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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不先定,牧人不正,事用不巧,是谓忘情失道。己审先定以牧人,策而无形容,莫见其门,是谓天神。
第一句。牧,驾驭、管理、控制(严格来说,三者意思有差别,但本文不予区分)。牧之,指在我和对方的交互中可以驾驭对方。正,正确。事用,用事,与“牧人”相对,指行事,做事。巧,机巧,灵巧。情,指实情。失,失去,违背。道,方法、原则、规则,具体指“皆以先定为之法则”。
所以第一句话的意思为:我没有预先确定,在我和对方的交互中就不能正确的驾驭对方,行事就不机巧,这就是忘记实情违背原则。
第二句。策,指我实行自己的计谋策略。形容,指我的计谋策略巧妙而无迹可寻。其,助词,无义。门,门户,同“守司其门户”,关键。天神,天神无形无容,难测难知。
所以第二句话的意思为:我审定后再驾驭对方,在实行自己的计谋策略时,对方就无迹可寻,看不见、抓不住关键,这就是像天神般难测难知。
这两句话就是在强调“审”“定”的重要性,“审”“定”也是前文多次提及的两个字,此处不再赘述,这里说一说驾驭对方。
捭阖篇有“无为以牧之”,反覆篇前文有“随而牧之”“牧之不审”,此处的“牧人”同“无为以牧之”更为接近,都指在我和对方的交互中如何驾驭对方。
在此,要特意说明的是,我和对方的交互是在我和对方相处一段时间、发生了一系列事的条件下。如果你和对方仅有数面之缘,或者仅在某一空间下相处了数天,就谈不上驾驭对方(一般叫引导对方)。(驾驭对方的前提是了解对方,谈及知人时类似的说明也在前文说过。)
驾驭对方是为了让对方在事中做出利于你的事(你期望的事也属于利于你的事),这使得解决前文所说的事经过对方这一节点的走向的问题成为可能。
然而,驾驭对方十分耗费你的时间、精力等,能驾驭一两个人可能就是你的极限。为了能够驾驭更多的人,也即为了解决事经过很多人的节点的走向问题,你就需要建立一套规则体系来约束、规范、引导他人。
例如,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公司企业的规章规定包含着这样的规则体系。显然,这些规则体系并不是你建立的,你也是遵守者之一,很多人都是遵守者。
当然,从前文到本文,所讨论的事中之人只有我和对方两个人,驾驭多人并不是现在要讨论的,但驾驭多人所用到的规则体系却是我和对方都要遵守的。
如果我比对方拥有规则体系更多更高的权限,我就可以借用这套规则体系来驾驭对方,这就是上级可以轻易驾驭下级的实质所在。如果我和对方的权限差不多,那么我就很难借用这套规则体系,因而驾驭对方的难度急剧上升。如果我比对方的权限小,那么我驾驭对方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但是,相对于无限多的事来说,规则体系所能涵盖的事是十分有限的而模糊的,甚至规则体系所能涵盖的事只是一件事的一小部分。
这时,在无规则或很难借用到规则的条件下,驾驭对方所依据的是什么呢?
上文说过,驾驭对方是为了让对方在事中做出有利于你的事。问题在于,对方凭什么要做出有利于你的事而不利于自己的事呢?(有规则时,对方要遵守规则,规则规定了要这样做。)
你要让对方相信这样做是有利于对方的,不管事实上对方这样做到底利不利于对方。这就是要说服对方了。(无规则说服就排除了用权力压服对方的情况,这里的说服不是指在某一交谈情景下说服对方,而是在很多事中都能说服对方。)
可是,人厌恶说服。
所以,你要让对方感觉到自己应该这样做而不是你说服他这样做,即使事实上就是你在说服他这样做。
为了做到这一点,你就要顺应对方的脾气性格、行为模式等(人喜欢顺从),以“达人心之理”,“无为以牧之”“随而牧之”,要不然就“牧人不正”。为了顺应,你就要知人。为了知人,你就要得实情。
但这很困难,你很难做到。因而,在实际中,在你试图驾驭对方时,总表现为一次次地说服对方。在你和对方地位平等的条件下,几次说服对方尚可接受,但一次次说服必然失感情,你和对方的关系就会崩。
所以在你和对方地位平等的条件下,如同事、情侣等,不要抱着驾驭对方的心态和对方相处(即交互)。绝大多数人并没有能力在无规则或很难借用到规则的条件下驾驭对方。
因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驾驭对方都是在有规则的条件下,都处于以上御下的条件下下。
规则通常会规定一个人应该做什么,但不能规定一个人应该心甘情愿地做什么。所以,在有规则的条件下以上御下时不能保证对方心甘情愿,只是保证对方能做出规则所规定的行为或事。
对方心生不满时便会对抗规则,对抗规则要面临惩罚,这个惩罚对方可以接受,那对方就不干了(例如现代公司中);对方难以接受,对方则会接受规则(例如古代官场中)。
所以,若想长久地驾驭对方,规则有必要,“无为以牧之”也有必要。而后者正是《鬼谷子》所讨论的,前者是《韩非子》所讨论的。
注:文中虽然用了很多“规则”一词,但不同处所指有所不同。
参考文献:
[1]汉语大词典[M]
[2]许富宏.鬼谷子译注[M]
[3]陈蒲清.鬼谷子详解[M]
[4]郑杰文.鬼谷子奥义解说[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