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 念
1.
“一粒尘土,飘在城市……”
“怎么样?”
张总没有回答,只是盯着她看,双臂刀叉一样平放在餐桌上,身体像墙面,厚厚的眼镜片像是镶嵌在墙上的茶色玻璃。
“哈哈哈!”
她看着他泥塑一样的神情,突然肆无忌惮地笑起来。夏天,她的腰里深深地系着靛蓝白花的围裙,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到底穿的是单衣,所以笑起来,花枝乱颤。
她这一笑把张老师笑醒了。
张总低下头摇摇,一丝不苟的黑白头发没有任何动静,缓缓伸出右手大拇指,拖着拖着定立在半空中,用他铜色光滑的声音说,“你,有才!看着你的散文诗,我高兴得不知怎么好了呢!”
她整理一下鬓角柳枝一样的头发,扯扯衣角诚肯浓郁地说,“还请您多指教!”
张总说,“指教不敢当,本来是想难为你一下,没想到倒成了难为我自己。我本人年轻时也喜欢读诗写诗,现在世风日下,像你这样坚持追求美好精神生活的人太少见了。”
张总说,“你要坚持下去!是不是中学就爱好文学呀?”
“一直比较喜欢,”她还是愿意跟人谈的,就像在冬天里谈论夏天的天气一样。是的,那种夏天的感觉,已经很遥远了。“一直没有间断。忙,也就抽时间看看书,偶尔写点东西。”
“不容易呀。佩服!”张总摇着手里的纸说,赞赏的眼神从眼镜上沿飘出来。
“哪里呀,就是一点小爱好。”
对她来说这种聊天的感觉从未有过。这感觉像水一样洗过陈旧的记忆,原来满是野草的山坡上长着斑斑点点艳丽的花朵呀。像钥匙一样打开迟钝锈蚀的触须,原来被生活压抑了许久的灵性还没有走远。像火一样燃烧读过的诗句,文字一颗一颗灵动飘逸起来,带来新的梦想。有星星开始在脑子里浮现闪烁,带着她飞离这里。她更觉得自己虚度时光,更多时间消耗在闲聊叹息之中,没有捕捉到灵光闪现时的诗情,日久天长,灵光失望失落,遗弃她于生活的浅滩上。就像天气预报中的晴天终于到来,她的心里充满了喜悦——昨天晚上,张总给她出题《尘土》,晚上,与孩子一起挤在饭桌上,写了洋洋洒洒一千多字。
这时,推拉门滑动,下午三点多的暑热气水泥柱一样把一张白净面孔推进来,“还有饭吗?”她立马从狂野无边的诗境回到十平见方的面馆,换成平淡急促的声音回答,“有的,请进。”
张总站起来说,“你先忙着,我们再聊。有事说话啊。”
是两个人。男孩子举着手机问,“能团购吗?”眼睛在灰白的墙壁上找。进门左手墙壁上贴着绿底的墙纸,墙纸上订着平放的两本书一样长短的黄纸,纸上打印着“正宗六合板面”几个字。右手墙上是食品安全许可、个体户登记证,几个团购网站的招贴画。
她说,“还不能,昨天才谈好的,网上有了,我这儿还没上线呢。”
男孩子侧过头问,“吃不吃?”
女孩子说,“吃吧。”
两个人看绿色的大菜谱,女孩子说,“怎么价格用手写改了好几次?”
她让鬓发伏在耳根,解释说,“你们是学生吧,菜价长得跟竹子一样快,一碗面刚做好还没收钱就亏本了。我也不愿意涨价,都是没办法。”
四面墙壁,与改造过的铝制门对视的,是墙上另一扇黄色的木门。一扇紧闭的门。年轻人点了两份面。她转进门关上门,开始操作。
操作间?是的,三四平米左右的操作间。一个被她一天天改造认可和接受的操作间。
三年来,她每天用墩布拖这三四平米的地方,把水泥地上的石子都拽出来了。每当心里想起什么,她就止不住要拿墩布使劲地擦来回反复地擦地,鼻子也患上了强迫症,拖完地时不时鼓起鼻翼狗一样捕捉空气里那一种特殊的气味儿。其实,这气味像树一样被时间劈开劈开劈开,由粗变细,变细小细微,甚至根本就消散远去了,可是她还记着。
但是又必须进来。
她要进来给顾客做饭。
这是她的密室。逃不脱的密室。
2
“城市毁了多少诗?”
她用心地给这对情侣做面。敏感的神经对美尤其敏感,有时候她认为自己偏执。
这个时候,她当然想得到老公在做什么。睡觉?电玩?蓬松的头发各自打卷伸缩,俊秀的面孔上胡乱种着不知名的杂草,三个月浮皮潦草地修剪一下,眼神清洁却被血丝围困。当年令人紧张出汗的心动,已仿若痛饮隔夜的凉白开,解渴而乏味。
她追的他。两个人初来城市,同时加入一个打工者文艺联盟,他吹口琴,她写诗。她尤其喜欢看他沉醉地负在口琴上的样子,他不是用嘴吹奏,是在用嘴呼吸,用心说话,用全部身心呼唤和回应世界。而他当年张国荣一样的发型春芽一般发青的胡子告诉她他的诗情。她懂了。
文艺联盟如今还在,却只剩下一个锈迹斑斑空荡荡的的骨架。当年的她们,有的已经返乡,有的还在流水线上奔忙,有的还在菜市场守摊,有的开起了小馆,比如她。还有的----唯一一个出版诗集的朋友----割腕自杀,把献血浇灌在打开的书页上。也因为这件事,她们基本上各自收回虚幻的雄心,回归打工者的生活序列。
她给高总讲过文艺联盟的事情。高总爱听呢。高总说,“有没有保留刊物给我看看?文艺需要生活,火热的生活产生火一样感人的文艺。文艺联盟太可惜了!”
