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二)

王莽摄政及代汉,不仅没有使西汉末年的社会危机得以缓和,反而愈益加深了。还在他摄政刚刚四个月,宗室刘崇因不满王莽专制朝政,遂与张绍合谋起兵攻宛(今河南南阳)。第二年,东郡太守翟义移檄郡国,以王莽“毒杀平帝,摄天子位,欲绝汉室”为号召,发兵十余万讨伐王莽。槐里人赵明、霍鸿等人,在关中起兵响应。王莽惊恐万状,立即分派王邑、孙建、王奇、王级领兵镇压。王莽建立新朝那年,又有宗室刘快起兵胶东。

这些反莽的兵火,大多属统治集团内部相互火拼,表明王莽代汉与正统观念格格不入,给新莽政权又蒙上一层阴影。

新朝面对深重的社会危机,加以新的政治动荡,一开始就陷入重重困境。为了摆脱危机,稳定政局,集中权力,王莽登位后,即下令改制。主要内容有如下几项。

改变职官制度。在中央,设“四辅”,位上公;又设“三公”、“四将”,合十一公。“三公”之下,设九卿,分属三公。九卿之下又有大夫、元士之设,分主中都官诸职。此外,还有“六监”,位皆上卿。在地方,仍然实行郡县制,郡守称“大尹”,县令长称“宰”。王莽仿效古制,对职官制度作了较大改变,职官名称及秩名也都全部更改。

推行“王田”制。王莽认为,土地兼并起于“废井田”,造成弱者无立锥之地。他企图通过恢复井田制,解决土地问题。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令推行“王田”制。法令规定,凡男子不满八口之家,占地超过一井(九百亩)的,必须将多占土地分给九族,或者乡里;没有田地的,按一夫一妇百亩之制,授予土地;土地不许买卖。这个规定直接损害官僚贵族、豪强地主及商人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结果只推行三年即告废止。

禁止买卖奴隶。西汉末年,随着土地兼并加剧,奴婢数量不断增加,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与推行“王田”制,同时,又改奴婢为“私属”,禁止买卖奴婢,以维系小农“王田”制同时,又改奴婢为“私属”,禁止买卖奴婢,以维系小农经济,保证农村劳动力。但是奴婢买卖并未停止,犯禁者数不胜数。因此,天凤四年(公元17年),又重申禁止买卖奴婢,规定“一切调上公以下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

(《汉书·王莽传》),即通过加重征收口赋的办法,制止买卖奴婢,然而收效仍然不大。

实行“五均”、“赊贷”、“六笔”政策。这是一项工商市场管理政策,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开始实施。所谓“五均”,即在长安、洛阳、临淄、邯郸、宛、成都等城市,设置五均官,称为“五均司京师”,由长安东西市令、其它五大都市长充任,管理五谷、布帛、丝绵等物价。五均官在每季的第二个月,要定出各种货物的标准价,以稳定市场的价格。上述货物滞销时,五均官要按质量由官府以原价收购。如果市场货物超过标准价,官府则将掌握的货物,按标准价出售。如果低于标准价,则听任自相买卖。五均官所属的钱府,还负责征收工商税。

“赊贷”指官府发放贷款。凡是贫苦的百姓,因无钱办理祭祀和丧葬,可以暂时向官府借钱,祭祀的借期不超过十天,所借丧葬钱限于三个月内还清,官府不收取利息,这种贷款称为“赊”。还有一种贷款,即贫民经营产业,如果资金短缺,可向官府预借,官府收取的利息,每年不超过十分之一,这种借款称为“贷”。

“六管”是指官府统一掌管六种经济事业。这就是对盐、铁、酒实行专卖;名山大泽、铸钱、五均赊贷,由官府管理。这是六种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较大的事业,由官府实行垄断,目的在于避免豪民富贾从中渔利。

