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章
第十二章
我和林盛屿并排坐在沿街的长椅上,一人拿着一只草莓味甜筒。
他坐在我身旁,路灯透过他投下的阴影几乎将我整个人拢在其中。而他手里捏着一只小小的甜筒,看起来滑稽极了。
其实我不喜欢草莓味的食物,但是今天,我认为必须有点粉粉嫩嫩的事物加以点缀,像圣诞节的拐杖糖,甜甜圈上的糖霜。
他突然用手肘轻轻的碰我的手臂,递给我一张小卡片。我一看,是上回我在圣诞树前拍的照片,就笑了。
他扬了扬头,摊开另一只手,“我的呢?”
我把手里剩下的脆筒三下五除二咔嚓咔嚓吞下肚,拍了拍手从包里掏出钱包,打开,在最底层的夹层里抽出那张照片。
照片上,他一脸洋溢的笑,像冬日深夜里的炉火噼啪爆出的点点火花,灿烂夺目,叫人无端端生出暖意来。
“瞧,我放得好好的。”
他满意地接过去,将两张照片并着放下手心细细瞧着。良久,他开口,说:“走,带你去吃好吃的。”站起来朝我伸出一只手,“就当奖励你。”
我扭扭捏捏支支吾吾地没起来,倒不是我矫情。
我今天穿了平日里不常穿的高跟鞋,一路走过来,一双脚早已经疼得一触地就是一阵生疼。别说走路,我现在连站的力气都快没有了。
他也注意到我的鞋,似乎一眼看透,很快蹲下来帮我把高跟鞋脱下拿在手上。
我啊了一声,脸颊很快漫上红云,一双赤足无措得往长椅地下缩。
正想让他把鞋还给我,就见他背对着我蹲下,双手在背后向我做了个手势,示意我上来。“快,那家店去的迟了就没位置了。”
我伏在他的背上,躯体相触的地方,两个人的体温逐渐升高。我僵着的手脚渐渐软下来,我贪心得将脸贴在他的肩膀上,几乎能够听过见他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像一只小鼓,一下一下将我整个人敲得酥酥麻麻的。
“学长……”
他的声音透过他的身体换来,闷闷的,“别叫我学长,我就比你大四岁。”
“那我该叫你什么?”
“随便。”
我想了想,轻轻唤了他一声:“盛屿。”
他的脚步忽然停了一停,随即应了一声:“嗯?”我看见他的嘴角微微勾了一勾。
他的步子真大,很快来到附近的停车场,还是那辆奔驰车,淡淡的松木香气。他从后备箱里找出一双条纹家居拖鞋给我,又将暖气开高一档。
车子在老城区的一片民居前停下。沿街布着一排店铺,他带我进其中的一家。没有招牌,只有一个灶和一口锅,店里的布置陈旧,该是很久没有换新过,但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却是一尘不染。林盛屿轻车熟路得点了两碗云吞面。
留着啤酒肚的中年男人是这里的老板,似乎与林盛屿十分相熟,端了两碗面上来后便与他拉家常,时不时还打量我两眼。
我只顾低头吃面。竹升面爽滑筋道有嚼劲,佐着用大地鱼、瑶柱和虾皮熬成的鲜美汤头。饱满的虾仁被半透明的云吞皮紧紧包裹,点缀着橙红的虾子,铺在上头,像四五条胖嘟嘟的金鱼游弋在泛着油光的清汤上。
“小姑娘,好吃吗?”带着浓重的粤语口音。
意识到是在问我,我擦了擦鼻尖冒出的汗,吸了吸鼻子,整张脸仿佛都冒着热气。对他竖起大拇指,“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了。”
老板听完哈哈大笑,说:“我就说这小姑娘讨人喜欢,我的眼光没有错的啦。”
林盛屿不紧不慢地将碗里的云吞尽数加到我碗里,才说:“这是六叔。”又说:“六叔,这是欢喜。”
六叔笑眯眯得又与我聊了几句,很快有客人上门。果然如林盛屿所说,不多久小店里就坐满了来吃面的客人,连门口加座的小桌子上也坐满了,有些客人甚至捧着碗面站在一旁,也不顾其他,只低头“吱溜吱溜”地吸面。
老城区的店铺关门早,只这一家,开在夜里。路灯发出昏黄暗淡的光,老铺子老排楼,像蒙上了一层时间的滤镜,到处都散发着陈旧的气息。锅盖一掀一盖间,蒸腾起大团大团的白雾,倒更显得这家深夜小店非凡的热闹。
吃过后他送我回家,我为他指着路,大约是困了,他的双眉微微皱着,一直到门禁前,他开窗侧身出去与保安说了几句话,倒让他直接开了进去。
我让他将车停在远一些的位置,免得我妈不小心看见又要聒噪半天。
没想到他也开门下车,走到我身侧,身子微微一斜,我的左手瞬间像被包裹在一天暖烘烘的热水里似的。我的耳后根一红,就这么让他一路牵着。
月朗星稀,我俩的影子被一盏又一盏的路灯投在地上,逐渐拉长又慢慢缩短。
快到家时,他停下来,叫了我一声:“欢喜。”
我下意识转过头去应他,眼前微微一暗,柑橘香混合着淡淡的松木香,瞬间占据了我的鼻息。
他的双唇温软,带着不可思议的魔力,像是将我整个人卷进一场风里,风并不强劲,我却被吹得东倒西歪,脑袋里都是乱哄哄。
我的初吻啊!初吻啊!不过……也不赖!