当然,她给他讲了她的故事,她的打工生涯,她的爱情故事。刚开始她不好意思呢,但是看着高总坦然认真的眼神,她一下子沉入当年的激情记忆,倾诉着她的爱和痛。
她俩一开始在市场卖菜,后来,盘下这个地方。老公迷上了电玩。买菜买面买料,接送孩子上下学,然后就是电玩睡觉。偶尔地,会轻描淡写地给她吹吹喀秋莎。
她每天的工作很简单。腰里深深地系着靛蓝白花的围裙,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站在小小的店门口,看着深幽的胡同里,觅食的人们在红黄白的招牌间游移。如果有人走到身边,朝透亮的推拉门里张望,她轻轻问一句:吃面吗?如果有人吃面,她给人做面。然后,继续在门口站着,看胡同里光影的变化。
女孩子把卤蛋夹给男孩子。男孩子又把豆皮夹给女孩子。互相轻轻地看一眼,仿佛已经看到对方心里。然后各自吃饭。似乎是在汩汩流水上飘来一朵醉红的花,她不经意间看到两个人无声无形的亲密,心里漾起一阵温和清明的感觉。这是过来人的感觉,从温馨中回忆温馨。在这上面人人是平等的。
又有人进来。深黑色西服白色衬衣,附近商场的售货员。
马路那边,是城市的商业街。一栋栋刺天大楼,探照灯一样反射着耀眼光芒,让人自觉地产生自卑,接近大楼时不由不捏捏口袋,想想自己的身份,问自己进出的口令知道吗?她羡慕进出的制服们,但是也知道这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除非她们来吃饭,或者要外卖。
但是她喜欢听她们吃饭时聊天,股价房价老板绯闻,都让大楼在她心里生动起来活泼起来。她想,那些足球场大小的广告牌子后面原来是这样啊!霓虹灯闪耀的仍然是名利的诱惑追逐,世界是一样的世界。
世界也许就是一个奇怪的拼图。城市中心的边缘,这一片小平房就像艋艟巨舰旁边的小舢舨,丛林里参天大树下的草场,奇怪地相克相生相互依存。
制服们在饭点从摒弃阳光空气全封闭保姆式服务的大楼走出,揉着懵懂的眼,晃晃悠悠走进这片平房区曲折长短的宽窄巷子,在闪着什么面、粉、锅、炒、包、吃字样的屋里,懒懒散散地坐下,扯开衣扣,看手机讲大话,或者抽烟,或者讨论怎么对付客户,她会感觉这些大楼属于她没见过的人,而她见过的仍然是她们的一部分。在她们结账的时候,如果是aa,她发现她们计算到分,一个钢镚都不会错的。如果有人短缺了,另外有人代付,“回去给你”这话一定那么诚恳地讲出来。
当然她不会免单的,免不起。当年在文艺联盟里,对开一家供诗人歌者免费餐饮小店的想法,就像一颗发射后失事的导弹,亮堂堂的瞬间引爆的是黑暗。在菜市场,真是披星戴月,每颗葱上都滴着汗水,更不要说耗在市场里,听着自己的生命滴答滴答流逝。晚上数着粘着不同体液的零钞,感叹岁月的回馈如此淡薄,可是又离不开舍不得这雨滴一样的收获。一寸一寸地,就落入一个没有尽头的迷宫,寻寻觅觅,看见的的却都是一样的门一样的墙。她来晚了,所以只租到这间屋子,至于厨房就像寡妇改嫁拖来的一个酱油瓶。这房子是没人要的,但是寡妇也是女人,寡妇一定能嫁出去。
她一次一次对老公说,“你能不能再弄些水泥把地面再铺铺?”
老公摇着手柄,脑袋钻进电脑屏幕里,根本不回头地说,“没事的啦,原来是厕所,都多少年不用了,下水道堵塞的严严实实,没嘛味道的。我什么没闻着。人家前边那家不是干的好好的?别再干扰我,差一点失手了!”
她恶狠狠地揪着老公头上的杂草说,“你他妈的弄不弄,不弄我不干了!”