变更币制。自从汉武帝统一货币以来,至西汉末年,五铢钱成为当时通行的货币。

居摄二年(公元7年),王莽变更币制,另造新币大钱、契刀和错刀三种,与五铢钱同时并行。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登位后,又废错刀、契刀和五铢钱,另造小钱,重一铢,与大钱并用。翌年,王莽再改币制,分黄金一品,银货二品,龟宝四品,贝货五品,钱货六品,布货十品,共计五物,六名,二十八品,统称为“宝货”。这些货币品名繁多,质量不纯,加以使用原始货币,更为混乱,结果新币无法流通。在这种情况下,只好使用小钱、大钱两种,龟贝之类,不得不废止。天凤元年(公元14年),又罢大钱和小钱,改作货布和泉布。王莽几次变更币制,造成货币流通混乱,社会经济遭到破坏,而每次改币都有不少人破产。至于犯私铸之罪,全家被没为官奴婢,或者被罚作苦役的,更是数不胜数。

对少数民族的政策。王莽认为,边疆少数民族“僭号称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所以统统贬“王”为“侯”。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他派遣使者收回原汉朝授予的印绶,改授新朝的印绶,引起少数民族强烈的不满,关系也日趋紧张。对于匈奴,除了改授新朝的印绶外,又加给一些侮辱性的称号,称匈奴单于为“降奴服于”,后来又改称为“恭奴善于”,使宣帝以来和好的汉匈关系遭到破坏,匈奴再度入塞劫掠吏民和畜产。为了对付匈奴的骚扰,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王莽从各地征发囚徒、丁男及甲卒三十万人,由孙建等率十二将分道并出,准备对匈奴发起大规模的进攻。此后匈奴继续虏掠不绝,北部地区遭到严重的破坏。

为了进攻匈奴,王莽强征高句骊兵,高句骊人大量逃出塞外。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王莽派辽西大尹田谭追击,结果田谭战死。王莽又派严尤进攻高句骊,诱杀高句骊侯驺,并将高句骊改名为“下句骊”,引起高句骊、夫余等族更大的反抗。

与此同时,西南地区的皌町王邯,因怨怒王莽贬王为侯,遭到大尹周歆杀害,当地少数民族因此起兵反抗。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派遣冯藏发巴、蜀、犍为吏士进攻皌町,士兵因疾疫而大批死亡。天凤三年(公元16年),王莽又派廉丹和史熊发天水、陇西、巴蜀等地吏民十万人,转输者合二十万人进攻皌町,士兵因饥疫而死亡数万人。

此外,西域各少数民族,也因王莽改王为侯,与新朝关系逐渐恶化,以至中断与内地的往来。

新莽代汉及其改制,本是汉家统治集团中的一部分人借以挽救汉室于危亡,也符合王莽攫取最高权力的愿望。然而新莽取代汉室本身,由于不合封建“正统”观念,在道义上得不到广泛的支持。王莽摄政及登位之后,立刻遭到统治集团另一部分人起兵反对,形成政局持续不稳的局面。甚至后来一些参加农民起义的贵族,仍然以“复汉”为号召,使王莽在政治上处于被动的地位。这是新莽代汉及改制导致失败的重要原因。而王莽改制企图牺牲官僚贵族、富强地主及富商的部分利益,以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的做法,又使王莽在政治上进一步陷入孤立的境地,因而改制受到很大阻力而无法继续推行下去。再加上改制不切时宜,甚至照搬古制,政策又屡屡变更,以及吏治败坏,官员营私舞弊,因此改制失败是必然的。在这种情况下,新莽代汉及改制如同火上加油,使汉末的社会危机进一步加深,因而一场大规模的农民起义,终于爆发了。

继居摄二年(公元7年),长安附近爆发赵明、霍鸿领导的起义之后,天凤二年(公元15年),边郡五原及代郡又爆发农民起义。天凤四年(公元17年),又有临淮瓜田仪起义于会稽。同时,琅琊海曲(今山东日照西)吕母,因儿子吕育被县宰冤杀,遂聚众百余人为子复仇,并发展成万余人的起义队伍。各地农民起义方兴未艾,更大规模的绿林起义,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爆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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