




第九章再度进入巢穴的潘探员


由于房子所处的位置道路十分狭窄,汽车没有办法开驶进来,迅速回宿舍后的潘楚燊驾驶着自己的本田CBF190R摩托车再度来到现场与蹲点的莫之蕴轮岗。


潘探员站在一个能观察房屋前院门口的位置观望,他发现这座房子虽然很大,但这条巷子的规划异常杂乱,屋与屋之间的距离靠得十分近,一个小步就可以从一所房子跨步到另外一所房子,紧密衔接起来的无数栋无人居住的空房子一路连绵到巷子的出口,也就是可以停泊汽车的村口位置,他心中不禁暗想:“这座房子给旁人的感觉就是一间弃置房,如果我是邝松永的话,我才不会选择从正门口光明正大出来,我会走下水道或者爬天台楼顶,脚踩着无数间靠在一起的空房子的瓦片顶一路匿踪到村口的位置。”


意识到不对劲的潘楚燊旋即拿起手电筒再度进入屋内,虽然手里没枪,但警察的使命感使自己鼓足勇气。他来到二楼,来到那个洞窟,然后顺着梯子来到地下室,就着电筒光芒小心翼翼来到那个摆满邝松永战利品的木箱子,他仔细观察,发现战利品中有一条闪闪发光的东西——一条史迪仔造型的银项链。


“蜘蛛!”潘楚燊拿起项链便跑起来。







第十章莫探员深陷险境


莫之蕴来到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扎起自己的头发,这才发现原本挂在自己颈脖的史迪仔项链不见了,她打着哈欠来到客厅检查自己的包包,但一无所获,随后又回到睡房,瘫倒在床上思考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弄丢的,可大脑一片空白,只感到无限的疲惫,我得歇一会儿,就一会儿,她告诉自己。


厕所里的水正冒出一连串气泡,三个心跳的瞬间后,几只修长而畸形手指从洞里慢慢伸出水面,然后是手掌,接着是一条完整的手臂、胳膊和肩膀,头颅是他最大的阻力所以费时也是最久的,刚开始的时候是一团软绵绵的黑毛,然后是黄黄的额头,紧随其后的是那双摄人的蜡黄色眼睛,他的头就像产妇生产婴儿一样,最终整个冒出,嘴巴旋即以一种吓人的角度张开,大口吸入空气。


进入梦乡的莫之蕴直到溢出浴缸的热水流过睡房木地板然后碰到她的脚指头才醒转过来。她霍地坐直身,发现脚下满是温水,她连忙打开浴室门,浴室内弥漫着温暖的水蒸气,她关掉水龙头,在撤出浴室的时候,发现地上的水渗有一些黄色的物质,她下意识地想是不是沐浴露泄露出来了,但这不可能,自己一直都使用同一只沐浴露,而沐浴露的颜色是白色的。


她旋即闻到一股淡淡的酸味,这味道还夹杂着些许腐臭。


莫之蕴马上跑到客厅拿起藏在包包里面的手机打算拨打拍档的电话,可打开一看,手机居然没电了。她的注意力马上放回到客厅最为显眼的餐桌位置,枪套仍在餐桌上,当她信步来到跟前的时候,才发现枪套里面空空如也,棕色的真皮枪套沾满粘稠的黄色胆汁。


枪在哪儿?她还没找到自己的枪便感到右脚脚踝被一只手猛地攥住了,蜷缩在窄小的酒柜暗格中的邝松永目露凶光,他就像进攻的蛇一样迅速爬了出来,然后伸展开自己的上半身,那条柔软且劲力的手依旧死死地抓住莫之蕴那白皙的脚踝。


莫之蕴不断挣扎,左脚猛踢邝松永的脸,右脚成功摆脱他的魔爪,代价是长警裤被对方抓破露出白皙而修长的小腿。


卧倒在地的莫之蕴顺势卷起双脚夹住邝松永的颈脖,将他扯倒在地,旋即用双手锁住他的双手关节,莫探员所使用的正是从警校学习的巴西柔术,然而邝松永的身体实在太过柔软,连关节和骨头都是软绵绵的,柔术对他完全没辙。


