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务:第二篇 建筑防火 第四章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1、建筑内的设备用房在平面布置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1)建筑内部某部位着火时,能限制火灾和烟气在建筑内部和外部的蔓延,并为人员疏散、消防人员的救援和灭火提供保护;

(2)建筑内部某处发生火灾时,减少对邻近(上下层、水平相邻空间)分隔区域受到强辐射热和烟气的影响;

(3)便于消防人员进行救援、利用灭火设施进行作战活动;

(4)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建筑,其设备设置部位应能防止对人员和贵重设备造成影响或危害;或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及时控制灾害的蔓延扩大;

(5)除为满足民用建筑使用功能所设置的附属库房外,民用建筑内不应设置生产车间和其他库房。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商店、作坊的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平方米。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

(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时,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一个出口;

(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防烟排烟设施等。

3、防火间距确定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防火间距确定的主要原则包括:1.防止火灾蔓延;2.保障灭火救援场地需求;3.节约土地资源;4.防火间距的计算。

4、防火间距不足时可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当防火间距由于场地等原因,难于满足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尽量降低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防火水幕保护;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物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在设置防火墙时,应兼顾通风排烟和破拆扑救,切忌盲目设置,顾此失彼。

5、办公室等与甲、乙类厂房可否贴邻建造?有哪些措施要求?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隔开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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