到底还是又铺了层水泥。心底增加一道防护,感觉好一些。一方面是她要给自己良心一个交代,另一方面就像文化人见面的点头之交,就像微信朋友圈里的点赞之交,证明自己属于这里,可以跟别的摊位铺子混在一起。否则,自己低人一等。左邻右舍,天南海北,南腔北调,各种风味小吃,还有巷子里临时摆着的大饼鸡蛋、炸串儿、水果饮料,人啊东西啊味道啊,组成一个圈子,她不忙的时候站在门口和人闲说话,听着看着嗅着浸染着,如果不在意,也许就看不见灰黑嶙峋的墙上靠着她这样一个女人。
正像菜市场嘈杂的声音群里,听辨不出她的呼吸,而茄子豆角菠菜土豆主演的戏里,她越来越隐身生活的幕后,连同李白啊谁谁谁啊千百年来续写下来账簿一样冗长的诗句,一起隐没,一起矮化。
张总是最近常来的一个顾客。其实,张总应该叫张总工程师,本地人,但一直在外地一家公司工作,刚刚退休回到原籍。张总的金丝眼镜精致闪亮,休闲西装柔韧洁净,白发有条不紊,自身就是一架小型瀑布,随意流露着老帅哥的风度。这片简陋地方的各色美食吸引了各种食客。张总说他家离这不远,一个人住,午饭时过来随便吃一口就得。哪家都尝,特别喜欢她做的板面。她纳闷除了老家人,怎么会有这么喜欢板面的人,不就是面片、青菜、豆皮,浇咸咸的肉汤吗,什么羊肉板面牛肉板面,有几块指甲盖大小的肉就不错了。可是这老头爱吃,一手用筷子把一根白、宽、长、厚的面条挑起来,一手捂着条格状的衬衣,轻轻咬一口面,吃一口青菜,生怕油汤溅到衣服上。还喜欢吃汤底里的油炸辣椒,把肉块肉末都仔细地捡起来填嘴里。最有意思的是,这老头跟年轻人一样,喜欢要一瓶北冰洋汽水,瓶子里漂一根吸管,吃口面扭头嘬口汽水。吃完饭,红着脸,打着嗝,夸她手艺不错。
一天,他吃面,她看普希金诗选。张总停下筷子说,“喜欢诗歌啊?没想到啊,我是说没想到你这么忙还读诗。”
张总似乎不经意见就把话说圆了。她听出来了。但是,张总说的对啊。
自那以后,饭后他都要和她聊会儿。
3
“尘土已在思故乡”
命题作文已经成了作业。
高总接连几天要求她围绕尘土写。诗歌散文都行。高总的好评成为她的追求。
她读完了。适应了他的眼神,期盼从那里得到肯定的回应。
张总也盯着她。双臂刀叉一样平放在餐桌上,身体像墙面,厚厚的眼镜片像是镶嵌在墙上的茶色玻璃。张总听她读完,反反复复念叨这句很久,一边念叨一边咂摸,修长的手指捏着宽大的下巴说,“好!真好!”
“但是有一点,城市毁灭诗,城市也写诗,写了无数好诗。” 张总避开她的眼神,又意味深长地说,“人类最终的理想是在城市里过一种诗意的生活。你还年轻,要保持自己的精神追求。”
她使劲点点头。她有点相信自己。
高总又说,“你这么年轻漂亮,有才气有能力,要不要换种生活方式?”语气平和沉稳,仿佛是和她商量什么问题。
换种生活方式?她瞪大凤眼,希望从张总那里得到这揭开三个字的密钥。这不是换了活了吗?从菜市场到小吃街,就像去影楼照相时穿的衣服,换来换去,却都是一样的脏。只是如果放大了看,这脏就显得毫不起眼。
最近几天,买了几件不贵但是贴合身体的衣服,邻居看得见,张总看得见,张总睿智慈祥的眼睛不停的对她说,你真漂亮。
两个孩子都已经上小学了。已经到了想不起数眼角皱纹的年龄,还有人这么真心似的赞她为美。她本能地否定了这种说法,迅速看一眼高总,低头说,“哪儿啊,都三十多岁了。您这是笑话我了!还能换什么生活方式啊!”
高总的眼神箭簇一样射向她,然后摇摇头缓缓地说,“没有,你是真的漂亮,从内向外流露出来的漂亮,……你相信我……”
这声音像是蜻蜓在空中游移,又似乎在酝酿什么。空气配合着,倾听着,放缓了流动的节奏。而心脏却从云雾里凸出出来,远远地呼喊着什么。只是这一方天地并不是密闭的,轻易就被闯入者破获了生态。或者说,这一方天地并没有形成自己的生态,而是一个生态的组成部分。
因为高总的话没说完,推拉门响起,穿黑色制服的四个小伙子一边大声说笑一边跨进门。高总的后半句话或者说是最真实的意思被小伙子们高分贝的年轻声音带走了。
高总照例站起来。但是,这次高总轻声说,“你先忙着。回头我请你喝咖啡。我已经知道了你的故事,我也要给你讲讲我的故事。”
她的第一反应是把几个半大小子轰出去。当然这想法就像新过门的媳妇一样,不能顺着性子来。她几乎也是借送高总出门,正当而热切地拿眼睛捕捉高总的眼神,看着他高大魁梧的身躯稳健地站起,然后转身、迈步,推开房门,跨出,消失。
后来,她总想起,当时,狭小的房间里只有高总和她。空调把房间吹得凉凉的,房间里的温度是那么的适宜,一切简陋都自惭形秽销声匿迹,只流淌着自己莫名的轻淡的伤感和高总宽容潇洒的风度。后来,她也会想起那天午后的巷子。歪斜的巷子里,一排排房屋斑驳的外墙上,挂着钉着红的白的黑的大大小小的牌匾、幌子,巷子一半是阳光一般是阴影。高总走在阴影里,但是影子却飘在阳光里,满头齐整的银丝闪着光辉。她盼着高总回头,但是高总踩着高低不平的巷道,径直往前走,在三三两两的行人背后时隐时现,终于走到巷子尽头,拐上马路,消失了。
顾客走了。她想,高总为什么不等一分钟再离开呢?
