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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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从不需要想起,也从来不会忘记
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
一旦蠢话出来了,蠢事就不远了。
那个混账的年龄,你的心里身体里都是爱,爱浑身满心乱窜,给谁都不重要。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人性魅力所在。
孤单、疲惫和寒冷能使五分钟变成一辈子。
你被孤立了太久,被看成异类太久,什么似是而非的感情感觉都可以拿来,变成你所需要的“那一种”关爱和同情。
话你怎么听都行,听懂什么是什么。
悲哀,是文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得常态心情。
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两个人每天睡在一起,却根本搞不懂对方在想什么。所以,一生这么漫长,找一个合得来的人过,比什么都重要。
曾听过那么一句话,为何受罪的总是好人。坏人吃香的喝辣的爽死,好人吃糠咽菜穷死;坏人得到人民币,好人得到大奖状。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
一个人的情话说得再动听,如果不愿意陪着你走过这场漫漫的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我们这一生,不就是找一个人白头偕老吗?哪怕没有轰轰烈烈,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是让人羡慕的神仙眷侣。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记忆本身也是活的,有它自己的生命和成长,故事存在那里面,跟着一块儿活,一块儿成长,于是就都不是原来的模样了。可是谁又能保证事情原来的模样就是它的真相?
你总是那么好,别人想要的总是不留余地地给予,而从未想过自己。你能救赎别人,何时才能让自己解脱。总是当老好人,但其实好的是别人,苦的却是自己。
刘峰的好,无疑将自己置身于风口浪尖。毫无疑问,当他犯了一点错误时,人们也会将他从峰顶重重地推下去,让他积累的名声毁于一旦。
我有些恶趣味,心理变得有些阴暗,总是想着他什么时候能犯点错误,露出点什么马脚。我不希望刘峰背负 “模范式好人”过一生。因为有缺陷的人,才值得别人放心地去爱。
不要总是顾虑着别人,毕竟做自己才是一件潇洒的事情
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
很多时候,好的爱情需要共同成长,而不是成为对方的累赘,让对方感到难堪。
你不爱他,是你的权利,他爱你,是他的权利。但你没权利出卖他。
不被善待的人更能察觉出人的善意,在困境里纠葛的感情更为长久
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在当今社会,也许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幸福感会远远高于做一个善良过剩的刘峰。
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
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
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
多少芳华灼灼,多少落英缤纷。残酷的从来不止是青春,还有人性,时代之殇。它们纵横交错,昭示着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命运辗转,还有那永远不会被泯灭的爱的微光。
人品有什么用?什么叫好人?我们这些女人作为情人的那部分,对“好人”是瞎着眼的。
揭发我时,他把他在写情书时期长进的那点儿文化都用上了。一个二十二岁的男性“同志加战友”,好好的就成了一个十五岁小女兵的受害者,郝淑雯说,她正是从他的倒戈看到他的无耻和残忍,彻底对他寒了心。此刻,她被啤酒调动出一种幽远的哀伤来,问我:真爱过的,无论是肉体爱的,还是心灵爱的,都不能说糟蹋就这么彻底糟蹋,对吧?你说这种男人还能要吗?
啤酒真好,给了她说梦一般的意境。
郝淑雯接着说梦话:“少俊为了我背叛你小穗子,也会为了别人背叛我。那几天,我看他揭发得那么起劲,就像看着一个鬼慢慢脱下人皮一样。”
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谁不会有自我嫌恶自我憎恨的时候?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因为我们的卑琐自私,都是与生俱来,都被共同的人性弱点框定,我们恨,我们无奈,但我们又不得不跟自己和解,放过自己,我们也无法惩罚自己,也没有宗教背景和境界想到“原罪”。
……怎么敢?!……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
小曼是不会哭的,有人疼的女孩子才会哭。(有人疼,你的眼泪才有意义)
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
我们那时多年轻呀!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子?谁不被那虫子拱的心低作痒?一旦身体里那条青春的虫子拱的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那时恋爱是件漫长的事,似乎滋味太好了,一下子吞咽首先要腻死,其次是舍不得,必须慢慢咂摸,慢慢品味。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可以是性部位。头发梢,汗毛尖都可以达到高潮。从两只手打颤带汗地握到一起,到肌肤和肌肤零距离厮磨,往往是几个年头的历程。
不要总是顾虑着别人,毕竟做自己才是一件潇洒的事情。
那时候他知道自己日子不多了,吃几口饭浑身都汗透……有天夜里他睡不着,我问他要不要叫他女儿来,他说还不到时候,再等等……他生病就跟做错事似的,最好谁都别想起他,谁也别看见他……
偶像千好万好,跟他接吻恐怕接不了的,会恶心了偶像,更恶心了她自己。
俗气代表着生命力,不俗的人往往魂比肉体活跃,等于半死的。
于是我进一步推测,那个夜晚,小嫚几乎是爱刘峰的。不,她已经爱上他了。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找上门,就是向刘峰再讨一个“抱抱”。明天,抱她的人就要走了,再也没有这个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的时候,向她伸出两个轻柔的手掌。也许小嫚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人格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就是善良吗?他如果能够以触摸女性来证明自己的人性,雄性,小嫚当然会以身以心相许。
活在集体中,保持你自己,不要对这个集体寄予任何不切实际的奢望,你只能和你的同类续写人生,其余的都是浮云,有些片段甚至就是擦过屁股的手纸,你唯一该做的就是把它扔进马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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