而邝松永的力量是惊人的,他一个全身性缩骨便从莫之蕴的双手中滑脱,顺势用左手掐住莫之蕴的颈脖,她的左脸颊被迫贴在地面,这个视觉刚好能看见藏在沙发底下的格洛克手枪,她使劲反抗但徒劳无功。


莫之蕴的白色衬衫被邝松永的右手撕开,苗条而白皙的腰部裸露在空气中。屋内传来门铃声,但施害者和受害者似乎都把它忽略了。


邝松永九十度弯曲并举起右手,五指伸直,呈手刀的态势对准莫之蕴的腹肝位置。


门铃声被一阵破门声所取代,“蜘蛛!”


邝松永惊恐地向后转头,旋即放弃进攻,转而往浴室方向逃窜。


几乎窒息的莫之蕴一边喘气一边吃力地指着沙发底下,拍档潘楚燊心领神会。


潘楚燊从沙发底取出手枪,旋即来到浴室方向,只见邝松永已经打破浴室的窗户玻璃,他的身体正一边收缩一边挤出窗户,潘楚燊拿出手铐扣住他的其中一条手,打算将他拷在浴缸的水龙头上,然而他的手却以肉眼可见速度收缩继而逃脱手铐的封锁。


时机稍纵即逝,潘楚燊果断打开手枪保险,对准邝松永仍插在浴缸水里的大腿开响第一枪,然后对准他那畸形而窄长的手臂连开两枪,血液将盛满浴缸的白色泡泡水染红,浴室内的沐浴露清香和怪物身上的酸腐味旋即被火药味所取代。


这一次,邝松永没法逃脱了。



第十一章尾声


在位于广州白云山的伍仲佩精神病院的一间独立牢房里,邝松永坐在狭窄的监狱床上,他拿着一份报纸,然后将报纸撕开成一张又一张的长条和窄条。


邝松永提起其中一条报纸条,用舌头在上面蹭了一层唾液,然后把黏糊糊的报纸条搓成一团,然后,他将它扔到越弄越多的碎纸堆上,然后他又拿起另一张纸条,用唾液将其濡湿,重复着之前的动作……他满意地盯着这个角落,它看起来就像老房子地下室里面的那堵烂墙。


潘楚燊站在邝松永牢房的门外,透过圆形的观察窗凝望着里面的情况。这扇门由特种钢锻造,开阖门所用到的铰链由钛合金制造,邝松永被牢牢地禁锢在铜墙铁壁内。然而这并没有减轻潘楚燊的忧虑,邝松永在他眼里看起来还是那么的可怕。


他看着邝松永有条不紊地把报纸撕碎,然后将碎片堆在墙壁的角落处,潘楚燊甚至听到莫之蕴的脚步声从走廊的另一端向他走来时,也没有把目光移开。


“看看他,”潘探员不安地说,“他在建造一个新的巢穴。”


一看到邝松永,莫之蕴便感到毛骨悚然,他建造了一个崭新的巢穴显然不是一个好现象,但庆幸的是,这头恶魔已经被封印起来了。


莫之蕴把手搭在潘楚燊的肩膀上,“咱们走吧。”她温柔地说。


“去哪儿?”看得入神的阿燊有些不知所措。


“请你吃饭,毕竟你帮我找回项链了。”她从胸口拎出一条纯银制的史迪仔项链,“话说回来,你以后能不能叫我做‘小莫’或者‘小妹’,就是不要叫我做‘蜘蛛’?”


“那你以后可不可以叫我做‘燊仔’?”


“这个嘛。其实‘鸠燊’这个称谓也不错啊……”


男女混合的声音渐行渐远。


又一张崭新的报纸被邝松永撕成碎片,他伸出舌头舔舐纸片,然后搓成团,再将它扔进自己的窝里,他慢慢转过头看着拘捕自己的两名刑侦转身离开的身影,然后他咧齿一笑,一抹阴险且残忍的笑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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