4
“城市也写诗……”
关于文艺联盟什么的,她都跟高总讲过。
晚饭后,她想起自己还留着文艺联盟的一本刊物。上面有自己的一首长诗,几十行呢!于是就像寻找走失的孩子一样,翻箱倒柜地找。住了多年的出租屋,家当不少,叮叮当当,这里碰了那里倒了。俩孩子仍写自己的作业,倒是老公从电脑前拉着脸没好气地问,找什么呢?走来走去的,晃得人心烦。
她没在意,她心里默默地把当年的诗句从捡出来,拼成完整的一段记忆。这段记忆里有花草芬芳、有纯真清澈、有激越昂扬、有梦幻繁华,这首诗是当时蓬勃生命的写照,是现在通往过去的花径,一个字一个字像巨大的藤蔓织成绿色的墙壁,每当看时想时就那么爽目。尽管文字稚嫩,可是不改表意的本色,记录的功能,无法避开,不能拒不承认。她要让高总看到这首诗。高总一定爱看。
她一时还沉浸在唤醒的懵懂中,对丈夫的反应变得迟钝,拢着鬓处头发,求助地问,“见到我留的那期刊物了吗?”
老公说,“什么刊物?早扔了。”其实他是知道她找什么的。拿到这期刊物的当天晚上,他请她吃饭祝贺,她说,“我要永远记住这一天,你也得记着!”记住了吗?他急不可耐要带她去小旅馆,肾上腺的大量分泌让他异常清醒,第二天醒来,他还能把她的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在菜市场,他进货,她卖菜。在这个小面馆,他进货,她守店。他把大把时间扔在电脑里,花不少钱买什么装备,还参加网游大赛。离电脑近,就离她远。把他换别人,是不是一样过日子?
留着跟生活无关的东西干嘛?她望着那张被电脑屏幕吸得扁平的脸,望着屏幕里乌压压张牙舞爪的小人儿、僵死漠然的山水花草,再看看屋里廉价的家具用品衣物,望着身穿印有外地务工子女学校字样的孩子,心慢慢凉了下来。一件一件,轻轻地把翻腾开的东西码好,把衣服整理好,把厨房洗涮好,把地面擦好,喘着粗气把自己在藤椅上坐好,打开电视机,搜出韩剧,一如既往地看看哑巴电视。
但是,高总今天的话却像克莱德曼的钢琴曲,一直在耳边响个不停。十点一过,她催着孩子们洗漱上床,孩子说,作业还没写完呢!她不再对孩子说什么,对丈夫说,“明天一早进点生菜,我怕明天不够用的。”丈夫用鼻子简单地说,“嗯。”
她半夜起身,书看不下去,就从手机里看韩剧,刚好看到一个结婚场景,睡意阖上眼睑,模模糊糊之间,却发现是自己跟高总举行婚礼。大宴会厅金碧辉煌,喜庆音乐高亢庄重。高总还是那么风神潇洒,她洁白婚纱着身,紧紧挽着高总胳膊,走上舞台。陌生的嘉宾来来往往,道喜祝福声不断,却听不懂。她找啊找。丈夫站在门口抽着烟冷漠地看,两个孩子身穿校服在他身边抢吃喜糖。她扭过头去。突然,她听见了小儿子熟悉的哭声,原来,大儿子为了抢小儿子手里的糖果,把小儿子食指掰折了。哭声冲起来,撞到屋顶,四下散开。司仪的声音被打断,丈夫已经不见,宾客全部转头。高总布满红光的脸血色逐渐淤积,两只眼睛死死盯着她说,抖着手指说,“叫他们走!”她一把扯下戒指,哭天抢地地说,你给我滚,滚!”
她的脸上发烧,眼里全是泪。丈夫踢醒她,急促地质问她,“你怎么开声音了!”
