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其实第一次看这本书,我还以为又是什么普普通通的鸡汤文。但我发现我错了,它是不一般的鸡汤文(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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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蕾秋·乔伊斯写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老人,并且他与妻子有着隔阂,一直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的老朋友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诉说了自己患了癌症,诉说自己对人生的不甘。当哈罗德写完回信后,他决定自己将这封信送到那个相距627英里的英国北方。于是他开始了从英国的南方走到北方,全程627英里,持续了87天的旅途。

也许有人并不明白他这样做的意义,但我想他也许是生活太平淡了,只是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又或许是其他理由,但我们无从得知。

哈罗德在途中经历了很多困境,无数次想要放弃,后来有人加入,又有人退出,但他坚持了下来。他在途中一次次的回忆过往,一次次的重新审视自己,最后到达了目的地,却发现好友已经病入膏肓,无法说话。他也因为这次旅途,重新地认识了自己。

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这本书以故事的形式,引导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学会交流,让自己过的更加幸福。当然了,这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坚持看到最后的鸡汤类小说。

小说里面很多句子都很美,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有空的话可以一定要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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