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养老金体系经历了数次改革,最终形成了现行的三支柱体系。其中,2002年的改革设立了劳动养老金计划,奠定了三支柱体系的基础,2010年改革的核心则是将统一社会税改革为强制性缴费。由此,劳动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全部由雇主缴费构成,缴费率定为26%,其中10%进入基本部分,16%进入保险积累部分。
一、俄罗斯的养老保障体系简介
第一支柱是指国家养老金制度,包括社会养老金、军人及其家庭养老金两块:社会养老金,是国家提供给不能享受劳动养老金(第二支柱)的老年人、残疾人和缺少瞻养人的社会群体的养老金。军人及其家庭养老金由国家提供给在战争中伤残的人员、“卫国战争”参战人员、“卫国战争”殉国者遗孀和牺牲军人的父母等群体。国家养老金的资金来源是财政预算转移.无须被保险人缴费;养老金给付金额相对固定,但也会不定期增加。
劳动养老金
第二支柱是指劳动养老金制度。劳动养老金制度是强制性的,覆盖所有受雇人员(包括公务员、公私企业雇员和农民)和自雇人员,分为基本部分、保险部分和积累部分,分别实行不同的制度安排。在2010年改革后,第二支柱缴费率总计为26%。
①基本部分。劳动养老金的基本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资金来源原先为统一社会税(UST),2010年改为缴费方式,缴费率为10%(年收入超过41.5万卢布的部分不需缴费)。给付金额固定但并非一直不变,也并非对所有受益人都完全相同。一是给付金额根据通货膨胀水平、联邦预算状况以及俄罗斯养老基金(PFR)的资金情况进行定期调整;二是给付金额会区分老年退休养老金、残疾退休养老金和遗涵养老金三种不同类别以及其他附属条件(如被赡养人数量、残疾等级等)而有所不同.老年退休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是:男性60岁,女性55岁,至少参加保险5年。残疾退休养老金和遗威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分别是参保人出现残疾和参保人死亡。
②保险部分和积累部分。劳动养老金的保险部分和积累部分,分别实行名义账户制和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制资金来源一直是雇主缴费,但缴费率经过数次变动’2010年改革将这两部分的缴费率定为]6%(年收入超过41.5万卢布的部分不需缴费)。其中,1967年以前出生人群的缴费全部进入保险部分(个人名义账户);1967年以后出生人群的缴费,10%进入保险部分(个人名义账户)。6%进入积累部分(个人积累账户)。为增加积累部分的资金来源,2008年出台的《养老储蓄金补充保险缴费和国家支持设立养老储蓄金法》规定职匸可将自己一部分工资自愿存入个人积累账户,国家配缴相同金额的资金。对n雇人员不设定缴费率,其只需上缴固定金额的保费。
养老金给付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根据相关公式计算确定,另一种是根据通货膨胀水平或月平均工资增幅进行指数化调整。保险部分的计算公式是:养老金月度给付额=名义账户积累额/预期支付月数名义账户积累额取决于缴费总额、其他收入(如财政补贴)、2002年I月1日前虽未缴费但因工作而获得的养老金权利等。积累部分的计算公式是:养老金月度给付额=积累的养老金资产/预期支付月数'保险部分和积累部分的领取条件与基本部分相同。
私人养老金
私人养老金是自愿性补充养老保险,主要是指非国家养老基金(NPF)O非国家养老基金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既有DB型也有DC型,但以DC型为主。非国家养老基金,既可以是个人账户,也可以是统一账户;资金既可来源于雇主缴费,也可来源于个人缴费;养老金给付方式一般是终身年金或有期限年金,不允许一次性提取。
国家财富基金
国家财富基金是俄罗斯两只主权财富基金之一,另一只是储备基金。这两只基金由石油稳定基金于2008年分设而成,与俄罗斯养老金体系直接相关的是国家财富基金。
国家财富基金属于联邦财政资产的一部分,其主要使命是支持俄斯联邦养老金体系,以保证其长期稳健运行,首要任务是为俄堺斯公民的自愿养老金储蓄提供配比资金,同时保持俄罗斯养老基金(PFR)的收支平衡,〉
国家财富基金主要来源于联邦财政预算的石油和天然气收入。按照联邦法案规定,每财年联邦财政预算的石油和天然气收入先用于财政預算支出,资金规模等同于相应年份预计GDP的3.7%;剩余的资金划入储备基金,资金规模不得超过相应年份预计GDP的10%;若还有剩余,将全部划入国家财富基金。从性质上说,国家财富基金不是独立的主体.其与储备基金、联邦财政预算的石油和天然气收入分别存放在财政部开立在俄罗斯央行的相互独立的存款账户中。
二、俄罗斯的第三支柱:私人养老金
私人养老金是俄罗斯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是职工自愿参加并交由非国有养老基金会管理的补充性保险。所有职工可自愿参保,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可依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补充养老保险以规划退休后的生活。此外,补充养老保险还包括企业为职工额外缴纳的养老金(即企业年金),这部分钱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将用于投资证券、购买退休基金或者非国家养老基金以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但由于在第二支柱中已经强制性要求参保,选择购买补充养老保险的人数较少。
同时,俄罗斯为了促进储蓄和资金的积累、加速金融市场的发展,出台了政策性减免措施以鼓励第三支柱的发展。养老保险金与工作年限和年收入挂钩,对于1967年前出生的人群,年收入不超过51.2万卢布的部分适用的养老保险金费率为22%,51.2万卢布以上的部分這用費率为10%;1967年及以后出生的人群,年收入不超过51.2万卢布的部分适用费率为16%,年收入51.2万卢布以上的部分适用费率为4%.
俄罗斯2010年保险金制度改革以后,对第三支柱明显加大了支持力度,开始推行国家协同缴费制度,即只要一年内职工向个人养老金账户自愿存入的金额为2000-12000卢布,国家将给与职工存入金额同等的补贴,以此来激发职工自愿储蓄的积极性、增加未来退休人员的养老储备金。同时,俄罗斯放宽了对非国有养老基金会的限制,允许其自行投资、参股,以提高经济活力。
在俄罗斯养老金体系的管理架构中。俄罗斯健康与社会发展部负责提出养老金相关政策建议并出台具体政策方案。第一支柱和储备基金的管理机构主要是财政部,第二支柱的管理机构主要是俄罗斯养老基金(PFR)和非国家养老基金(NPF),第三支柱的管理机构主要是非国家养老基金(NPF)。
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资产可由非国家养老基金直接投资,也可委托私募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但不允许委托银行和保险公司投资另外,相关法律对非国家养老基金可直接投资的资产类别有明确规定和限制。
三、俄罗斯第三支柱经验
俄罗斯现行的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已基本完整,由国家养老金、劳动养老金和补充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协同保障国民的退休生活,其中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养老金收益直接同个人账户的缴费状况挂钩为了防止个人账户基金贬值,实现保值和增值,俄罗斯将该基金的投资权授予俄罗斯联邦养老基金,俄罗斯联邦养老基金将其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为了保证投资安全性和获得高收益,俄罗斯政府制定了投资规则,对有价证券的种类和资质,以及各种投资工具的最高投资比例进行限制。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收益和尽可能低的风险是基金投资的原始矛盾,克服这一矛盾最理想的投资策略是促进投资组合的多元化,提高投资工具的流动性和限制投资资产的等级。