丈夫没有看见她脸上绽开的红云,也没有听见她心脏里千声鼓响。
早上起来,发现眼圈是红的。可是也没办法呀。平时不化妆,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掩饰,心里竟然有点慌慌。阳光清新透明,一切都是昨天的模样,平房,巷子,味道,食客。她站着面馆外,跟胡同里支摊卖大饼鸡蛋的邻居闲聊,眼睛在胡同两头逡巡,好像随时会在巷子里发现高总的身躯。可是,中午十二点了,太阳已经焦躁起来了,高总还没到。往常,他很准时的。阳光把房屋的影子左右搬移,人来人往,终是没有那一个人。
大家闲聊的时候,脑子都是分头行动的,一边这边说着,一边那边看着,一句话说可能要分成三段说,第一段说完,就要照顾顾客。第二段也许丢在第二天,也许永远丢在时间里。她把高总这两个字挂在脑门上,如果谁先提到这个人,立马跟自己这两个字放一起,希望能拼凑起来。但是没有人提到。也许,大家看着高总总往她的店里来,还指望她透露一点高总的秘密呢。她不说,是不是藏着什么呢?谁又在乎她和高总会怎么样呢?她刚开始不希望主动跟人讲高总,只希望听人家说。可是人家不说,或者人家根本没得说,她反倒希望人家来打听高总的事情。后来她要主动跟人讲高总好帅好有风度的时候,人家的时间里似乎已经根本没有高总这个人了。她如果讲起来,自己就觉得尴尬,仿佛一片腌透晒干的大白菜,是挤不出水分来的。
高总再没见过。
5
“有诗就有故乡……”
这里还是这里。摊贩来的走的,这家装修新开那家关门大吉,制服们游客们深入胡同,尝东西南北小吃快餐,解一时之馋。
她还是腰里深深地系着靛蓝白花的围裙,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马尾辫子躺在肩上,在幽深的胡同里,看着人群,聊着天,招待着客人,看着发黄了的普希金啊雪莱啊什么的。
胡同里走着的高高的、清瘦的、白发的、西服的、眼镜的,终究合不成那一个图像。
吃面的,每一道程序里,也没有那一个的影子。
后来,附近高楼又起好几座。周边饭馆不仅能吃饭,还要成为风景。于是,管理委员会从房管局档案馆调出这片区域的底档,因势利导,重新规划,把这片平房整体修缮加固,更换上下水管道,路面铺上花砖,墙体粉刷成蓝白,打造成名副其实的小吃街。她没有犹豫,态度坚决地抖出家底儿,又向父母借钱,打败了几家竞争者,租下巷子里一个五十见方的店面,开起了饭馆。主食有西红柿汤面、炒面、羊杂面、牛肉面、疙瘩汤、米饭,当然也有板面。凉菜有拍黄瓜、西红柿拌白糖、海带丝、大拌菜、肚丝烂蒜,还增加了酱牛肉、鸡心鸡肝鸡爪子之类的,也添加了十多样热菜。冰柜里青岛燕京雪花啤酒、二锅头、老白干、可乐汽水一应俱全。她忙不过来,请父母过来一起经营。
丈夫还是没黑没白跟电脑亲热。让她头疼。不过她没多少时间头疼。
闲下来的时候,她依然会腰里深深地系着靛蓝白花的围裙,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站在店前,看着巷子,看着人群。她用地图搜到附近大楼里有几家著名的咖啡馆,她想,高总会请她去哪家呢?什么时候?午后阳光里?雨天雨声里?夜晚灯光里?他又有什么故事要讲给她听呢?现在他在哪里?但是,她把他放在半路上,坚决不让他走进自己的心里去。有时候她会为自己的想法脸红,但是很快就接纳了自己的坦诚。
她记得高总一句话,城市也写诗,有诗就有故乡。这个城市有许多文化活动,抽时间要去欣赏。而诗,心里的诗,为什么不坚持下去?
她对他心存感激,更多的时候怀疑他是不是真的来过,甚至在梦里高声问高总,“您是不是狐仙变的?”
球 友
要我讲他的事儿?
说实话,我真不了解,我们只是在一块踢球。但是算球友吗?
从头说?好吧。
我甚至找不到头在哪里,对他的印象就那几幅画面,也许时间久远,也许就在昨天,画面相互交叉、重叠,混淆、模糊,说不上来。您愿意听,我就讲讲。
上大学的感觉,就像在污泥池子里游泳,游上来一身轻松,就可以自由地奔跑。是一个密码,把绑在身上的绳结全部打开,五脏六腑,口眼嘴巴、腿脚四肢都变成我自己的了。我自由了。
我们这个大学,嗯,您知道,刚从学院升格为大学不久,就像王靖雯不温不火而王菲火烧连营,但是王菲让人惊喜而这个大学让人咬牙切齿,因为揭开王菲的盖头之后,您会发现王靖雯甚至比王菲还耐看;而这所大学简直就是骗婚,原来它其实是一个名字叫¥¥¥¥学院的丑妇新起了个香艳的艺名在江湖上混,一批一批刚跳出污泥坑的小伙伴们又仿佛回炉重来一遍,每天像吃坏了肚子一样没精打彩,逮住机会就化身怨妇一通诉说,就像去厕所痛快。然后,然后,该怎么还怎么,上课睡觉,谈恋爱,玩游戏,准备考研出国等等。
我这么说您能接受吧?好,我往下说,我们快看见他了。
我呢,喜欢踢足球,就是中国人提起来就疼得肝儿颤的破玩意儿,罪过在国家队而不在足球本身,踢足球的快感跟啪啪啪比起来不差……我承认比喻不当,呵呵。
总之,踢起足球我就感觉在夏天的风雨中裸奔。
我们系女生多,足球队攒不起来,枉费了我对履行足球队队长义务的向往。所以,也就是几个系的同学一起玩。几次下来,也就有了几个固定的球友。
我们一般踢下午场,每次腿不发软不走,不把太阳踢回老家不走。但年龄差不多,足球水平可跟红酒杯、白酒杯、啤酒杯一样,找不齐。特别是一个同学,长相怪异,脑袋好像被木板竖竖地夹过,脸蛋白白净净没有一丁点胡须,眼珠子好像着急转动所以把眼白要挤出来似的。踢球呢,只会接慢慢滚动的低平球,拿球之后,只看球不看队友,不盘、不带、不回传、不横传,抡起一脚就往对方球门前开去,看着别人玩儿命追,他自己嘿嘿咧着里里外外的牙直乐。
对,就是他。
我是很有团队精神的。看他那样儿真想揍他。可是为了踢球打同学怎么能行?