在我反应过来前,他率先离开,像个没事人似的,抬手揉我的头,笑着说:“早点休息。”
我像个提线木偶似的与他道别,转身回了家,一进房就倒在床上,拿被子蒙着头,天知道我的脸现在有多红多烫!
我洗完澡出来,恰好我妈进来,看了我一眼,问:“你脸怎么了?”
我忙说:“暖风开太大,热的。”
她倒没再问下去,递给我一个小本,是结婚证。
“早上我和你张叔叔领证了。”她有意打量了我一眼,“以后你还是叫他张叔叔,从前怎么样,现在还怎么样。”
我嗯了一声。其实她不必来打探我的反应,那是她的生活,她为之苦等了这么些年,该有个好结果了。
一开始她和张叔在一起,我拼了命的反对,甚至坐在四楼的窗台上,声嘶力竭地对她喊:“你敢再和那个人有来往,我就从这里跳下去!”我妈拿我没办法,明着和他断了来往,暗地里还是藕断丝连。
一直到张叔的原配在步行街薅着我妈的头发,两个人厮打在一起,像两只发了狂的牛。
我至今还记得,原配一身高级套装,耳垂上坠着一对满翠翡翠耳环。在和我妈扭打在一起的十分钟前,她从一辆黑色奥迪车上下来,步调优雅从容,径直走到我们面前。
我甚至能闻到她身上散发的独特的高级香水的味道。
渐渐的,她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指着我妈的鼻子,用她能够想到的所有肮脏的词诅咒我妈。我听不过去,回了一嘴,她突然扬手,“啪”一声打在我的脸上。
“你这个脏东西的女儿,长大后也会像你妈一样!”
一直沉默的我妈忽然生出一股护犊的勇气,扑上去就和她扭打在一起。但我妈个子小,打架显然处在下风,她的脸和手很快被抓出一道道红,像年久失修的白墙,斑驳得露出里头黯淡的红砖。而我一下子被打懵了,哪里见过这样混乱的场面,只知道呆呆得站在一旁,哭着喊着不要打我妈妈。
泪光朦胧中,我听见一阵刺耳的刹车声,随后围观的人群豁开一个口子,一个身影急急闯进来,很快得将几近昏厥的张叔原配扶上车子,扬长而去,只剩下哭得泪眼朦胧的我和坐在地上狼狈不堪的我妈。
回去的路上,我问我妈:“你为什么一定要和他在一起?”
我妈说:“欢喜,你还小,不懂。有些人只是遇到的太晚。”
很多年后我才读懂我妈这句话。
那是张叔离婚后,总来我家吃晚饭,带着一束花,有时是包装华丽的玫瑰,有时是路边盛放的小雏菊…我妈喜欢花,小时候在老家,她就在院子里种花,红的紫的黄的,开了满院。
后来喜喜出生了,家里靠着我爸当教师的一点工资,过得异常拮据。一天我妈回娘家,打算借些钱来给喜喜买罐进口奶粉。回来时却发现院子里的花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菜苗瓜苗。我爸说:“最近家里开支紧,买菜的钱能省就省吧。”我妈没有说什么,甚至脸上没有表现出一丝的不快,将借来的几张零碎钞票交给我爸,回头就进了屋。
饭都吃不饱的日子,哪还有闲心风花雪月。
张叔于我妈而已,是能够将她从生活的泥沼里拉出的有力臂膀。不仅仅是金钱上,还有精神上。
他爱作诗,写得一手漂亮的瘦金体。我妈的保险柜里,至今还锁着一叠又一叠的诗,是他写给我妈的。
年岁渐长,我终于作为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去看我妈这一段感情。诚然一开始错的离谱,但事情一路阴差阳错又不可避免地发展到了这一步,她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我也只能希望她往后的日子能够顺遂幸福。
仅此而已。
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