尽管足球踢的像石头,但是他的痴迷程度绝对一流。
体育场一般每天下午五点左右开放,他经常第一个到。
篮球场就在边上,他从不进去。足球场如果没开门,他喜欢一动不动地把身体贴在栅栏上,铁丝紧紧地箍着脑袋,嘴巴从铁丝缝隙鼓出去。一身蓝球衣,白色号码颜色污浊结斑。长衣短衣都显得过大,愣愣地耷拉在他薄薄窄窄的身子上,风吹过衣服就晃啊晃的。球袜是浅腰白袜褪在脚踝,球鞋就是五星牌的胶鞋。
夕阳把他的身子和栅栏紧紧捆在一起,影子长长的拖在场地里,随着夕阳流逝,影子长短宽窄地变形。有时他也把双臂伸开,在栅栏上写个八字,仿佛栅栏上长出的枝条,两只手攥住、张开、张开、攥住,像撕裂的树叶,像未长大的瘪瘪的果子。
他似乎已经长在栅栏上成为栅栏的一部分,成为球场的一部分,栅栏上的锈蚀一点点吃掉他身上的蓝色白色黑色。
夕阳把栅栏和他的影子冲洗晾晒在偌大的球场里。
夜色迫近。踢球之后,我们各回宿舍,或者上课。他接着围着球场踢石头子玩儿,踢着追着,手臂张开,四肢像一架风车要散架的轴一样,摇摇摆摆,晃晃悠悠。我担心如果风大,这风车似乎会被吹走。
我奇怪还有这样奇怪的同学。
我们也终于知道,他不是同学。
不知道他住哪里,从哪里来。
但他的鼻子对足球敏感乃至过敏,也许在把球踢开的一霎那,快感会从脚尖长出来,顺着小腿大腿腰肢胸脖子窜到大脑,然后在皮层里爆炸,一次一次形成记忆,一次一次强迫他在下午,在学校,在球场,在这群人中,从混沌中醒来,经受一样惊心动魄的游戏。
踢球带给我们愉悦,如今想起来,他的感受应该是更加刺激。
当然,足球毕竟带有团队性竞技性。如果大家足球踢得都比较好,就像乘坐游乐园里的高架小火车,高高在上,封闭流转,俯视其他游乐设施。可是他总成为链条断裂的地方。球场上,因为不受关注,所以他总出现在大片空荡荡的开阔地,球不传给他显得队友不会踢球,可是传给他,他总是与球非常隔膜,球不会乖乖轻易站到他脚下。
如果接不住球或者球被抢走,他也会说,我的我的我的。声音是从鼻腔里走出来的。大家会说什么?又考虑安全问题,所以抢他的球时大家都小心翼翼,像摘一片树叶一样,从他轻弱的身边把球扒拉开,剩下他只是呆呆的看着,好像这球跟自己无关,因为球权似乎不曾属于自己。
球场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断腿?因为对大多数男人来说,球场上玩的不是踢球游戏,是抢媳妇的游戏。对于他来说,这媳妇从来就不是自己的。或者说,他从来没有媳妇这个概念吧。
但是他终于是受伤了。
一次,球溜到他脚下,他双臂伸开,做出姿势准备一脚把球踢走,结果踢球那只脚的脚尖碰到了草皮,而足球稳稳的在一边看他笑话。他“妈呀”一声叫,蹲下来捂住脚,脑袋抵住了草地。这一声,清脆纯净,大家异常熟悉,仿佛邻家小小弟的声音,仿佛自己小时候委屈时的倾诉。我们过去拍肩膀安慰他。
好在没事儿。只是大脚豆被草地狠狠地咬了一口,草皮自损八百,有的草根都折了。他一动不动。晒干的虾一样蜷缩着身子。
您知道,我们学校处在城郊结合部靠近城市这边儿。总算离城市近些,看不见农田听不见牲畜叫。当然我们大学的上辈子也就是学院毕业的学长们是曾经身临其境的。随着农田远去,农田留下的成片的平房、破旧的楼房把学校裹得严严实实。学校本就是土生土长,所以附近居民从没把自己当外人,校门形同虚设,主要是用来检查文艺青年的证件的。
他能进来,别人当然更能进来。特别是,这个城市哪个地方都挤满了人,人要伸伸胳膊腿儿都难,赶上学校有大操场,所以周边的老头老太们晚饭前后,从四面八方涌出来,在操场上梗着脖子暴走摆着小手遛弯,年轻的爹妈推着婴儿车带着走一步能摔一步的小孩子,还有半大小子学骑独轮车平衡车还没长开的小姑娘学嘭恰恰,学哥学姐牵着学妹学弟谈人生掏耳朵。
有时候我怀疑这不是什么学校,而是一个大杂院。仔细听听,还能听见锅碗瓢盆的声音,听见男女吵架逗嘴的声音,听见这片平房楼房变老的声音。
这个学校是这片居民区的天井。是饭后聊天唠嗑的场所,来到这里,可以把生计奔波的烦恼、家庭不睦的烦恼、对社会不平的烦恼都丢在狭小的屋子里,用一身臭汗短暂地清洗感觉认知和判断。
嗯,我说这些不是没用。这是他被打那天一个典型场景。
时间久了,我们也习以为常了。反正我们跟学校的关系是暂时的,而他们是长久的,学校是我们的,更是他们的。我们必须走,而他们在,我们的孩子不一定来,而他们的子孙还在这里。
井水不犯河水地同乐,何妨?
学校曾经出于安全考虑,严格保卫工作,限制附近居民出入逗留,但简单一道栅栏门是挡不住居民的热情和习惯的,村长、居委会主任联手上门做工作,学校选择了适度的限时开放,也算是回归学院本色。想想,名字叫学院的时候跟居民打成一片,阔气了就想关起门自己过?门儿都没有。
四年来,我们就这样跟他一起踢球。
皮球如果是一个厚脸皮的无赖的话,他就是一个脆脆薄薄会走路的瓷器。瓷器是不能轻易惹的。要任由瓷器闪耀自己的光芒。
我们在天热的时候踢。有时地表温度接近40,他会脱了袜子光脚乱蹦乱跳,或者光着上身,脚丫子别在栏杆上做仰卧起坐,键盘一样的胸部总叫人想起早期科幻电影里滑溜的外星人。而他呼哧呼哧,嘿嘿嘿嘿,满眼里灌的都是满足的汗珠子。
是啊,踢球是多好的一个借口啊。踢球水平可以在地平线以下,这么拥挤的城市敞这么一个口,供我们疯跑,挤掉容易淤积的荷尔蒙,是不是太傲娇了些?
顺天承运,与天地一同凉热,贴紧上天的眷顾,流汗就流个万流俱下痛心彻肺,曝晒就贡献水分盐分挤进大气循环。黑?底色已经够重,再添几笔谈不上浓彩。奔跑中,不断冲破热浪阵脚羁绊,浑身上下零部件很快润滑到位,协调运转,形成自在自主小气候。有时候,他会像一只猿猴,踮脚伸颈,舒展手臂,仰望薄薄一层蓝天,吸纳内外温度不分的热气,甚至高呼一声,仿佛自在游猎于白云丛中,神采飞扬,瞬间可以不见。
我们在北风肆虐的时候踢,我们在冬雪纷纷的时候踢,我们在暴雨倾倒的时候踢,我们甚至在雾霾横行的时候踢。如果没有他,我会四处张望,寻找那个趔趔趄趄的身影,夏天蓝色短装,春秋的时候五排扣的蓝布上衣有时扣子错落下摆长短不一,蓝色短裤或者黑色长裤,脚上永远是五星胶鞋。
球场上,大家也会给麻木地他传球,罔顾他的失误,在他含糊焦急地说“我的我的我的”时候,大家也会默然,甚至也有人失误时会脱口而出“我的我的我的”,引起一阵哄然大笑。他嘴巴张的圆圆的,嘿嘿嘿嘿地乐。因为他已成为我们的一部分,自己人的失误可以忽略不计,这也是业余足球之乐的一部分吧?
当然,附近也有其他居民来踢球,有大爷有小子,有球痞有球盲。
一切看上去十分自然。四年如水,浅浅一池。要毕业了,在这个学校里扑腾四年之后要跳上岸去了。
毕业前夕,我们喝酒踢球踢球喝酒,跟女同学了一些未了事宜。
但是总有一些事情会发生,就像一些事情不会发生一样。而不幸的是,这事情是不幸的事情,就是他被打这事情。
您知道他家里情况吗?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踢球吗?
其实从乌压压的平房灰土土的楼房,我大概可以揣测他的生活环境,但是这只是一块脏脏的苫布,掀开之后,才发现苫布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也不需要挡风遮雨的话。
对于他被打的过程,我一会儿再讲行吧,反正外面雨下的大,您的车要开出校园不趴窝就是拖拉机。呵呵,不生气吧?我先讲后面的事情。
我是把他背回家的。
他软软地趴在我的背上。我不相信这是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男人,他太轻了,整个人像树叶一样,呼吸像树叶上的纹理一样,如果不是耷拉的双腿偶尔碰到我,我感觉自己这个姿势很滑稽,因为背上空无一物,我把他像个布袋一样用手往上送送,再摁一摁,仿佛才能感受到他的份量。
出了校园,我跟他说,我往前走,您给我指左右,在他吞吞吐吐“左右右左”的声音里,我从柏油路拐进胡同岔上小胡同,登楼梯上顶楼。
夏天傍晚嘛,胡同里摆满了饭桌,哪里都是人。
陌生人进来首先让啃骨头的狗们拉开架势准备为保卫主人而战,一阵阵提醒提示汇报工作性质的咆哮,让光着黑上身咕咚咕咚喝啤酒的男人、穿着大背心忽悠忽悠的女人和在家长邻居粗暴的话语里茁壮成长的孩子,把冷淡冷漠的目光齐齐吸引过来。我那天穿的是皇马白色队服,像白色的火焰在胡同里燃烧,比夕阳的成色一点不差。
我连连跺脚吓唬虚张声势的狗,他呼啦呼啦的给我说方向,脑袋从我肩膀探出来。人们总算发现我背上还有一个人,一个熟人,于是长出一口气,半是嘲弄半是漠然地说,“二蛋呀。”
我一路走一路解释,“他在学校踢球时被村里的人打了。”人们的好奇心比肚子的贪婪厉害,一下子放心碗筷,站起来笼过来。我赶紧一遍遍地说,“他把球踢到一个孩子身上,孩子哭了,但是没事,家长不乐意,让他道歉,他还嘿嘿咧着嘴笑,家长就揍他,家长揍他,他还是嘴角冒着血泡子嘿嘿笑,家长就狠狠地揍了他。他走不动路了。我就把他背回来。那人就是您们村里的,名字叫大柱。”
人们叹气说,“二蛋喜欢踢那一脚,会吗?这下子老实了吧。”
看人们的表情,我能想到他的家一定在一个死角里。
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带着我,来到了他家门口。果然,一个死角。
他家里的情景?我不想再想起,我没见过这样的家。
当然这跟他母亲同样患唐氏综合症有关,并且综合症状已经太明显了。
他的钥匙找不到了。敲他家的门就像惩罚我的手掌。门突然间打开,他母亲光着上身歪着脖子无声地乜着我和他。
房间里混合得拧巴的气味强烈地逼近。
房厅里,东边西边的东西构成一座座孤岛,我在这些衣服、鞋子、锅碗瓢盆单个或联合组建的孤岛之间闪转腾挪,总算把他送进一个小屋子。
一张铁床一个凉席,床头小柜上一个相框,相框里一张黑白底照片,掩埋在一道一道一块一块的污垢里,模模糊糊浮现一个面无表情嬉笑着的女人,怀里一个嘴里含着手指的婴儿。时间:83.9。想来他已经30多岁了。
相框旁,摆放着一个崭新的足球。上面一个夸张的符号似乎在对人说,我是耐克,我是真的耐克呀。足球上俗不可耐地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红字:***村委会2002.10,字迹模糊斑驳。看来慰问工作做到家了。
屈指一算,2002年日韩世界杯上中国队几名主力队员都快出狱了,只剩下这只足球还在炫耀着当时的炫耀,还在他的屋子里闪耀,在他的心灵里闪耀。
问一句,狱中几位足球大佬何想?
看到这个耐克公司的福利品,我毫不怀疑它的真实性。足球的胜利带给人们的冲马桶一样的狂欢,足以抹平阶层地域智商贫富差距,一同感受同一的感受。
应景而奇怪的关怀,无意中给他带来的意义远胜于我们。
足球已经崭新的发旧了,虽然极少踢过的痕迹,有的皮子本身经受不住岁月侵蚀却已经泛黄。他从没有把这只足球带学校玩过。他的迟钝的神经末梢的末梢,在踢球那种欢愉闪电流遍全身的瞬间,被他捕捉住了,并且满满地灌装进入这只足球,痴痴地敬奉,死死地守护,不容有任何丝毫的遗失。
我们同学根本不知道这些情况,当然我也是刚知道不久。
实际上我还知道什么呢?他的家人,我只看见了他母亲。关于其他人的蛛丝马迹,比如一个成年男人,我没有发现。当然,他肯定有父亲,即便他是浊水,水也有源头。可是就剩一个污浊的水坑了。也许他父亲去世了,也许离开了吧。
我这一双20多岁的眼睛,能看透什么呢?
从他家里出来,我也没有稳下身子问问街坊们。
所以,他只是我们四年记忆里一张纸。我们这些踢野球的,从来不会想到把自己跟球一起照个相,来就来,去就去,畅快就可以了。就拿今年一起毕业的几个人来说,也没有留个qq电话什么的。至于球场上的人工草皮,接受我们挥洒荷尔蒙,也会接受他人扔下青春年华。他呢,在一个偶然事件里,把不可知的能量带到足球的一踢里来,就像乌云闪开一条缝隙,给予他永久的光亮。
否则对他太不公平了。
至于以前,想来他一定也在这里闪光。至于以后,不知道球场上的光芒里,是否会有他的贡献。
庆幸的是,我们没有拒绝过他一起踢球。
容我唠叨啊。我本不是这样的性格。踢球的男人用脚说话的多,用嘴说话的少。说实话,想起来,他那只足球至今扔在黑夜里烧灼我的眼睛。
我真想不到还会有这样的事情。我宿舍的朋友们也都惊呆了。
当然,我的感受只是一种臆测。
他不过是一个现象而已。这种寄托,可能是无意识的发现,是上天弥补愧疚的举动,就好像他和他们在无边的淤泥里挣扎,终于发现一片新鲜的树叶飘落眼前,于是当作世界的全部意义所在。
他肯定没有上过什么学,人们对他作为一个正常孩子的记忆,应该是停留在婴儿时期。踢球过程中他受伤时的哀嚎,还原了他婴儿时期的底色,与我们并无异常,但他永远就那么大了。
胡同里的人张口就称他傻子。傻子只有生死,傻子就像野外的荒草,傻子的一生是户口簿上一张纸。当一个人试图伤害他的时候,人们才想起傻子具有人的价值,他衡量了一个人在法律上有多傻。大柱打他下手太重,当时吐血了,但第二天吐得更多。大柱懊恼不已,可是谁让他招惹命运膝下一只沉睡的猎犬?还有刑期等着他不是?
黑暗中的人。一丝光亮照一生,一时的荣耀定格一切时间。
对于我来说,这也足以一分一秒一天一年地滋补心灵。
马上就要步入社会,可是您告诉我,纷繁的生活中,谁能够保持内心一贯的安宁?
因为几年的记忆都想涌出来,导致出口拥堵不畅,又加上我们隔岸观花,实际上给您讲的这些,难免添油加醋或者修修剪剪,有好多臆断的成分。
如果他会说话,是不是更加真实的诉说?
我得承认,好像把我自己绕进去了。
谢谢您啊,这么有耐心听我唠叨。您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